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救世军大总统伊扎克遇刺身亡!救世军群龙无首!为了争夺总统之位!救世军陷入明争暗斗之中!”
由于信息传播问题,当开拓者境内开始出版相关报纸的时候,其实伊扎克已经死了有一阵子了。
勇前对此并不太关心,他只关心到时候选出的新总统会不会继续和他们打下去。
现在的他则是走在开拓城的农田之中,默默地欣赏着庄稼的长势。
这片农田就是许林用围墙圈出来的那块10平方公里的农业区划,一眼望去都是无边无际的田亩,长势喜人的玉米遮蔽了人的视野,就像是一片矮小的密林一般。
得益于人工杂交等技术,这些玉米长得比人还高。
现代人可能会觉得——诶,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并不是,因为玉米是禾本科植物,它其实是一种“草”。它的祖先长得就像烧烤摊卖的那种一串串的玉米粒一样,其实就是一种长了果实的小草而已。
此时,一群农业学家正在玉米丛中钻进钻出,时不时地在手中的表格上记录着不同玉米的长势、优点、缺点等等。
开拓城种植的玉米种类很多,黄色的、黑色的、白色的、紫色的、红色的、杂色的......五彩斑斓,各种颜色的玉米都有。
他亲自从日升洲带回来的玉米主要是杂色的,但是他们发现这种玉米似乎并不是特别适合东鲁行省的气候环境。
为了得到合适的品种,他们需要进行一种名为“自交选择”的人工培育过程,这个过程是比较漫长的,一般需要经过6-7代坚持不懈的人工培育。
他们还有其他一些明朝时期传入的玉米,这批玉米经过农业部门的研究培养,现在已经很高产了,不过勇前并不打算就此止步不前。
如果还能做得更好,那么——为什么不呢?
“执政官大人?”一位老者看到他,连忙过来打请安,“大人,什么风把您吹到这儿来了?这儿土地泥泞,农肥恶臭,您在这儿有失体面,快跟我到上面的田舍去饮茶吧。”
“不必了,谁还不是农民的子弟呢?而且我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你不要叫我大人。”
“是,是,大人......我是说先生。”
“你们忙你们的吧,我没读过书,啥也不懂,你们不用管我。”
勇前随便找了个田埂坐下,饶有兴致地看着农民和科学家们在田地间工作。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们成功击退了救世军的入侵,但是勇前却还是总感觉心里的大石头还是没有落地。
达摩克利斯之剑依旧高悬于顶,但这柄剑似乎并不完全来自于救世军,还来自于其它方向......
他感到有一股莫名的不安,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失眠也让他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
“咳咳!”
勇前咳嗽了两下,然后从田埂上站起来。
他决定上街去散散心。
救世军搞错了一件事,虽然齐心市的规模确实很庞大,但其实开拓城才是他们的“首都”。
这里人来人往,居民们安居乐业。
勇前走在石板路上,听着路边商贩的叫卖声,恍惚间感觉自己回到了末世之前。
虽然那个时候华国内部政府腐败,远离首都的地区贵族可以动用私刑随意虐杀平民。外部群狼环伺,列强端着枪炮过来烧杀抢掠。因此末世对很多人来说其实算不上什么——这个世界本就充满了苦难,而在苦难之中追寻更美好的明天便是人类的美德。
他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一家新开的服装店门口,正在招揽客人的奥斯顿看到他连忙过来打招呼。
“哦!这不是勇前先生吗?我亲爱的黄皮肤朋友,快来我的店里坐坐,我特意为您设计了一套新衣服——当然了,不收钱!”
“服装店?原来这就是你所说的产业啊。”
“不止如此,我还投资了其它门店——这些都不重要,您的这身衣服实在配不上您,我这有顶尖的服装设计师,他会给您量身定制一套足以衬托您高贵气质的服饰!”
勇前低头看了眼身上老旧的便服,心想也是时候换身行头了。
“嗯......行吧,不过我不接受免费的东西。”
“随您开心。”
勇前好奇地走进装修洋气的服装店内,看着琳琅满目的各式服装看花了眼。
“哇哦!真是有模有样啊。”
“为您介绍一下,”奥斯顿走到一位正在裁剪布料的中年男人旁边,“这位是大名鼎鼎的李维·斯特劳斯先生(牛仔裤的发明者),我的合伙人之一。”
“您好,尊敬的执政官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
李维停下手头的工作,热情地上来和勇前握手。
“我需要一套便装,不要太花哨的,适合运动的那种。”
“那你可找对人了!”
李维迅速找来一套衣服,其中他着重向勇前介绍了一条牛仔裤。
“您瞧瞧这个,我的最新设计,运用了铆钉的李维式靛蓝工装裤。”
这种工装裤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牛仔裤,它和现代的样子还有些差距,其中一点区别就是拉链还没有发明出来。精明的李维利用好莱坞西部电影给自己的产品打广告,把这种裤子穿到了电影银屏上那些英姿飒爽的牛仔身上,因此让这种款式的裤子得到了“牛仔裤”的称呼。
牛仔裤可是好东西,能加4点宜居度。
“看起来很不错嘛!”
勇前摸了摸,感觉手感不错。之后他去试衣间换上了这套行头,整个人瞬间像是换了个人。
俗话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他下身牛仔裤衬托出修长的大长腿,上身短袖衬衫露出了胳膊上饱满的肌肉,胸口别着墨镜,头上戴着英姿飒爽的牛仔帽。
“哦!真是太帅了!”奥斯顿朝他竖起了大拇指。
虽然明知对方奉承自己的成分很高,但看着全身镜中的自己,勇前也确实感觉很满意。
“嗯!不错不错!就是这牛仔帽不太适合我。”勇前摘下帽子后骚包地撩了下头发,“哥的发型那么帅气,不需要戴什么帽子。”
“那是!那是!”
奥斯顿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心里却吐槽着勇前那头有些凌乱的头发。
其实是因为戴着帽子感觉不太自由,还有些热,因此平时勇前也很少戴他的那顶列车长帽子,他还是更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对了,这是什么?”
“墨镜,”奥斯顿介绍道,“我从罗马人用的遮阳镜获得了灵感,然后设计了这款眼镜。”
“它有什么用?”
“能挡太阳光,避免阳光直射眼睛。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帅气!时髦!”
“哦?是吗?”
“当然!”
勇前戴上墨镜试了下,觉得挺有意思的,于是也就一并买了下来。
“我还给您设计了两套西装,适合您在诸如节日庆典上的场合穿,而且全部免费!”
“免了,我不喜欢穿西装。”勇前乜斜着眼睛瞄了一眼那两套笔挺的西装礼服,脑海中闪过很久远之前的回忆——那是一名来自列强的外交官,他乘坐着由勇前担任机修员的列车,前往目的地签订令华国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时至今日,对方的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对方居高临下看他的轻蔑眼神、以及那澄光瓦亮的皮鞋踩在自己脸上的感觉......他永远都不会忘记。
当时的他还只是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少年,对对方的厌恶之情完全写在了脸上,结果因此而惹恼了对方,从而招致了一顿毒打。
如今,看着面前前倨而后恭的奥斯顿,勇前突然感觉有些好笑。
“尊重不能靠别人施舍,只能由自己的双手博取。”
“什么?”奥斯顿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账单你寄给许林就行,记得必须收钱,不然我就要回来退衣服了。”
“没问题!客官慢走啊!”
奥斯顿嘿嘿一笑,心想:你只说不能不收钱,也没说不能打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