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知青,之前你不是想要一只小狗吗?我就和我娘那边说了。她今天过来的时候就把家里的狗崽子给一起带过来了,你看看你要选哪一只。”
大队长媳妇今天提了一个篮子过来,里面还放着几只养的胖嘟嘟的小狗。她觉得给娘家养的小狗找一个好人家也是好事。
金知青出手大方,而且为人还不错,肯定能够把狗崽子给养好的。而且金知青可是答应了要给五斤细粮的。
家里养的这些狗崽子也不怎么值钱,现在又没办法拿出去卖,除了打猎的人会要一只,其他的村民也根本就养不起。
所以在娘家的大狗生了一窝狗崽子的时候,老娘那边也是比较为难的,不知道该怎么养这么多小狗。
自己养的话肯定是不可能的家里面能够够养两条猎狗都已经算是很殷实的人家了。要是养多了的话,他们也养不起。
这些肥嘟嘟刚断奶的狗崽子,现在也在这个篮子里面挤着睡得很香。这些狗崽子们的花色也有些杂。
金秋很早就已经等着小狗的到来了,甚至还在院子里面给小狗提前把窝给做好了。
现在看到这些刚断奶的小狗崽子,金秋觉得这些家伙还挺可爱的。她摸了摸这些小狗,然后选择了一只毛发是黄色的小狗崽子。
这小狗看着还挺亲人的,后面应该也会好教的。
“婶子,我就要这只黄色的小狗了。这是之前说好的酬劳,还希望婶子能够收下。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这个小狗的。”
金秋抱着这只黄色的小狗感受着小狗身上所带来的温度之后,觉得一个人住在这个小院里面也不会那么孤独了。
大队长媳妇也是一个喜欢小狗的人,看到这个女知青的态度之后,大队长媳妇也觉得很高兴,就像做了一件好事。
她这次不仅给小狗找了一副好人家,还得了几斤细粮,家里人也都在夸她呢。
在新建立好的知青点结束了最后的工程之后之前分配到那些村民们家里的知青也都陆陆续续地搬回来了。
这些老知青们看到新来的人一来就能够住到新房子里面,他们也觉得不太平衡。
要是按照辈分来说,他们这些老知青,可是在这里住了很久了。这个老知青房子现在看上去也有些破破烂烂的,肯定是没有新地方住的舒服的。
凭什么他们在这里吃了几年苦的还要便宜这些新来的知青。知青点的知青现在也被分成了老派和新派双方之间甚至又吵了起来。
看着这些吵起来的知青,这里的管理人也觉得十分无奈。虽然说现在也可以去叫大队长过来解决这件事情,但是他们也不好什么事情都麻烦大队长,况且这次还算是他们的内部矛盾。
没办法,总不可能看着这两边的人打起来吧,知青点的小队长在这里好歹也是能说上几句话的。
在控制住了场面之后,他也拿出一堆纸条,根据分配好的床位打算进行抽签。
“咱们知青点已经够丢人的了,和村民们的关系也有些紧张。现在咱们继续倒下去也是让别人看笑话。
既然大家都想住新房子的话,那么我们就来抽签,抽到老房子就住老房子抽到新房子就住新房子。
现在抽签决定之后,你们就不要再想反悔的事情了,这场闹剧也应该结束了。”
谁不想住新的房子呢?就连他这个小队长也是想住的,不过总不可能两边的人打架,谁打赢了就能够住新房子吧。
按照资历来说,当然是这些老知青更加的有资格,但是这新房子也是因为这批新来的知青,大队长那边才开始建的。
在双方权衡下,自然还是抽签更加的公平。
或许是觉得知青点这地方太小,也可能是看着知青这个团队,似乎有些不太可靠。
新来的这一批手里面有点余钱的知青还真的去村子里面租房子住了,不过这也只是少部分而已。
不是每个人都有钱能够承担得起租金的,而且有些人就算有钱也都比较抠,舍不得花在租房子上面。
比起租房子,他们更愿意将这些攒下来的钱用来买粮食。现在他们都下乡了,只能通过下地劳作赚工分才能够填饱肚子。
如果手上捏着钱多一些,也可以直接用钱来换粮食。那么钱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
在这一批新来的知青有几个还去村子里面租了房子,也展现了一部分的财力,这也转移了,那些村民对于金秋的关注。
况且金秋住的那个小院虽然不错,但是村里人也比较巨大,那曾经是地主家的房子,并且那个地主的房子还发生了很多糟心的事情。
家里养了一只小狗之后,金秋上次在供销社上买的那些粮食也不太够吃了。大队长也知道这些新来的知青可能粮食不太够吃。
他也让这些知青们提前用自己的工分抵押来换粮食。大队里面还是有一部分存粮的。况且他们现在马上就要收麦子了,大队这段时间也不怎么缺粮食。
知青们也确实很需要这大队里面的粮食,虽然他们也自己带了钱和粮票可以到县城的供销社买,但是一点点运回来也比较麻烦。
而且粮票在这个时代也是很珍贵的,县城里面的这些人粮票都是有限的,他们能够带下来的也没有多少张。
提前预支工分用来换粮食,大部分人也是同意的。在他们每个人拿到了几十斤粮食后也松了一口气。
有这几十斤粮食省着点吃,到时候秋收就能够用工分换粮食了。不过到时候肯定还要去县城里面再买点。
他们这一批新来的知青也干不了多少活,赚的工分也比较少。所以要么现在就死命干活,要么到时候就只能够花钱去买粮食了。
最近的这几天天气火辣辣的,大家也都佝偻着身躯在田地里面收小麦,他们手上拿着半旧不新的镰刀,满头大汗的在地里面干活。
这些大队的村民也都进行了分割,有割麦子的或者是捆麦子的,还有一些男人们则用小推车把这些小麦都给推到村子里面的广场里去。
那边还会有一些老婆子帮忙进行晾晒。在农村就连小孩也是有自己的活要干的,比如说去山上打猪草或者是捡地里面,这些遗留的小麦也都能够换一点工分。
大一些的孩子们也会在家里帮忙干家务活,大孩子又带着小孩子。在收小麦的时候,整个村庄也都忙碌了起来。
金秋拒绝了和那些知青搭档,在大队长媳妇的小队当中和一个中年的大娘一起干活了。
她们两个人也都是利索的,收获的动作看上去也像是没有停顿似的。
看着前面吭哧吭哧干活的金知青,就连和她一起组队的大娘也忍不住感叹:
“还是年轻人身体好,干活也这么利落。看来我这个老婶子也不能够落后了。”
他们也没想到这么一个柔弱的小丫头居然那么能干。
金秋虽然干农活看上去很熟练,但是她也没有打算超过周围的这些村民。努力干活虽然不错,但也不能太过高调。
况且这收麦子本来就是一个辛苦活,反正和大家干得差不多就行了。要是她格外突出的话,说不定还会衬托着其他人不行。
金秋也没那么笨,不会去做这卖力不讨好的人。她要是表现得那么会干活,将来那可就得有更多的人盯着自己了。
年小玲现在在村子里面已经上工了有一段时间。她之前觉得大队长让她们两个去养猪场是为难她们。
现在才终于了解到下地的辛苦。她现在也是被晒得口干舌燥的,手上也感觉火辣辣的,还有密密麻麻的小伤口。
虽然养猪场有时候也要做一些体力活,但也只是一个月几次而已。
况且养猪场那里拿的还是高工分。在知青们在地里面狂洒汗水的时候,村民们也在辛苦劳作之中。
田地里面还有一个遥遥领先的身影,不过和其他人的二人组不太一样。那个男人似乎是一个人。
他将这些割下来的小麦整整齐齐的堆在原地里面,速度比周围的村民还快了三倍。
等到把这些小麦都割下之后,他还将这些一捆捆的绑了起来放在了田边。随后又将这些给运到了广场。
这些也都是他一个人干的。周围的这些村民们似乎有意无意的在疏离这个男人,甚至有的眼神中还带着厌恶。
男人有着高大的身材,沉默寡言。他的头发略微有些长了,似乎也把眼睛给挡住了。
看着这个鹤立鸡群,和周围的村民都格格不入的男人。金秋又看了看对方恐怖的工作量也有些惊讶。
不过这一切都是这个男人的常规操作了。
她有着上辈子金秋的记忆自然是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他的身份有些特殊。
虽然他也是这个大队的人,但是在这里男人却并不受欢迎。因为他是地主家的孩子。
村子里面那个现在已经破破旧旧,只留下一些完好地方的青砖瓦房曾经是他的家。
后来因为身份被赶了出来,现在也只能住在村子里面的牛棚旁边的那间破旧茅草屋。
说来她花钱买下的那个小院子,本来这钱应该到他手上的。
但是几年前这个房子就被大队给清剿了,现在也归大队所有。
这个男人叫李武,由于从小生活条件好基因不错,所以体格也很健壮高大。
他之前还有一个爷爷,只是在那场动荡之后他爷爷也生病去了。最后就只留下他这一个后人。
当初李武的爷爷曾经是个药材商人,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在村子里面还有大片的田地,曾经还有不少佣农。
当初他的爷爷还被众人称呼为一句李老爷。后来因为变故,李武的家被砸了。爷爷没了,他也被从那个家里给赶了出去。
由于地主后代身份的缘故,这些年他一直都要干最辛苦的活,才能够勉强吃饱饭活下去。
别让他现在一副可怜人的样子,听说后来他能够做生意之后离开了村子里面。在外面闯荡出了一份天地,还成为了当地的一个大富豪。
后面甚至还有一些村民想要看着曾经同在一个村子里面去讨好对方。只是他们似乎都忘记了以前是怎么欺负人家的。
李武能够不对他们动手就算是好的。
由于李武脑子聪明,曾经还学会了开车修车,又有一副健硕的体格,所以在当初离开村子之后,他也选择的是运输行业。
后面在其中看到了有商机之后就自己开始组车队,然后做运输生意。
最后在新时代来临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一名运输行业的大佬。
当初李武家里也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反而因为家里从事的是药材生意,曾经还给解放军捐赠过一笔药材。
以前也帮过很多人。只可惜还是脱离不了地主身份,那个时候村民们也被时局,弄得都有些激动和仇富,然后就造成了李武家里的悲剧。
等到后面发达了之后,李家也算是洗清了冤屈。李武将老家的房子要回来,重新修整了一番之后,他也只当作这里是个纪念。
看着那个落魄又沉默的男人,也很难想象到他将来会成为一个大富豪。在全国都排得上名的富商。
和他祖上做的药材生意不同,这人以后会是走运输行业的。
金秋不着痕迹的看了几眼那个男人。说来那个男人上辈子和金秋还有过交集。
上辈子的年小玲想把金秋给毁了,盯上的人也有李武。她跑过去说了一些挑拨的话,李武却转头和金秋报信了。
只可惜,因为当时金秋和年小玲两个人关系很好。她不相信自己的好姐妹会害自己。
年小玲后面又说了许多关于李武的坏话,还有男人原本的身份。金秋当时还只以为这个男人是想要故意挑拨她们姐妹之间的感情。
她没有想到那个男人和自己说的才是真的。最后落了个后悔莫及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