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彩本来就讨厌那些鹰,麻麻的凶狠异常。听青华说不要了,要还给杨宝华。赶紧高兴的说:“那就还给他。这种东西没什么用,肉又不好吃。”
青华叹道:“你不知道?他最拿手的就是这个鹰摆的百鹰阵,几乎没有人能逃得过,你当他的钱是哪里来的?恐怕有很多都是抢劫来的。”
“抢劫?一个皇子需要抢劫吗?”
“你太高看皇子了。最初可能是有一点钱,要不然也养不了那么多的爪牙。这个人邪异得很,就他养的那么多的鹰,每天不知道消耗多少,光这养鹰的钱。两个皇子也养不起。”
小彩看着活蹦乱跳的鹰:“我这几天也没有怎么养它们,都饿了好几天了,看起来好养的很。”
青华道:“那是你现在看起来好养的很。从小鹰养到大,都不知道吃了多少肉,浪费了多少人力物力。我们的大牧场里也有一群神鹰,那是因为里面有很多的羊群,你试试看,要是没有大牧场,那些鹰要吃多少肉?”
小彩自己也有一只白色的神鹰,当初因为得到这个神鹰的时候很难过,左右都不怎么喜欢。平常也不怎么看在眼睛里,后来也直接扔在大牧场里了,可能最近在里面繁殖。
因为里面本身还有几十只,几年的时间竟然还多了起来。
开始,杨宝华不愿意过来拿,要挟皇帝陛下叫太子殿下回去,直接送回京城。
结果青华和他通电话:“你可以录音。我现在告诉你,你爹会宠着你。但是我不是你爹,我甚至根本不会承认你是我弟。
你要就过来拿,并且当面向我的阿沫道歉,任何地方永远不找她的麻烦,要么就不要了。抢得的就是自己的,这不是你的强盗逻辑吗?”
杨宝华真的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吗?在他爹的面前是这样。
在外面根本不是如此,要真的这样,怎么还能把自己搞得这么轰轰烈烈?
他心里明白青华有多瞧不上他,他可以在皇帝陛下的面前演戏,只是在这个太子殿下的面前,除了被藐视,更多的情况下是被视而不见。
对方都已经这么说了,事情已经不可能有另外的改变,再闹就是自己贱了。
还别说那么多的东西,几十箱首饰,都是他这几年的心血,怎么样也不肯丢的。
还有那些飞鹰,说是倾尽心血也不为过,这几年他到处招兵买马,甚至决定卖身给天瑞门的掌门,做他妹妹的男人。
那女的今年都已经二十二岁了,虽说长得不算丑,但绝对算不上俊俏,一张大饼脸,幸好脾气不错,对他简直是百依百顺。
就是因为有了这么个小姐姐,他才可以如此肆意的潇洒,那女人赚钱的本事不错,人也很舍得。十分的体贴大方。
只是再大方,说到这一百只鹰,是这位师姐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和他一起齐心协力弄来的,如果真的白白的丢了,心上会滴血。
所以他很平静的说:“我过来你确定不会把我按死?”
青华道:“你自己都知道你只是个小爬虫,我按死你干什么?脏了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