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雄霸对无神绝宫的打击堪称毁灭性,江湖上传言是这样说的,雄霸策反破军和绝心,由于他们两人的背刺,雄霸才能这么迅速营救被囚困的武林同道一举拿下无神绝宫”
无名先是提醒自己新收的弟子该如何控制情绪,后,点明江湖局势
“当时的雄霸确实是自废武功了,至于又如何恢复功力,有些人的奇遇是命运使然,机缘甚是巧合难测,要心存敬畏之心,就像我教你的万剑归宗,就有解决功力丧失之法,剑充废穴,万气自生……”。
“让他们狗咬狗,最好是两方同归于尽,都不是好人”
于楚楚见情郎能听进去冷静下来,心中一松,道,不哭死神的名堂不是浪得虚名的,而且步惊云之前的仇恨之念,非常执着。
剑晨只是随意一瞥,就收回目光,比上次见面,胖了点,丰满圆润更有女人味了点。
前段时间闹别扭,好像是因为未婚先孕,这一次剑晨没有参与其中,但是事情还是和断浪有关。
“世道变迁,江湖上随处可见血雨腥风,一统安定的环境总比混乱的秩序强些,最少死的人会少很多”
无名似有所指
“雄霸带人剿灭无神绝宫,虽然杀了绝无神,但是谁也没想到,他们在暗处还隐藏着这么狠毒的阴谋和底牌,居然在天下会布满火药,一朝之间天下会满地狼藉,那隐藏的高手,更是临死前重创了雄霸和破军”。
“无名前辈,我和云师兄当时也在现场,那个高手精神状态很奇怪,叫什么拳神道,一身拳法颇有独特之处,战力强悍”
聂风回忆起那天一波三折的变化,只觉江湖上的打打杀杀太心烦了
“此人战斗起来极其疯狂,不畏生死,雄霸和破军一开始就被绝无神消耗了大量的真气,以至于力不从心,被此人用凶悍的打法所伤”。
以利益勾结形成的联盟,是不牢靠的,涉及自身安全时,又还剩多少真诚相待?不在背后捅刀就算大度的了。
由此可见,他们面对绝无神和拳神道时又肯出多少力了。
破军和雄霸不见得能友好相处达成联盟。
“绝无神的难缠大家深有体会,为了对付他,风,不惜入魔学魔刀,现在还没有解决魔刀的后遗症”
第二梦见大家没有说话,特地多看了几下无名,道。
想让无名提供帮助的意图非常明显。
无名想到那位魔刀的缺陷,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作答,苦着脸,只身入魔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为神州大地不被异族肆孽,但是,如果聂风入魔发狂乱杀无辜,他又该如何,为了苍生杀了他?还是囚禁合适?
难下决定……
至于第二梦所说的解决的办法,术业有专攻,他无名还没有那个能力。
“魔刀,邪皇的看家本领”
剑晨见师傅无名在思考,重新审视着聂风全身各处许久,才道
“你聂家有一门冰心诀,若你能全心修炼此诀,直至化臻,入魔后神智不能自己的缺陷,自然迎刃而解”。
此话一出,聂风积压在心口的大石突然落下来,神色轻松露出笑容,对呀!冰心诀,是先祖聂英为了压制聂家世代相传的疯血症而创,心中无杂念,心思冰清澈透明,内心像冰雪一样,遇事不惊……或许自己真能凭此降服魔意,为我所用。
“谢谢剑晨兄的指点,差点错失良机,坐拥宝藏却不知开启,犹如身处宝山而空手而归,人生遗憾莫过于此”
突然聂风好像想透了很多事,思路清晰诚恳的对着剑晨感谢道
“定会诚恳修行,这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他日如有需要的地方,风定会全力以赴”。
“你只是一时未看破,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不过在此之前,我到可以炼制镇静凝神静气的丹药,可助你暂时调节魔刀的魔意”
剑晨对聂风认真的说道。
这种类型的丹药对他来说不难炼,甚至可以精进自己炼丹的经验,同一阵营,能帮则帮。
“太好了,剑晨师兄!非常非常感谢你能帮助风师弟”
步惊云这段日子里一直在想办法剔除聂风入魔的副作用,苦于自己不擅长这个领域,无奈。
明里暗里,步惊云花费了不少时间和心力打探追寻奇人,只是效果不咋样。
其实就感情上论,于楚楚在他心中的分量不一定有他和聂风的兄弟情深厚。
这个世界剑晨没有不被断浪下药,没机会做成‘破庙男神’,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是,断浪亲自动手霸王硬上弓,不断摘了于楚楚这朵鲜嫩的娇花,成功拿下第一血并让其怀孕。
步惊云出于愧疚体谅对方不易,最后和于楚楚经历情感上的磨合,不计前嫌,娶其为妻。
奉‘子’成婚。
现如今是便宜儿子都已经出生好几个月了。
“有劳剑晨兄费心了,聂风感激不尽”
从见面至今聂风对剑晨的为人处事样貌方面都心生好感。
“以我们的关系不需如此客套,互相帮助才是最重要的,他日我遇到困难只希望你们也能施于援手”
剑晨摆手制止步惊云的感谢之举。
第二梦眼瞧事情可以得到一个好的转折,也不免露出微笑,了解越多第一邪皇的事迹,对魔刀的后患就越发的警慎,心中惧意也越加明显,深思时总是心神不宁。
“你们能这样想,我深感安慰,深厚的情义是一点点积累出来的”
无名对他们能团结友善相处,互相帮助顿感欣慰,唯独不理解聂风会选择修炼这么极端,又副作用明显的刀法,感到意外
“魔刀是第一邪皇的看家本领,据说到现在邪皇本人仍受其害不得自己,你心地纯良仁义,不应该这么极端练此功”。
“个中缘由不只是为了天下苍生,还涉及到我的母亲,当时的我别无他法,只能另寻他法,不惜修炼这种短时间可以大幅提高战力的功法,那样才能解决我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