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太晚了,拜恩和范洛伊就在外面吃的饭,像其他情侣一样约会。吃饱了从餐厅出来,就手牵手散步回家。
这种寻常平淡的感觉让拜恩和范洛伊都觉得有些稀奇又不可思议。范洛伊很多年都没有像这样走在伦萨的街头了,身边有一个人一路陪伴着,在熙熙攘攘中与陌生人擦肩而过。
购物广场中心有一堵墨绿的巨大岩壁,像一座小山屹立在那儿,岩壁周围是一圈水幕,水珠串联在一起掉落时因为间隔的时间不同,排列出单词。
这其实是块广告板,一年到头都有人买水幕广告,用来告白、求婚、或者纪念日之类。
范洛伊脚步停顿下来,看着水幕上掉落的单词,是送给恋人的生日祝福。他轻轻笑了一下。
拜恩看着范洛伊的轻笑出神,他是想起了谁吗?是不是曾经有人为他买过水幕呢?是告白示爱吗?
他其实并不好奇范洛伊前男友的事情,无论路安耍什么心眼,过去的事情早就过去了,范洛伊既然说那个人已经死了,那么他就是死了,以范洛伊的个性是不会回头的。但拜恩还是心里不舒服,让他自己都觉得可笑,他想占有范洛伊,全部,连他不曾参与的过去,都想强占。他想,下次当范洛伊看见水幕的时候,会因为想到他而发笑。
拜恩偷偷拿出个人终端,查了一下水幕广告,这鬼东西是真“热销”,按秒收费,按水流的速度,一秒将将够一个单词,简直抢钱,就这样还被疯抢。不过拜恩运气不错,三分钟以后就有一个空档,因为只有十二秒,时间太短了,所以没人买,拜恩立刻抢下来。
范洛伊站了一会儿就要走,拜恩一紧张一把拉住了他。
“怎么了?”
“……你在这里站着别动。”
“嗯?”
“我,我去买个冰激凌!”刚刚路过了一家冰激凌店。
范洛伊看着拜恩,有些奇怪:“你喜欢吃甜的?”上次那杯bloody Shiraz Gin拜恩明明说太甜,并不喜欢的。
“我看挺多人买,应该还不错,试试看?”
“哦。”想吃就买吧,甜不甜吃了就知道了。
“你就站在这里别动啊。”
范洛伊点了点头。
拜恩快跑了几步,急匆匆去买冰激凌。他刚刚跟范洛伊说话费了二十多秒,离他的水幕广告还剩不到两分半,着急!
拜恩买了店员推荐的口味,要了个小杯,买完就匆匆忙忙跑回去。
这期间范洛伊看了眼个人终端,一直是背对着水幕,望着拜恩的方向,看他买个冰激凌都要用跑的,十分不解,问他:“这么着急干嘛?”
拜恩把冰激凌塞到范洛伊手里,揽着他的肩头把他掰回身,再次面对水幕,时间刚刚好。
水幕上单词掉落: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就短短十二秒,范洛伊专注地看着水幕,看着一个单词接着一个单词出现、坠落、散去,心里像是经历一场大雨,所有纷杂的情绪都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突然很舒服、很轻松。
直到最后一个字母消失,范洛伊脸上才浮现出笑容,扭头问拜恩:“这什么意思?”
拜恩笑着回答:“比起,我爱你,感觉你会更喜欢这一句。”说着话,拜恩的手掌轻轻擦过范洛伊的腰际,那里有他的纹身。
“那需要我夸你吗?”
“不夸吗?”
范洛伊仰头看着拜恩,笑着凑上去,拜恩一喜,高兴地靠向他,期待的吻没有降临,只听范洛伊轻声说:“回家。”
范洛伊一边往前走,一边吃了口冰激凌,问:“什么口味的?还挺好吃。”
“额,店员推荐的,我也不知道。”
范洛伊笑起来,不知道说他什么好,挖了一勺冰激凌送到拜恩面前:“你尝尝看。”
冰激凌并不特别甜,有一种坚果的奶香,确实很好吃,但冰激凌的滋味根本及不上拜恩心里满溢的甜蜜,连万分之一都没有。
范洛伊走了两步,发觉拜恩一直盯着他看,确切来说是盯着他手里的冰激凌看。
“再来一口?”
拜恩摇头。他想牵范洛伊的手,可他的双手被冰激凌杯和勺占了。
“真不要?”范洛伊一时没懂拜恩紧盯不放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你吃快点。”
“?”
“快点。”
拜恩就买了一小杯,本来就没多少,范洛伊把最后一勺子含进嘴里,拜恩就笑开了,突如其来地亲了范洛伊一口,与其说是亲吻,不如说是轻舔,尝一尝他唇上冰激凌的一点点甜。
范洛伊愣了一下,拜恩已经把冰激凌杯和小勺子都接了过去,腾出一只手牵住他,走了几步,把垃圾丢掉。
范洛伊始终没想明白拜恩为什么催促他,他轻轻笑起来,想不明白也没什么关系。
餐厅到范洛伊的公寓直线距离1.2公里,步行用不了二十分钟,他们很快到家了。
一进门拜恩就问范洛伊:“想好怎么夸我了吗?”
范洛伊一阵好笑:“我说了要夸你了吗?”
拜恩搂住范洛伊抵在他肩头撒娇:“真不夸?是不喜欢?难道是,我爱你,比较好?”
范洛伊微微侧过脸去,他有点脸热,拜恩真的什么话都说,很不要脸。
范洛伊抬手摸了摸拜恩的后脑勺,哄小孩似得哄他:“行吧。”
拜恩猛地抬头,双眼蹭亮地盯着范洛伊。
范洛伊拨开拜恩箍在他腰上的手臂,拜恩不肯放,非得拉着他的手,范洛伊任由他拉着,带他上楼进了自己的书房。
他的书房陈设很简单,两面书架,除了书籍,还有许多机甲模型,有些机型时代太过久远,以及其他原因,连博物馆里都没能保存实体,拜恩只在读书的时候看过全息投影而已。
“不想知道我腰上的纹身是怎么来的吗?”范洛伊没看拜恩,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问他,“你都没问过,就确定我更喜欢这一句?”
“直觉。”
范洛伊回身面向拜恩,微微一笑,把书放在桌上,看着有些旧,磨损痕迹明显,书封是纯黑色的,书名是烫金凹陷的字 - LIGht。这本书是机甲设计制造专业的基础理论书籍。
范洛伊翻开扉页,米白的纸上就是那句“神说,要有光”,印刷字体下面则是一行手书 - dixitque deus fiat lux et facta est lux,范洛伊腰间的纹身,拉丁语版的,神说,要有光。
“这是我父亲的笔迹。他生前是做机甲设计的。这本书是父亲给我读的第一本书,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还是刚会爬的时候,连话都不会说的时候,书里好几页还沾了我的口水。”范洛伊笑起来,眼里却像是藏着让人心疼的泪光。
拜恩握紧了范洛伊的手,没说话。
范洛伊的指腹轻轻擦过那行手书,又轻轻抬起摸上拜恩的脸颊,他笑着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这算夸吗?
算了吧,他不是为了惹范洛伊哭才选这句话的,他是喜欢,却还是会难过。
“这表情是什么意思?”
“……”拜恩心疼范洛伊,全写脸上了。
范洛伊却笑,轻轻捏了捏他的脸颊,扬起脸,凑近些,说:“戴斯,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