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最后一天,就在我和阿浩准备去大食堂嗦面的路上,我们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而那道身影是我们俩再熟悉不过的人,那人是阿昊,但这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身边有着一个姑娘,一个比他矮了大半个头的姑娘。
从远处看去,能看得出那姑娘身材很瘦弱,啊,或者说不应该用弱这个字来形容,那姑娘的身材很瘦小,从背影看上去看不出她有什么特点,也看不到那姑娘究竟是什么长相。
但阿昊的长相和背影,我们却再熟悉不过了。于是,我和阿浩顺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来了个像是毫无预兆的偶遇。
“哦?阿昊!”
“嗯?阿浩?阿艺?”
一瞬间,我们仨都将自己的演技发挥到了极致,都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推动着这段对话的发展。
但实际上,我们都在尽最大努力的在憋笑……
阿昊支支吾吾的,像是很紧张又很尴尬的样子,而我则一边不停的憋笑,一边有的没的调侃着他。
但看到他身边的姑娘那似笑非笑同样有些尴尬的样子,我俩才决定放他一马。
阿昊用了一个表情向我俩表示了一下感谢,看来,这小子哪怕平时再怎么社牛,一遇到这种情况也还是会腼腆的啊!这还真是让我看到了阿昊不为人知的一面。
之后,我们两伙四人分道扬镳,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还不忘记和阿浩吐槽这一对儿的幸福的样子。
热干面几乎成了我和阿浩这最后半年时光里面的大多数的午餐选择,有时候我俩甚至觉得,这碗面并不是非吃不可,但没有这碗面,就是不行。
是的,不出意外的,今天我俩的午餐又是热干面。
说起来,今天的天气不错,所以我俩临时决定下午出去走走。
这么大的阳光,我们漫步在鸡西市内的路边,看着周围的景色,我像是陷入了些许的伤感,看来再过不久我也要离开这座虽然相处不久,但是却有着很深的情感的城市了。
说起来,在刚开学来不久的时候,我们寝室有一次还决定步行出去吃饭来着,那次好像还有阿宇在。
那天天气很冷,我们五个人排去阿语之外,一起出了门,那天是他还没回来,还是他有事情,我好像记不住了。
那我们披着厚厚的外套,顺着城市内的道路,按着手机地图的指引,向着万达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弯弯绕绕,兜兜转转,但等到走了大半路程后我们所有人却开始饿了。
也正是因为这没法压抑的饥饿迫使我们就近吃了一口。
不过那家店铺吃起来倒真是不错。
那是一家专门做煎饺的店铺,我们去吃饭的时候,或许是冬天太冷的原因,整个屋子里一共也就一两桌人,我们坐在了床边的最角落,五个人加了一个凳子,紧紧的坐在一起。
那小餐桌说实话并不算大,老板娘站在我们旁边询问着我们吃些什么,我们看着菜单上那不算便宜,也不算太贵的煎饺和各种小菜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也许我们四人并不是太在意那价格反而更在意一会儿煎饺的口感,但阿宇的脸上却泛起了难色,不难看出,对于菜单上的价格来讲,他有些接受不了。
他还是有意无意的旁敲侧击的诉说着自己的苦衷,像是想引起我们的共鸣一样,但我们却有些略显尴尬。
当然,这尴尬并不是说我们不能和他共情,而是有外人在的时候,我们有些替他尴尬……
等到我们几人点完单之后,阿宇纠结了半天,最后选择了自己的口味,随后他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他拿出手机不停的刷着屏,像是给谁发去了某条消息,又像是报备着今晚吃饭的花销。
我们看着他局促不安的样子,四个人面面相觑,都看出了彼此的无奈。
阿昊和阿成小声商量着要不要加几个菜,单吃煎饺的话会不会显得有些单调。
他们两人总是把容易欠缺的,容易欠考虑的地方,思考的井井有条,虽然阿成看上去粗枝大叶,看上去没什么心思,但实际上他做事的时候总是将细枝末节处做的干干净净,做的板板正正。
我自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但并没有加入他们的聊天之中,能猜的到他们二人既然说出了这种话,自然就已经敲定了这个想法。
果然,等到煎饺上来三四盘之后,他们俩借着上厕所的借口,从餐桌上离开,随后走向吧台处,点了几个小菜。
整张桌子上在增添了几道小菜之后显得拥挤起来。不仅如此,这顿早餐也不自觉的看起来丰盛了不少。
众人开始摩拳擦掌,开始准备大快朵颐,等到最后一盘煎饺上齐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动起了筷子。
但阿宇却迟迟没有动筷,又或者说他只是低头在那里浅浅的品尝着自己的那盘煎饺,甚至都没有夹上一筷子不远处的小菜。
看着他那委屈巴拉的样子,阿昊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决定帮阿宇摊下这顿饭钱,在听到阿昊说出这句话之后,阿宇像是喜上眉梢,又像是怨气退散一样一下子就开心了起来。
看着他开心的样子,不知道为何,我们每个人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感觉,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种阴晴不定的神色……
有时候我们确实挺佩服他的……
这一小段回忆,对于我这最后小半年的学校生涯而言,只是其中一环,大家当然可以将它当做一种故事来看,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当做你们自己身边的亲身体会,来感同身受一下。
学校也许并不是一个讲究人情世故的地方,但如果一个人连人情世故都学不会的话,那他走到哪里都会处处碰壁,这并不是所谓的经验之谈,而是真正经历之后的感悟之言。
也许我这本书的受众人群大多数都比我的年龄要大了,又或者说你们并不知道写这本书的所谓的作者,其实不过还是个毛头小子而已。
这个毛头小子用着他那尴尬而稚嫩的文笔诉说着他那普通而无聊的回忆。
但实际上,他的初衷只是为了将他的回忆拿出来和他的读者们分享一下,至于他真正的目的,只是将这本书作为他的处女作,也作为一个开篇作。
很久之前,我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就是将自己的爱好变为自己的工作,最后再变成自己用来生活的东西。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的爱好真的成为了一个人毕生的追求的话,那这个人的生活是不是也已经圆满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