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税制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系统,它继承了前朝的税收制度,并在历史的演变中发展出了新的内容和特点。以下是汉代税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和特点:
战国时期的孟子讲过:“什一而税,王者之政”,汉代税额规定只有“十五税一”可见比孟子的理想还要好。
土地税(田租):轻徭役
汉朝初期,土地税实行“十五税一”的制度,即农民将一年的收入分成十五份,上交给国家一份。
汉文帝时期,土地税降低为“三十税一”,这一制度在后世多被沿用。这意味着农民只需将一年的粮食收入的三十分之一上交给国家,这一税率相对较低。
东汉时期,最后一位皇帝因为修建皇宫,税收幅度有所提高,除了交“三十税一”的田税外,还有一个 每亩收十钱的田地附加税。
人头税:
人头税主要包括算赋和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税,口赋是对未成年人征税。
汉高祖刘邦规定,15岁到56岁的成年人需要交算赋,每人每年交120钱。文帝时期,算赋减轻为每人每年40钱。
口赋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税收,最初是收三岁到十五岁的未成年小孩的人头税,每人每年需交20钱。到了后期,最低年龄改为七岁。
徭役:
徭役是农民每年要为国家服役一段时间的制度。服役的轻重取决于国家的需要,如国家事务繁忙,徭役就繁重;反之则轻。
如果农民不想去服役,可以选择交300钱来免役,这笔钱被称为“更赋”。
税收征收和管理:
汉代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相当严格。农民需要按田亩如实向国家报告应缴租额,如有不实或家长不亲自报告,会受到惩罚。
国家还设立了“农村守财奴”制度,每个乡镇都有专人负责清查户籍、征收租调和徭役。
税收负担:
尽管“三十税一”的田租税率看似较低,但加上人头税、徭役和其他杂税,汉代农民的税收负担实际上相当重。特别是人头税和徭役,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税收制度的演变:
汉代的税收制度在历史的演变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从“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再到东汉时期的附加税,反映了国家在不同时期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和对农民负担的考量。
综上所述,汉代的税制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系统,它包括土地税、人头税、徭役等多个方面。这些税收项目共同构成了汉代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汉代“更赋”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定义与性质:
更赋是汉代的一种赋税,实际上是由更卒之役的代役钱转化而来的一种赋税。更赋是统治阶级向农民征收的力役钱。
种类:
更赋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力役或兵役。
更卒:成年农民每人每年要无偿给官府劳动一个月。如果不愿意支服役,可以出300钱给官府,雇人去做工。
正卒:每个成年的健康农民,都要服一年的兵役。但遇到临时的军事行动,“一年”的时限就会被打破。
戍卒:每个成年的健康农民,还要服一年兵役,专门去守边,或戍守京城(西汉长安城,东汉洛阳城)。
服役与代役:
农民亲自服役,称为“践更”。
如果不愿意亲自去服役,可交钱300(一说为二千钱)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称为“过更”。
年龄范围:
汉初规定22岁到56岁的男子,都要服更赋。
汉景帝时,规定男子年龄在20岁至56岁,必须为国家服兵役一年。
税收调整:
汉代初期,为恢复经济,减轻了农民的田赋缴纳比例,也相应减轻了更赋的征收。
但在汉武帝时期,为了支撑军事扩张和其他开支,更赋等税收负担加重。
赋税负担:
更赋作为力役钱的一种,对农民来说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特别是不愿或不能亲身服役的农民,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钱以替代力役。
制度影响:
更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的军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但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影响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综上所述,汉代“更赋”制度是一种复杂的赋税制度,通过征收力役钱来保障国家的需要,但同时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汉武帝时代的盐铁政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一、背景
财政需求:汉武帝时期,由于对外征伐匈奴、扩大疆土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等举措,导致国家财政吃紧,急需增加财政收入。
商人势力:商人势力在此时期较为强大,部分商人通过经营盐铁等商品积累了大量财富,与中央政权形成 了一定的对抗关系。
二、政策内容
盐铁官营:汉武帝实行了盐铁官营政策,即将盐和铁的生产、销售由国家垄断经营,严禁私人铸铁造盐。这一政策包括设立盐铁丞,总管全国盐铁经营事业,以及在盐、铁产地设置盐官和铁官来管理生产与销售。
盐官营:通过“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程序组织管理,实现了盐的官营。
铁官营:官府彻底垄断了铁的生产与销售,确保了铁器的质量和供应。
酒类专卖:除了盐铁官营外,汉武帝还实行了酒类专卖制度,禁止民间自由地酿酒卖酒,由政府统一控制酒的生产与流通。
三、政策影响
财政收入增加: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政策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汉武帝继续推行文治武功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根据《史记》记载,“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 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可见政策效果显着。
打击商人势力:盐铁官营政策的实施,沉重打击了地方豪绅和盐铁富商势力,巩固了中央集权。
社会经济影响:
促进了盐铁的大规模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铁农具质量参差不齐、价格偏高,且部分铁器不适用农民耕作,增加了农民负担。
酒类专卖制度限制了民间酿酒业的发展,影响了相关产业的经济活动。
四、总结
汉武帝时代的盐铁政策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打击商人势力、巩固中央集权而实行的。这一政策在短期内为汉武帝的统治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但长期来看也带来了一些社会经济问题。
民间主张开放,政府主张国营。就有了着名的民众代表留下的《盐铁论》。
《盐铁论》概述
一、书籍背景
《盐铁论》是西汉桓宽根据着名的“盐铁会议”的官方记录,加以“推衍”整理,增广条目而写成的史书。该书详细记述了汉昭帝时期(前81年)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的一场大论争,尤其是关于盐铁官营等经济政策的辩论。
二、主要内容
盐铁官营辩论:书中记述了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桑弘羊等人就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均输、平准等经济政策的辩论。贤良文学主张废除盐铁官营,认为它造成了百姓疾苦;而桑弘羊等人则坚持盐铁官营有助于国家财政的稳固。
其他议题:除了盐铁官营的辩论外,书中还涉及了贫富、孝养、儒学价值、商鞅等历史人物的评价、国家安全等一系列论题。
结构安排:全书共十卷六十篇,前四十一篇写的是会议上的正式辩论,自第四十二篇至第五十九篇写的是会后余谈,最后一篇是后序。
三、历史价值
《盐铁论》是研究西汉经济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它真实反映了当时的辩论情景,保存了丰富的经济思想资料,为后人提供了了解西汉中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宝贵资料。
四、作者信息
桓宽,西汉汝南(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字次公。宣帝时举为郎,后任庐江太守丞。他根据盐铁会议的官方记录,结合自己的理解和观察,整理成《盐铁论》一书。
五、结论
《盐铁论》不仅是一部记录西汉时期经济政策辩论的史书,更是一部反映当时社会风貌、文化思想的重要 文献。它以其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价值,在中国古代史书中占有重要地位。
《盐铁论》主要反映了以下几个经济思想:
盐铁官营(专卖)制度:
背景:盐铁作为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战略物资,在古代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主张:桑弘羊等人主张实行盐铁官营制度,即国家对盐和铁进行垄断经营,以增加国家收入和控制 物价。他们认为盐铁官营可以富国富民,应付边防开支,防止敌人入侵。
反对观点:贤良文学等人则反对盐铁官营,认为这是与民争利,损害民生,违背仁义道德。他们认为盐铁作为天下之通用,应该由民间自由经营。
均输平准政策:
内容:均输平准是指国家对于各地区各行业的物价进行调节和平衡,以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损失或浪费。桑弘羊认为,均输平准可以使物价合理稳定,促进生产流通,增加税收收入。
反对观点:贤良文学等人则反对均输平准,认为这是干涉市场自然规律,扰乱供求关系,损害商人利益。
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
桑弘羊观点:桑弘羊等人主张国家应该通过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贤良文学观点:贤良文学等人则主张市场自由,反对国家过度干预经济,认为这会导致与民争利,损害民生。
财政与经济政策:
盐铁专卖:通过垄断经营盐和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控制物价。
均输平准:通过调节各地区各行业的物价,保持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经济思想冲突:书中详细记述了双方对于经济政策的辩论,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财政与经济政策等问题的深刻思考。
轻重论与善因论:
轻重论:轻重论是一种主张根据物品的轻重缓急来制定经济政策的理论。在《盐铁论》中,轻重论成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理论依据。
善因论:善因论则强调经济活动的自然性和自发性,反对国家过度干预经济。贤良文学等人主张善因论,认为应该让市场自由发展。
综上所述,《盐铁论》主要反映了盐铁官营、均输平准等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财政与经济政策等经济思想。这些思想在当时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对后世的经济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