第七十一章我的脑子开光了
“李律师,你可别推辞。我是专门找你做代理律师的。你不给我做代理,我这个案子就更没有胜算了。”女子听到李律师不想代理,有些着急。
“好吧,你还有什么请求?”李永恒见女子快要流泪了,怕她哭闹起来更容易让人怀疑。
女子请求孩子的抚养权,她要自己抚养孩子,不能把孩子交给丈夫,怕丈夫的第二个老婆,也就是后妈给孩子气受。
李永恒了解情况之后,办理了代理手续,立刻写了起诉状,马上陪同女子到法院立案。
一上午,李永恒忙得不亦乐乎。中午回家的时候,他觉得腿疼得都在拽着一条腿上楼。
他感觉那条伤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但是它疼起来,却像针扎的一样难以忍受。
李永恒这个下午动不了了,他必须要休息一个下午,顺便准备一下第二天开庭的交通肇事案件的有关材料。
交通肇事案件的开庭审理,在第二天上午准时进行。
被告人腿和胳膊都受了重伤,几个月过去,他的伤势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此时还没有痊愈。
他在陈述犯罪事实的时候这样讲:
“那天晚上,我开着车,驾驶的过程中,我的车灯一闪灭一下,只是一瞬间就没事了,我继续开车往前走。接下来就出现了几次大灯一闪一闪的情况,我下车检查,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故障。那时候我就觉着心里慌慌张张的,似乎要出什么事。当时我都想把车停在路边上,休息一会儿,再接着走。但一想开车都这么多年了,不会有什么事。于是又接着开车,结果才开车,走了不一会儿,灯又灭了一下,这次灭的时间稍长一点。当车灯再亮的时候,我的车前边四五米的地方,就是一个满载着木材的货车。我马上踩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的车就撞在那个木材车上。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运木材的货车临时停车,正在靠边修车,他们在车后50米的地方放置了警示标志。由于我的车灯熄灭,我没有看到那个标志。我撞到货车上,整车的木材都被撞飞了,当场就死了两个人。我也受了重伤住院。”
被告人说到这里停了停,眼睛开始出现泪花,接着述说:
“当天我下车检查的时候,如果不再上车,不再开车就好。等第二天白天再好好检查一下,耽误点儿时间,也比现在好。死了两条人命,我怎么不被车撞死?”
被告人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
李永恒听着被告人的陈述,想起了他受伤的时候:那天他骑着两轮摩托车,本来车里油箱的油就不多了,摩托车就不好好走了。
他又拦了一辆车,加了一些汽油,但是那车还是不好走。总是走一会儿,停一会儿的。
到了目的地,在对方单位把油加满,回来的时候,他开的摩托车就出事儿了。
当时如果知道摩托车有故障不去了,也许就会躲过那次灾祸。
李永恒事后觉得,动物和人对事情的预感,都不如汽车、摩托车之类的灵敏。
被告人开的汽车灯的一闪一灭,和他出事儿那天的摩托车不好好走,都是车辆预感到要有危险,从而给人们做出警告。
只是人们没有理会它们的警告,才酿成大祸。
甚至地球都有自己察觉到危险和不正常而发出预警的情况,比如地震的前兆。
唐山大地震就有很多地震前兆,只是人们不知道危险将要来临,才在一夜之间失去24万多人的性命。
法警提醒被告人控制情绪,李永恒才发现自己也走神了。
刚才司机的这些话,会让法官认为他切实有悔罪表现,这是认罪态度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官会酌情对他进行从轻处罚的。
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当然是李永恒教的。
在法庭上要表现出认罪、悔罪的表现,这是认罪态度好,争取宽大处理的表现。
再加上被告人自己也受了重伤,悲惨兮兮的,连哭带嚎的,的确是非常感动人的。
李永恒对这个司机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这家伙不去做演员,真是亏了他这份儿演技了。
法官自然是被他打动了。
判决书下来的时候,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将判决书送给被告人的时候,被告人感觉都有些不可思议。
他觉得最少也得判他六七年,因为其他的人,甚至关押的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说他怎么也得六七年。
没想到只判了四年,这判刑真是够轻的。
被告人觉得他请了李永恒这个律师,真是值了。
被告人对李永恒千恩万谢:“谢谢李律师。您在这法庭里没有求人,没有打点吧?”
李永恒摇摇头。
怎么想的?
告诉你在法庭好好表现!
你的演技都已经是超一流的了!
谁想起来你这种表现,不会给你减轻个三年两年的?
当然,李永恒不会告诉他这些话。
“你也不用谢我,这是你在法庭上表现得好,感动了法官。你自己又受伤,所以让你少受点儿罪。你是最后赢得法官的同情心。人心都是肉长的,并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法官都是黑心的,谁给钱就向着谁,不是那样的。你理解错了。”
李永恒自然要教育一下这个被告人。
“李律师,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心理学家。”被告人不好再说别的了。
“你就好好地养伤,在里边儿好好地服刑悔罪,争取早日出狱。”
李永恒安慰一下被告人,离开看守所。
接下来还不知道有什么复杂的案件等着他呢。
李永恒想着以后也许会有复杂的案件等着他。
结果他第二天到律师事务所,就有一个中年男人在等着他。
我这个脑子是不是也开光了?怎么想什么就来什么?
李永恒对这个男人似乎有一些熟悉感,只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这个人。但是,他可以确定的是,他一定见过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