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每条路都被堵死了,小彩整个人陷入了茫然无措。
然而到了晚上她还是要坐,修练已经成了习惯,早就融入了生命和血液之中,并不是这一个月两个月可以改变的。
那么一年,两年以后也是这样,怎么办?
小彩又百无聊赖的坐了半个晚上。
是啊,整整两个时辰,四个小时,一无所获。
身体没有任何感应,倒是不断的听到自己的耳鸣,有时候还头疼欲裂。
这是因为打坐的时候吸进没有用的空气,导致头脑里经脉肿胀不流畅的原因。
这可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吃吃喝喝玩一玩,到处溜达溜达,把幻境当成一个旅游地。
毕竟这种打坐反作用让人难受的很,虽然第二天又是个好的,可一次一次这样的备受折磨,于自己到底有什么用呢?
这一天小彩决定到街上去转转,看看是不是能用狩猎来的兔子,换一点别的东西来吃。
等到去了街上才发现,像她这种状况的人多得很。
她现在蓬头垢面,半数以上的人都是她这样的气质或者衣着。
小彩穿了一身旧的棉麻混纺衣裳,衣裳已经十来天没有洗过了,加上每天出去打猎找吃的,里面汗味,馊味,什么味道都有。
她闻着自己的味道已经习惯,倒也没有任何的不适。
像她这样的女修虽然不少,但是大部分都还是干净的,只是因为长期在这种无灵之地把衣服洗过,导致所有的衣裳都旧了,有些绣花退了色,看起来和凡人女子没什么两样。
倒是男修,大部分是她这样的。
因为小彩这些日子去的地方多了,她觉得这样的样子适于隐藏容貌和身份,现在就是熟人看见她都很难分辨出她就是顾小彩。
大多数人都是无精打采的,一个个混的像山里的凡人,甚至有人在街边上烤肉,焦糊的味道满街的蔓延。
小彩听到有人议论:“这样过下去不是个办法,应该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把带的植物种子种下去,怕是到了秋天能有一点收获,可以吃到米饭。这样的日子我真是过不了了,快要被肉给逼疯了。”
难得有人跟她一样的想法,小彩听了以后微微的笑了。
那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女修,也是到街上来卖肉的。
她打的是一头野猪,一头野猪肯定是吃不完啊,天气又这么热,肉马上就会坏掉。
小彩看着她满身的油腻,比自己还要脏,且带有黄土色。
她正在和隔壁的摆摊的议论这件事情。
她感觉到了小彩的目光,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这一眼,她愣住了。
小彩也认出了她,这人不就是王小良吗?自家姐姐的二师父。
对方也怔了怔:“你要买猪肉吗?不过我觉得你这个人有点面善,如果实在拿不出交换,我可以送你一块。”
小彩看她怔住,还以为她已经认出了自己,结果说了这么几句没头没尾的话。
小彩晃了一下手中的兔子:“我也是吃肉吃怕了,想来这里换点别的东西。”
王小良大笑:“换什么呢?换把椅子换张床吗?别做梦了!做这些东西的人特少,谁也不愿意浪费精神。反而是猎物到处都是,要换家具要大猎物的。
我只是不想看着自己的劳力浪费了,把这猪摆在这里送人,谁爱要就拿去。”
说到这里,她突然像是被雷打了一样,一动不动的看着小彩好半天,才猛然一下子跳了起来,跳到了小彩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