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与母亲一起生活的,但齐志从小就性格顽劣、暴虐,上到小学四年级时,就用小刀,刺伤了同学的肋骨,被学校开除。
无法再在松树镇读书,于是,就来到父亲这里上学,从而,与父亲生活在了一起。
父亲与母亲离婚后,就调离的松树镇煤矿,搬到了通化附近的一个小镇,叫铁厂子,也是个煤矿,他在这里读完小学,又上了技校。
他离开松树镇的第二年,母亲就带着弟弟,迁居去了北京,为此他很懊恼、怨恨了一辈子。
后来技校毕业,他参加了工作,工作单位是水泥厂,又在水泥厂打架,被开除,之后,父亲花钱,去长春让他学了美发,学成回来,本打算开个发廊,
但父亲查出来罹患鼻咽癌,而且是晚期,那个年代,得了癌症,基本就等于被判了死刑,这一年,齐志才二十岁,父亲也只有五十一岁。
他记得,父亲得知自己不久于人世之后,特地去了趟北京,最后去看望了自己的小儿子王直,回来后,就大哭不止,
齐志问原因,父亲说王直已被他妈pUA了,看见他,转头就跑,连句话都不敢说,他估计,自己得癌症要离世的消息,他妈也没告诉王直,父亲心疼小儿子,说是他害了王直。
齐志为此,也对母亲很有些意见,之后不久,老父亲就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父亲是个为人谦和的大帅哥,一辈子与人为善、交朋好友,人缘极好,死后,他的老哥们,给他风风光光办了葬礼,但,齐志却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了,于是,他离开了老家,去北京,投奔了自己的母亲和弟弟。
时光荏苒,一晃,他在北京已经生活三十年了,但始终也只是个北漂,最多只能算资深的北漂,户口始终无法迁移过来。
看着弟弟王直的北京市身份证,他妒火中烧,感到待遇不公平,与母亲大吵过不少次,但每次,都被母亲骂的狗血喷头,谁让他小小年纪,就学荆轲刺秦了呢。
这次回老家,他是开着新买的丰田帕杰罗去的,日本原装货,比国产组装货,多花了八万块。
齐志最近顺风顺水,小日子过的挺滋润,前年,他在亦庄,开了一家美容美发院,那里是开发新区,开始没有什么客流,生意惨淡,
一度,自己的生活开支都十分吃紧,为此,老婆还想去求助弟弟王直,但话不投机,还反目了,他与自己这个亲弟弟,反目过很多次了。
去年年末,亦庄忽然迁来了许多大公司,很多还都是央企和互联网巨头,这下子,就救了齐志的美容美发院,本来都快坚持不住了,
这些大公司的员工,都是高收入人群,附近又只有他一家美容美发,所以,生意大火,三个月,就收回了全部投资。
之后,齐志又接连开了两家分店,今年,还贷款买了房,如今又买了车,还是自己日思夜盼的日本原装货,他感到十分的惬意。
这次回老家,他正好要好好炫耀炫耀,他虽然没啥文化,但也知道刘邦的那句话:”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
他的首站,就来到他的出生地,松树镇煤矿。
他比王直要早两天来到了这里。看着矿区破败、萧条的房舍,街道上稀稀疏疏土里土气的老家人,齐志心生得意,开着帕杰罗,高速奔驰在矿上残破的马路上,来回兜了好几圈,引得那些土老帽,驻足观看,眼神里充满艳羡,这眼神让齐志觉得很是满足。
他一路打听,找到了老宅子的废墟,去看了看,他很奇怪,自己的老房子为啥这么小,这么破。
他也打听到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发小周玉翠的消息,矿上巡视完,他就去了修表店。
身材已完全发福的周玉翠,上下打量着齐志,一下子居然没认出来,齐志脖子上戴着明晃晃的大金链子,紫檀念珠,双手手腕,都各戴着两套紫檀手串,手指上还带着大戒指。
小嫚还以为遇见世界首富了呢,一时愣住了。
齐志倒是一眼认出来了她,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我是齐志呀!”小嫚一听,面露惊喜,大叫了一声:“你是齐志!”伸手就抓住了齐志的手,眼睛里闪动着泪光,
他俩从小就是青梅竹马,少年时期,也曾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感情很不一般,东北那个年代的少男少女,普遍都早熟。
十三四岁就早恋的,一点也不新鲜。如果不是齐志被开除,离开了松树镇,他俩很可能就能走到一起,后来齐志去了铁厂子,还跟她通过几年信,
直到齐志去了北京,才断了联系。如今,久别重逢,都即将步入老年,小嫚一时有些激动,动情。
这时候,齐志的妻子李晓娜,适时走了过来,牵过了周玉翠的手,握了握,齐志趁机收回了手,他觉得小嫚的手很是粗糙。
“来,进小店里说话吧”周玉翠收拾了一下情绪,红着脸邀请道,“这就是你的小店,为啥不离开这个穷山沟呢?一辈子就困在这里,多亏呀!”
齐志扫视了一眼简陋的小店,并没有进去,眼神里满是轻慢,小嫚深深叹了口气,说:“我毕业后就嫁到了矿上,老公就是开修表店的,十年前出车祸死了,我就接受这个小店。
所以,也就一直没离开这里,这都是命呀!跟你比不了,你都成阔佬,大老板了”
齐志得意的笑了笑,说:“还,还凑合吧,就是在北京开了几个小店,瞎、瞎混呗,哈哈~”“已经中午了,走吧,我给你们接风”小嫚深情的看着齐志,见他没有进小店的意思,就打算直接带他们去吃饭。
“不,不,不了,我几十年没回来了,水土不服,吃不惯老家的菜”齐志一脸的似笑非笑,“四十年没见了,就不能一起吃顿饭吗?”周玉翠眼睛里泛起了幽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