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村里为何这般安静?”
喝过水后,陆仞开始步入正题。
妇人一边将婴儿抱在怀里轻声安抚,一边回答道:
“村里大多数人都出去开荒种地了,有的路途遥远,比如我家那口子,来回一趟太累了,就随身带着干粮,中午凑活一顿就行。
要不是我还要在家带娃,也跟着一起去帮忙了。”
陆仞听后,若有所思:
“听富贵大哥说,村里的怪事是两月前开始出现的?”
“没错。”妇人点点头,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道来。
..........
“现在村里所有土地都遭了殃,不光是粮食,就连种的蔬菜瓜果也都没能幸免,要么枯死,要么凭空消失了。”
杨彬适才在屋子里转了转,发现灶房的那口铁锅里只有一点清汤寡水的米粥。
还散着淡淡的热气,应该是妇人一会儿的午饭。
“嫂子,你还要喂养孩子,就吃这个恐怕营养不够吧?”
妇人满眼透着无奈:“不吃这个还能吃啥.......近来村里怪事不断,家家户户的余粮都被盗走了许多,不管藏得有多严实,第二天都能不翼而飞,就像是有一双眼睛冥冥之中注视着我们村子一样。
家里本来就不宽裕,那些粮食是我们家接下来半年的口粮,现在......只剩下十来斤米面,也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说着,妇人轻柔地拍了拍怀中的婴儿,带着一丝哭腔说道:“只是可怜我的孩子,要跟着一起受苦受难。我现在每天都吃的很少,奶水跟不上,娃经常被饿得大哭,一会儿还要给他喂点米汤才行........”
“官爷,我听村里的老人说,黑土村是受到了诅咒,这是上天对我们降下的惩罚,是这样吗?”
陆仞神色复杂,无言以对。
他现在还没有实际的证据能证明此事乃田鼠精所为。
况且,是谁干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帮黑土村解决眼前的麻烦。
再这样下去,人心惶惶,加上粮食短缺,村里恐怕要就此绝户了。
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后,陆仞和杨彬起身告辞离去。
临走前,陆仞想留下一些银钱,可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对于这户可怜的三口之家来说,给他们钱,远不如送些吃食来得实际。
看到两人的背影消失在村口,妇人好不容易升起一丝希望的眼眸,再一次黯然下去。
果真,还是什么都做不了吗?
.........
离开黑土村,杨彬对陆仞问道:“我们就这么走了?”
“怎么,你还想留下来蹭顿饭?”
“我跟你说正事儿呢,富贵大哥一家那么苦,我们总该做点什么吧?”
陆仞一脸平静:“苦的可不止他们一家,你帮了他们家,村里其他人帮不帮呢?如果不帮,那么富贵大哥一家就会遭到排挤。你所谓的帮,到头来只是害了他们。”
“可是......”
杨彬还想说什么,却被陆仞一口打断。
“我们先回去,吃饱喝足了,晚上再过来抓贼。”
杨彬眼前一亮:“你想到对策了?”
陆仞笑而不语。
.........
回到杨柳镇上,两人分道扬镳。
陆仞去采买了一些香料和重口的辣椒。
付钱的时候才猛然记起,他的全部积蓄都给了刘莺。
现在的他,身无分文。
没办法,他只好娴熟地使出了那一招!
赊账!
事实上,前身混蛋事干得不少,却很少会大肆搜刮钱财。
因为只要在镇上,不管走到哪儿,老板都得“卖”他一个面子。
凡是陆爷想要的东西,哪个活得不耐烦的敢收钱!
一个根本无处花钱的人,又何须敛财呢?
拎着几包香料和干辣椒回到住处,他便开始卤起了兔头。
院子里架起一口大铁锅,猛火烧开,加入各种大料和调味品掩盖兔头本身的腥味和妖气。
麻辣兔头是陆仞前世特别喜欢的一道美味,自己在家没事的时候也会学着做一手。
一共有三个步骤,一卤二炸三炒。
卤了一个时辰后,他撕下一点肉尝尝了味道。
虽然不够完美,不过考虑到这个世界条件有限,这样的味道已经相当可以了。
接下来的两道工序就快了许多,在油锅中炸过之后,加入各种干粉调料进行炒制。
“你在干嘛?”
院外一个稚嫩的男童声音传来。
陆仞抬起头,看到元宝又爬上了那棵老樟树,正在偷看他的一举一动。
或许是被浓郁的香气所吸引,让这孩子嘴馋得不行。
看起来,昨夜发生的那件事,并没有在这个七八岁的孩子心里留下什么阴影。
也是,刘莺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尽管活在这妖魔乱世有诸多无奈,可她总是能把自己的儿子保护得很好。
昨晚陆仞击杀王二狗的时候,元宝并没有亲眼看到任何血腥的画面。
加上今天镇上广为流传,说王二狗被妖魔所杀,更是让元宝相信了母亲那套“陆爷只是将王二狗打跑了”的说辞。
孩子的心性是善变的。
娘亲差点被坏人欺负,是陆仞出现将其“赶跑”。
在元宝心目中,陆仞的形象一下子就变得光明伟岸起来。
不过,他内心深处还是有些害怕这个时常被母亲念叨成“浑蛋”的大哥哥。
所以他偷看了许久才终于鼓起勇气开口。
陆仞笑问道:“想吃吗?”
元宝口水都快止不住了,连连点头,怯生生地说了句:“想。”
“叫上你阿娘一起过来吧。”
元宝回了一个“好”字,正要从树上一跃而下。
陆仞又加了一句:“让她去张记酒肆给我打几斤酒回来。”
“噢,知道啦!”
........
陆仞将兔头的头骨敲碎,掰成一个个小块儿,盛放在一个盆子中。
等了有一会儿,刘莺左手提着新打的酒,右手拉着有些胆怯的元宝,缓缓走入院中。
“来了啊。”陆仞起身。
刘莺淡淡点头,将酒递给了他:“你要的酒。”
“坐吧,一起吃点儿。”
坐定之后,刘莺看着桌上裹满了红油和各种干粉的一块块儿骨肉,眼中闪过一丝茫然。
“这是什么?”
自从那五只兔子精在五仙坡安居之后,杨柳镇周边就再没有人敢养殖家兔,更别提吃肉了。
很多年纪不大的人甚至见都没见过兔子长什么样。
刘莺母子皆是如此。
陆仞自然也懒得解释:“吃就是了,不要多问。”
见陆仞丝毫不顾形象地开始啃食起来,刘莺略微沉默了片刻,拿起筷子给眼馋不已的元宝夹了一小块肉。
一口下去,元宝整个人神采奕奕的,满嘴红油对刘莺说道:
“阿娘,好好吃呀,你也快尝尝!”
刘莺将信将疑地夹了一块带肉的骨头,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确实很美味,肉质也很鲜嫩有嚼劲,就是口味稍微辣了点。
她也没多想,只当是陆仞在山里狩猎的寻常野味。
陆仞一边啃兔头,一边喝酒,特别痛快。
元宝饭量小,吃饱之后就跑出去玩儿了。
刘莺则是继续坐着,直到陆仞吃饱喝足,才起身收拾碗筷。
“我来洗碗吧。”
陆仞看了她一眼,也没推辞。
有个女人顾家挺好的,至少生活中很多琐事不用自己操心。
不过,他很清楚,自己和刘莺的关系保持现状就足够了,不适合再进一步。
因为杨柳镇太小了,他迟早会去更远更广阔的世界闯荡。
刘莺只是一个平凡的妇道人家,留在杨柳镇,把儿子元宝拉扯成人才是她的宿命。
“我出去一趟。”
“晚上回来吗?”
“不回来了,今晚我要去黑土村捉妖。”
“知道了。”刘莺低头刷着碗,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失落。
陆仞对此毫无察觉,刚走到门口突然想到什么,又连忙折返回来:“嫂子,我上次给你的银两.......”
刘莺把手擦干,从衣服里摸出一个钱袋。
“都在这儿了,我没动过。”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仞面露尴尬:“这钱是我给你们母子的补偿,既然给你了,就没有收回的道理,我只是先借用一点。”
他从钱袋里拿走一小半的银两,然后又将钱袋递还给刘莺。
见刘莺不肯收,陆仞上前抓起她因为常年劳作,有些粗糙的小手。
“听话,拿着!”
陆仞微笑着将钱袋硬塞到她手上,这才安心离去。
听着那句像是哄孩子的话语,刘莺面色微红,伫立在原地许久。
等到陆仞走远之后,她才回过神,十分珍重地将钱袋揣好。
随后,她看了眼有些凌乱,而且布满了灰尘的屋子,微微叹了口气,言语间带着一丝埋怨:“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收拾收拾。”
以前,她一直把陆仞当成弟弟一样对待。
直到三年前的那个晚上,当陆仞强硬地填补满她的空虚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意识到,邻居家那个可怜的小男孩,长大了。
到了如今,刘莺自己也弄不清楚她对陆仞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憎恨?还是依赖?
或者,比这些还要复杂......
索性她也懒得去想,只要日子还能安稳地过下去,能过一天算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