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终,东西都带好了吗?”倾尘站在门口,向屋里喊了一声。
“好了好了,出发吧。”归终带上几件衣服,还有新写的乐曲的谱子,兴致冲冲地抱了一下倾尘,两人就此出发。
“心情这么好啊?”倾尘看着归终的笑容,自己的内心也明朗了不少。
“嘻嘻,那当然,咱们这算不算去蒙德度蜜月?上次就去了一天可不算哦…”归终抱住倾尘的一只胳膊,蹦蹦跳跳的。
“算,当然算,你要是想,以后每天都可以是。”倾尘宠溺地笑了,
“唉,你还是先把欠债还了吧,上次卖酒的钱全给了甘雨,还是差了一亿呢。”归终叹着气,瞥了一眼倾尘,“甘雨不知道花了多少存款呐,得亏她干了那么多年秘书,我跟你说,趁着这次机会,记得好好谢谢她!”
“好~”倾尘苦笑一声,这是归终在提醒他尽快和甘雨拉近关系啊。
很快,两人到了集合地点。
离出发时间还有20分钟,众人却早早的等在这里。
“莫非就差我们了?”倾尘走上前来,“抱歉。”
甘雨见倾尘来了,连忙摇头,“倾尘哥不必道歉,准备工作还没彻底完成呢。”
“我们没迟到就好。”倾尘点点头。
其他人都纷纷好奇地看向他们,他们早就得了七星的命令,要把这两位陌生的人当做七星一样对待,这样的命令还是第一次得到,他们都很惊讶,而且甘雨秘书居然对那个男子如此亲近,这可算是件大新闻了。
“猜猜我是谁~”倾尘没有在意大家的想法如何,静静地等待着。忽然,一阵香风扑来,一双小手捂住了倾尘的双眼。
“伐难?你怎么在这儿?”倾尘有些惊讶,看向归终,却见归终也有些懵。
一袭黑色衣裙的少女半露香肩,一双淡蓝色的眼眸自带盈盈水波,藏着无尽情意。
“我难道不能来吗?我也是使节团的人哦,虽然是临时加上的。”伐难微微嘟了嘟小嘴,“出游怎么能不带我呢,倾尘哥你都好久没来找我了。”
伐难双手拉着倾尘的手,晃呀晃的。
归终站在伐难后面,朝倾尘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来了也好,一起拿下!
倾尘迟疑了一下,反手握住伐难的手。
不同于归终的手那种温润如玉的感受,伐难的手更小,冰冰凉凉的,而且非常水嫩,好像刚从水中拿出来。
温热的感受传递而来,伐难瞪大了双眼,脸上带着一抹酡红。
以往伐难虽然也会主动贴上来,但仙君从来不会主动做出什么回应,这次怎么突然…
伐难看向身后,只见归终朝她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她一下子就明白了。
这是归终姐和仙君说过了啊。
伐难感觉自己现在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整个人已经飘飘然了,下意识地出了声:“死而无憾了啊~”
然后立刻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倾尘,手握得更紧了。
伐难对倾尘的感情与归终对倾尘的感情略有不同,她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是仰慕。
倾尘犹如一束阳光,照在她原本充斥着杀戮的生命里。
“如果累了,就暂时放下利爪,好好去睡一觉吧,我会替你们杀戮。”他这么对她说过。
从那以后,伐难一直追随着倾尘的脚步。
帝君救了夜叉一族,赐下姓名,委以重任;仙君则是更贴近她们的日常,让她们灰色的日常变得五彩斑斓。
哪怕在他沉睡以后,仙君留下的后手也多次拯救她们,没有仙君,她早已走火入魔。
所以,虽然她常常会贴在倾尘身边,但并没有表白过,有时会故意贴的很近很久,也不过是故意让归终吃醋,寻开心罢了,并没有奢望能得到倾尘回应。
尽管贴上去的时候她的内心高兴无比。
“现在这样就足够了。”应达在问她为什么不表白时,她是这么回答的。
只要站在他的身边,她就足够幸福了,再不敢苛求别的,她爱得卑微。
现在倾尘回应她了,虽然只是握手,但这是不是代表着,她也有了资格,能与他并肩站在一起呢?
倾尘此刻心中也有些紧张,甚至有些惶恐。
我真的可以得到更多吗?明明已经足够幸福。
他总是这么想。
前世虽然也幻想过和自己喜欢的几名女角色在一起,但终归只是幻想。
自己和归终在一起已经足够,有些时候都会担心这只是一场梦。
现在又有了一位,将来甚至更多,真的可以吗?
归终觉得倾尘有资格得到更多,伐难则是爱得卑微,至于甘雨在被归终鼓励前甚至不敢想到爱这一层面。
倾尘的心里又何尝没有一丝自卑呢?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做了该做的事。
自己努力去学习画画,学习音乐,学习写诗写文章,希望有朝一日能不靠前世的知识也能表现的多才多艺,最开始其实只是为了归终,他不希望自己离开了前世那些现成的优秀作品就会一无是处,作为归终的爱人,他应该更优秀才对。
而尝试改变历史,留下后手,其实也只是为了不留遗憾,为了自己的内心能够好受。
因为这些,自己却得到了伐难、甘雨,甚至可能会更多的倾慕,实在是受宠若惊了。
“呼~”倾尘吐出一口气,既然如此,自己也只能努力让她们幸福了吧?
倾尘下定了决心。
站在一旁的归终得到了新的乐趣,她看着伐难羞涩的样子,笑得很开心。
“好甜~”
不过还是有点小吃醋。
于是,归终靠近倾尘,拉住他的另一只手,满意地点点头。
这下好了。
其他人原本好奇的目光转变为了敬佩和惊讶。
年纪大一些的则是一脸姨母笑。
二女共侍一夫,甘雨秘书似乎也和那位男子关系匪浅,人生巅峰啊这是。
而且三个女生都那么漂亮,虽然男的长的也很英俊就是了。
这么一看,俊男靓女倒是养眼。
这次出使蒙德,眼睛可能会被呵护的很好,但是牙可能会被酸倒。
甘雨在一旁看着倾尘和伐难拉着的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然后握了握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时间一晃而过,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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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章都是在完善主角和归终的性格,至此,主角的人设已经大致确立。
总的来说,深爱归终,尽管非常优秀,但心里会有些不自信,不敢奢求更多。但如果更多的幸福都已经送上门来了,他也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它溜走而不敢抓住幸福的人,一旦抓住了幸福,就会守护好幸福。
另外,如果有机会,他会搞一些恶作剧,但绝不会过火,非常有分寸。是那种闲不下来的人,喜欢找乐子。
这个人设是目前我最满意的了,是我心中最理想的性格,不敢说希望大家都喜欢,只是希望大家能不讨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