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国君提点。”
秋缘对国君恭敬的行了个礼。
虽然没有要到国君的亲兵来帮助守城。
但,如果能够把这些俘虏全盘收下。
那么守住雁归城,是有可能的。
只要能够守住第一波,那么拿下雁归城的收益和付出就不成正比了,那些贵族们自然会散去。
毕竟贵族们想要的只是利益。
当利益小于需要付出的代价时,他们自然就不会行动了。
真正想要拼命拿下雁归城的人,已经被邓儒带人清掉了。
只有义军,才会拼命想要拿下雁归城,得一个官身。
“就这样吧,寡人再封你个子爵,再赏你.......一万两白银。”
“孩子,你要不要现在就去你的城看一看?”
国君在说完给秋缘的赏赐,又握着邓儒的手亲切的问道。
“嗯......不必了,在下相信王上给在下的,定然不是一座破烂之城。”
邓儒一把拒绝。
他还打算留下来守雁归城混经验呢。
作为雇佣兵,那当然是哪里有仗打,就留在哪里。
国君闻言脸色一僵,他叹了口气道:“.......这,孩子,这,唉,寡人与你直说了吧,自从你家被覆灭后,你家城池中那些富庶的,有价值的城池......都被分走了。”
“........六。”
国君的言下之意就是,你家城池就剩下个破烂了。
寄了。
邓儒对此只能说个六字。
他妈的。
贼老天这不是存心压制他发展么?
给不起就别........
算了,仔细想想,这也是正常的。
那些贵族就好比一批猎人,他们一起围猎杀死了一头大象,他们会将大象的血肉,象牙,等等值钱的东西留下么?
哪怕就算是骨头架子都要卖到私人博物馆去换一笔不菲的钱财。
只有大象肠子里的答辩才会被他们留下。
那是取之无用,去之也不可惜的东西。
“在下多谢国君,国君能为额......虽然我也不太清楚,但姑且就算是我家,能为我家保存一城之地,在下已经很感激了。”
邓儒调整了一下心态。
白嫖的城,在乎那么多干什么?
什么样的城不是被发展出来的?
那时候拿到那座城,工坊,市场一点......
额,骑砍玩多成后遗症了。
总而言之,奇观一建,开放点通商优惠,出人免费保护行商,后期在行收税,再用绝对的武力枪杆子把地主打一打,把地分给农民,轻徭薄赋。
这一套流程下来,白银嗷嗷进的。
“好孩子,委屈你了,等寡人回王宫,便将封你子爵的旨意下来,还有给这位姑娘的封赏,你二人封赏会一并下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寡人的封赏能够给到活人手上。”
国君意有所指的说着。
说罢,他便重新回到了他的战车上。
告别了国君的队伍。
秋缘和邓儒押着吴军三千多人的俘虏,踏上了回雁归城的路。
“现在,是不是该称呼你子爵大人了。”
秋缘骑着马,在邓儒身边说道。
老实说,邓儒没有选择去跟国君直接去他的城池落脚,让她很意外。
他似乎,还打算留下来帮她抵御那些即将到来的贵族联军?
对于邓儒的身世,她其实有过猜测,毕竟越国对的上号的就那么一家。
虽然,这不是邓儒的身世。
但此刻种种巧合之下,这身世,他不认,也得认了。
“小姐在说什么话,国君旨意一到,小姐便也是子爵了,真是可笑,你父亲千辛万苦的想让你嫁个子爵,现在他一死,你立刻就自己成了子爵。”
“人呐,总要自己去达成一些成就,才最有成就感,才像真正活过一朝。”
邓儒骑着马打趣道,身边是老弟兄在跟随护卫着。
“你怎么,不跟国君去你的城池看一看,你现在也是有城池的人了,还是子爵,不能再当义军了。”
秋缘似乎觉得自己这番话有些歧义,似乎有些赖账的嫌疑,她补充道:“当然,每月六百两的银子,我会照付。”
这是她欠邓儒的,哪怕邓儒成了子爵,有了他自己的城,这账,她也不会赖掉。
“小姐讲诚信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城池之事不急,在下的部队还需要经历一些战争的磨练,而小姐这里即将爆发战事,在下自然要带着部下们磨练一番。”
邓儒非常实诚的说道。
他一会还要去把老农招满。
这一波下来,他的部队人数已经到了六百大关。
可谓是收获颇丰。
等那些贵族们来攻打雁归城,自己再让亲兵们守一守,混点经验值。
把兵练上去,这样将来去掌管自己手底下的城池的时候。
也能够以绝对的武力,推行他想要推行的政令。
“........多谢。”
秋缘觉得邓儒这话好像是在扯淡,又好像是在找借口。
或许他只是想报答她当初的救命之恩?
但总而言之,邓儒做的,确实比她厚道很多。
这让她.......有些愧疚。
毕竟,如果不是邓儒的部队确实有后手的话。
那邓儒很有可能会因为她的试探,损失很多的士兵。
那些士兵,可都是邓儒手底下,对他们家忠诚无比的,类似于死士的存在。
感情只怕也是深厚无比。
毕竟,一帮士兵,能够在一个家族失势后,继续辅佐这个家族的成员。
那自然是对这个家族感情深厚,忠诚无比的。
推心置腹的换位思考一下,秋缘觉得如果自己的雇主,就因为一点怀疑,就让她去带着一些人面对人数远胜的敌人。
她,会很愤怒。
但邓儒没有,相反还以德报怨的,要帮她守下雁归城。
“你,要不要学武?”
秋缘突然问道。
出于对邓儒的愧疚,她想做些补偿,想到邓儒失去了记忆,马术,武艺都不再娴熟,她便想着教一教邓儒。
“学武?不必,在下又不是武将,只需要站在远处指挥士兵就行了。”
邓儒看向秋缘,虽然现在看不到她的表情。
但他肯定,这女人她愧疚了。
有愧疚是好事啊,这样能拿到更多好处。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可能不知道何时就从你疏忽的地方钻出一股敌军,若是你能学些武艺,能大大的增加你在战场上的存活机会。”
秋缘说道。
作为一个武将,大部分武将的武艺都是很娴熟的。
再不济,也是马术娴熟,跑得飞快。
为的,就是应付各种突发情况。
不过这边建议比起武艺,还是骑术更有用一点。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能打不如能跑。
再能打,你也打不过十来个人合力,能跑,你能跑得过一两百个人追你。
只要那一两百人里面没有一个能够跑得过你的,那就算他们把人数再加几倍,也逮不着你。
你说对吧,光义老弟。
“小姐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有亲兵护佑,大概也不需要面........”
“那如果敌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你的亲兵呢?”
秋缘不等邓儒继续说完,便问道。
“那是我家斥候失职,连如此大规模的敌军都未曾发现,我活该死。”
邓儒义正言辞的说道。
能够打赢他的亲兵,那至少得有几百号人。
而且必须得是骑兵,步兵跑得没他的马快。
如此大规模的骑兵,自己的斥候竟然发现不了,那不是活该被捉么?
“........”
秋缘似乎也没有想到邓儒这么能言善辩。
她现在好像无话可说了。
确实,如邓儒所说,如果数百人的骑兵队伍都发现不了的话。
那这场战争就是一场活该失败的战争。
“但.......”
她张了张口,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
“不过小姐说得有几分道理,总会有那么些意外,需要在下亲自提刀上阵的时候,比如说,刺杀?比如说,遭遇战,这些都很有可能,确实需要一番武艺和精良的甲胄傍身。”
邓儒忽的又不抬杠了。
虽然战阵中一般不需要武艺这种东西。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一旦学成,那也是一项傍身的东西。
就比如说,等自己日后出了名的时候,总会遇到一些刺杀之类的东西。
那时候,拥有武艺,很显然要比没有武艺要好上很多。
至于说........
周边会安排一些护卫的武士?
嬴政表示你说得对。
总有武士也来不及反应的时候。
性命还是要托付在自己手里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