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单单是女红手工,就是琴棋书画也被逼着搞起来了,每天也在一起弹弹琴画画写字。
字写的难看吗?
不要紧,每天有纸笔让你写一个时辰。
小彩因着自己的琵琶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反而不怎么有心情搞那些东西,有时候吹笛子。
她经常把白虎当成了水牛,侧身坐在虎背上,然后装腔作势的吹着笛子,拌成个小仙女的模样,然后问伙伴们:“看看现在像不像?”
还别说,是真的很像小仙,飘飘荡荡的,本来那个虎脚上生云,又是一只白色的虎,它不张开那个血盆大口的时候,看着还怪萌的。
这样的组合真的是百闻不如一见,漂亮到了极点,看见的人都要多看一会,有一种养眼养心的妙美。
好看的小妹子,好看的脚底生云的白虎,加上小孩子漫不经心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舒适自然又招人稀罕。
终于肖明珠订婚了,订婚宴办在了杨梅沟,这样子小彩他们得一起过去吃饭。
小彩虽然平时有些好奇,但是这种饭很不想去吃,还问自己的师父:“师父你说能不能不去呢?把我们美好的时光浪费在一些不值得的事情上,实在是对自己太残忍了。”
师父教训了她:“时光根本就不存在,无所谓浪费不浪费。等到修到一定的程度,你就会明白时光这个东西就没有。当然我们现在大家都还觉得时间在流逝,那是因为我们都还没有修好。干什么事情又不是浪费呢?不要这么斤斤计较,显得太小家子气了。”
青华对于这整件事情没有一句话的发言。
订婚也是要吃三天四顿饭,这三天都要去的。
因为肖明珠最亲近的人就是自己的师父和师兄弟姐妹了,这些人不去她很没脸的。
黄明这个人攒下了不少的好东西,只要看看他能一脚把小彩踢到官道上去,就应该能想到,当时为了少载一个人,他又嫌弃小彩身上肮脏,也是为了省一点灵晶,行动能方便一点。
就这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这个人平时一定也不是很大方。
不过婚姻大事都有一个定数,管他自己愿意不愿意,媒人会吩咐他带些什么过来,如果东西送的太少了,媒人也没脸呢。
所以带来的东西倒也些许丰富,这边办酒的费用是肖明珠自己出,师父给她出了一半儿。
这事搞的小彩斤斤计较,竟然对师父说:“我和大师兄订婚的时候,师父你也没有给我补贴过钱。”
王大山冷笑着:“赶紧叫你大师兄把你休掉,你再找一个,这样我会补贴你一点,这样你乐意了吗?”
青华在一边听着笑了,笑得很自信的模样,小彩对着他撇了撇嘴,然后对自个师父信口说:“他时常这么巴不得,只不过还没有找到中意的,有一个现成的偏偏又太熟了,人家都说了,近处无风景,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对于相伴千年的琴仙无感。不然他早就把我甩掉了。”
青华开口说:“我跟她还真的不是很熟,就算是熟了,也没有熟到需要娶她为妻的地步。有高堂父母在,有些事情怎可自己做主,为所欲为呢?”
小彩讶然失笑:“我记得大师兄一向不是这么说的,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正人君子,有些不像大师兄了。”
这样子还能说什么?简直说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