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馨怡想要说什么,被闵月华阻拦住了:“馨怡,你别说话,一个大男人说话就要算话。”
也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生龙活虎的跳下了床,指着叶北平道:“就这么说定了,半个月五千块,见到钱,我马上给你们在杭城置办房子。”
“好。”
达成了共识,叶北平也是好说歹说邀请闵月华去家里住。
借口说监督他。
毕竟是自己老丈母娘,住在外面不太好。
闵月华也是同意了。
一行六人,太阳西斜的时候就回到了平坝村。
因为下午闵月华一闹腾,整的晚上的酒席也取消了。
闵月华母女被安排在了叶北平的房间,大红喜被也是新的。
而叶北平自己则是去吴迪家借住。
刚到家的闵月华就开始各种嫌弃是坐驴车回来的。
走进家门也是各种絮絮叨叨。
“这种房子,怎么住人啊,这么破,晚上会不会塌啊?”
“这个桌子怎么能吃饭呢,这么破还高低不平。”
“咦,凳子都黑了,干不干净啊?”
。。。。。。
看着闵月华挑三拣四,苏馨怡也是有些不好意思对陶秋燕报以歉意的微笑。
最后还是叶北平打发陶秋燕和叶小欣母女去做晚饭,闵月华才跟苏馨怡回房间开始谈母女的私密话。
看着极品丈母娘,叶北平有些心累,可又能怎么办呢?
吴迪在旁边给叶北平竖起了大拇指道:“北平,你真牛,你这个丈母娘绝对是这个。”
“哈哈。”侯宝林也是嘲笑的说了声:“吴迪,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待会儿北平丈母娘挑剔完房子,又要开始挑剔我们了。”
“走走走。”
吴迪临走之前还跟叶北平打招呼道:“我房间给你留门,要来的话,直接进就行。”
听见这话的叶北平总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什么叫留门?
最后吴迪和侯宝林捂着嘴偷笑离开的。
厨房里。
叶小欣把叶北平和闵月华做的约定告诉了陶秋燕。
这可把一个四十多岁的农村妇女给震惊坏了。
“什么?五千块,半个月?北平去哪赚啊?”陶秋燕又开始担忧的胡思乱想了,生怕叶北平去做什么违法的事情。
叶小欣在旁边剁着肉叹息道:
“原先吧以为娶个城里的姑娘能够让家里扬眉吐气,再不济也是三转一响,现在倒好,五千块,不知道能在我们乡下娶多少个媳妇了。”
一个对钱上心的人,想到五千块,都肉疼。
陶秋燕也是愁眉不展,可现在人家都住家里来了,总不能往外赶吧?
今天本来摆喜酒,买了不少菜,现在只能一家子吃了。
母女俩愁容满面的做着晚饭,心思全在5000块上面。
叶北平倒是比较平淡,捣鼓一会儿院子里的破旧收音机,直接全部收进了小破房子里。
想要在半个月内赚5000块,靠修破收音机肯定是不行的。
只能去县城或者更大的城市看看有没有办法。
房间内。
苏馨怡有些生气的瞪了眼闵月华:“妈,你怎么能提这么过分的要求呢?”
“我过分?”
咯吱!
闵月华生气的直接从床上坐起来,听见床板的声音吓了一跳,不停的拍着胸脯道:“你看看这是什么破地方,一张床还咯吱咯吱的响。我养了二十年的闺女,突然说要嫁给乡下人,也没人问问我同不同意。”
“再说了,5000块可是他自己答应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想到叶北平,苏馨怡都不知道怎么样生气了。
赚钱这方面,她确实挺佩服叶北平的,自从两人有关系之后,天天能够让她吃肉,而且变着法的能够弄到好吃的。
冰棒什么的更加不用说了,都是他做的生意。
而且还带着自己姐姐和两个兄弟赚钱。
可苏馨怡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叶北平怎么能够在半个月之内赚到5000块钱。
哪怕去偷去抢,现在也要有人家里有5000块给他偷,给他抢啊。
正当苏馨怡发愁的时候,闵月华突然问道:“馨怡,你前面在医院说,那个小子会修收音机,而且两个月就赚了两百块,真的假的?”
“嗯。”
苏馨怡哪有心思回答这种问题,5000块的事情都够她发愁的。
要是叶北平那边松口了,这个孩子肯定是保不住的。
“天哪,在乡下两个月就能赚200块,你爸就算把那支笔写断了,也未必能够两个月赚200块吧?”
听见闵月华不知道是夸还是贬的话,苏馨怡撇撇嘴道:“妈,其实......”
咚咚咚!
话还没说出口,房门就被敲响了。
随之叶北平的声音传来:“阿姨,馨怡吃晚饭了。”
“好。”
苏馨怡答应了一声,就拉起自己的母亲准备去吃晚饭,不过还是提醒了一句:“妈,吃晚饭的时候少说两句。”
“行行行。”看自己女儿是在为难,闵月华只能抿唇答应了。
母女刚走出房门,陶秋燕就热情的招呼了起来。
“来亲家母,过来这边坐。”
因为听闵月华说凳子脏,陶秋燕特意去借了两张原木色的凳子,看着干净。
不料闵月华直接反驳道:“别这么早叫,什么时候你儿子能够拿出5000块钱,在杭城买房子再叫也不迟。”
“妈。”看着陶秋燕尴尬的表情,苏馨怡拉了一把闵月华的胳膊。
“好好好,吃晚饭,吃晚饭。”
闵月华高傲的坐在了主位上,看着桌上的菜,眼睛亮了亮。
一共七八道菜,除了一个汤和两个素菜,其它全是肉菜。
有鱼有肉,哪怕是闵月华这个城里人,在家也不敢这么吃。
认为叶北平他们一家人在打肿脸充胖子。
住半个月看他们是不是每天都吃这些菜,一个乡下人家,哪能天天吃得起肉啊。
在闵月华高傲的姿态下,陶秋燕和叶小欣瞬间变得渺小了起来。
叶北平倒是没有什么讲究,去厨房多拿了一双筷子架在盘子上:“阿姨,馨怡,妈,姐吃饭。”
“好好好。”陶秋燕连连点头答应。
时不时叶北平还拿多出来的一双公筷给四个女人夹菜。
“阿姨,尝尝这肉,是我妈最拿手的菜。”
“馨怡你现在要多补补,吃这鱼眼睛,是你最爱吃的。”
“妈,你也要多吃肉,别为了省钱总不吃肉。”
“姐你也要多吃,养好身体以后能有力气带娃。”
。。。。。。
前面三句话还比较正常,最后一句话直接把叶小欣给呛到了。
咳咳咳!
咳咳咳!
什么叫有力气带娃?
带谁的娃?
其它三个人也怪异的看向了叶北平。
倒是叶北平一切如常,自顾自夹了两块肉,大口的吃起了米饭。
闵月华经过刚才叶北平的动作,多出了一些好感。
不是用自己的筷子夹菜,而是用公筷,最起码卫生方面,叶北平还是做得不错的。
第一晚的晚饭吃的非常的顺利,在叶北平不断夹菜和逗笑中,勉强能够称得上过关。
吃完晚饭,陶秋燕和叶小欣去洗碗。
叶北平则是问向苏馨怡:“馨怡,吃了晚饭要不要出去走走?现在天色还早,走走消消食,对身体好。”
“好。”苏馨怡知道叶北平应该是有话要跟自己说,所以悻然同意了。
不料闵月华也站起身道:“我也要走走,一起吧。”
这下把叶北平和苏馨怡给搞无语了。
两个小年轻饭后散步是情调,中间夹着一个大妈算怎么回事?
可闵月华丝毫不觉得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目的就是不能让两个人单独在一起。
那样培养感情,只会越来越深厚,她留在这里的原因也有拆散给两个人制造矛盾的原因。
叶北平还是点头答应了。
三个人趁着夜色的黄昏,漫步在乡村小道之间。
只是两个年轻人中间夹着一个大妈,场景有些怪异。
叶北平和苏馨怡走得快一点,闵月华也是跟着走得快一点,他们走的慢一点,闵月华也是跟着放慢了脚步。
再笨的人也看出来是什么情况了。
突然闵月华问道:“叶北平,听说你会修收音机?我看你家也没有收音机啊。”
“哦......”叶北平闻言,笑着回答道:“我是收一些破旧的收音机,然后回来修好当二手的卖出去。”
“正好我跟馨怡办......”
好像这话在闵月华面前说出来容易刺激人,叶北平也就改了口道:“前两天我买了一台新的送给馨怡,本来打算给她解闷用的,就在柜子里,回去的时候我给您拿出来。”
闵月华点了点头,忽然低头看了眼苏馨怡的手腕惊讶道:“馨怡,你这个手表哪来的?我看上好久了,你爸一直不给我买。”
这下苏馨怡尴尬了。
知道自己母亲是一个什么性子,总喜欢跟别人比吃的,比穿的,还要比带的。
光手上那个金镯子,都是自己父亲省吃俭用半年多,才买给母亲的。
叶北平看苏馨怡不说话,他也就解释道:“阿姨,这是我送给馨怡的新婚礼物,如果阿姨喜欢的话,我哪天给您去买一个,不过也就100块钱。”
嘶!
闵月华听见这个价格,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毕竟自己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多块,加上自己老公80块,一个月不吃不喝才买得起。
没想到叶北平竟然这么大方。
可是想到让叶北平送,她又不说话了。
三个人逛到天黑才回去。
一到家闵月华就去翻箱倒柜的找收音机,想看看叶北平有没有骗她。
只是要让她失望了,在衣柜里还真找出来一台新的收音机。
最后听着广播,有些生气的坐在床上。
“我就不信一个乡下人家,吃的比我好,用的比我好,戴的都比我好。”
听见这番话的苏馨怡差点笑不活了,以前总是看母亲这样,就觉得父亲要遭殃了。
现在羡慕起自己女婿了。
女婿?
突然想到这个词,苏馨怡小脸‘蹭’的一下变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