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觉得自己就是说出再多的拒绝理由,何景华都能提出解决的方案。
算了,放弃抵抗了,一起学就一起学。
不过在这之前,林溪还是想知道一个答案。
“你是喜欢粉色吧!”林溪这个问题憋了一个上午,这下终于问出口了。
何景华的脑子转得飞快,马上就联想到这个问题的罪魁祸首——那支粉色的笔。
“那是你的笔。”何景华一拍额头,暗叹这个人真是没有眼力,居然连自己的笔都认不出。
“我从没有买过这种粉色的笔。”林溪双手交叉,在胸前打了个叉,她是喜欢粉色,但是这种粉色的笔她真心没买过。(从后世回来的林溪,对于死亡芭比粉是有着天生的抗拒的。)
“你不记得了?”何景华有些不相信,“小学六年级最后一次班干部会议,这是你借给我的,后来我想还你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林溪回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这支笔的来历,有些难以相信何景华留了这笔留了差不多两年。
“那个,这真不是我的笔,这是我们班那个时候的班长程蒙的笔。”林溪解释道,“我那天根本就没有带笔。”
人物解释:程蒙,男,林溪的小学同学,是他们班以前的班长,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做过林溪的同桌。第一卷的章节里面有提到过。
“他现在就在二班,要不你开学以后,你自己还给他。”林溪给何景华提建议,“不过,我觉得这个笔还是你自己处理的好,
他好像不怎么喜欢别人知道他喜欢粉色。”
何景华被这种反转弄了个大红脸,但是他表情却是依旧很淡定,好像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你还要和我一起学习吗?”林溪憋着笑,趁机问道。
嘿嘿!他大概可能会改变主意。
“要啊!”何景华坚定地说,“我们交换一下电话号码,如果临时有事去不了或者改时间,可以提前电话联系。”
林溪想了想觉得这人还挺喜欢的学习的呢!那就帮帮他吧!
林溪接过何景华手里,写着他家电话号码的纸条,然后把自己家的号码也报给了他,就转身回爷奶家吃午饭了。
“下午还来吗?”何景华问道。
“来啊!下午学英语。”林溪想了想回过头对何景华说。
何景华点点头,说:“嗯,那我下午也过来,还是坐一起啊!谁先到就帮对方占座。”
“行吧!”林溪无所谓地说。
林溪在爷奶家吃完午饭,林老太想拉着孙女一起到街上买东西,但是被林溪以她要学习的理由拒绝了。
林老太担心自己孙女这样下去,不要读书读傻了,就有心想拦着点。
林老爷子都不让林老太拉孙女的后腿,把她拉到一边嘀咕了一会儿才放林溪出门。
“老头子,你说现在的女孩子也太辛苦了。”林老太看着孙女刚刚吃完午饭就又要出门学习。
林老爷子心里很赞同她的说法,可是却不能明说:“当年你读不了书,你还恨自己的父亲呢!
现在咱们林溪这样有数读,你还心疼她辛苦?这能读书就是难得的机会。”
“我这不是怕读太多书,人变了傻了怎么办?”林老太瞪了拆自己台的林老爷子一眼,“咱家里玫子的学历最高,你看她现在不想结婚了,我这不是怕我的宝和她小姑一样吗?”
“说什么呢!咱们玫子不结婚和读书有什么关系。”林老爷子赶忙打断林老太的话,“这玫子结婚的事,你就不要再说了,咱们先前不是商量好了吗?
以后玫子结不结婚咱们都不管了,她心里的苦咱们分担不了,所以就别再给她加压了。”
林老太叹了口气,说了一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