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梅伯的陈酿,楚朝云便拿出了自己的烈酒,有了他老人分三种的理论在前,就算这酒是刀子,梅伯也不得不喝下去。
一个人年纪越大,就越不服老,也越喜欢较劲。
梅伯无疑就是这样的老人,他唯一不知道的是,眼前的这位“年轻人”,实际上已经可以做他的祖宗。
一坛烈酒喝完,梅伯的话就多了起来。
酒是个好东西,可以让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很快成为朋友,也可以让一个内敛沉默的人成为话痨。
当喝完第二坛酒的时候,梅伯再一次躺进了太师椅,楚朝云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事。
前往三圣宫送信这件事,果然是一个大坑,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三圣宫所在的那座岛,被一个奇特的上古阵法包围,外人根本就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相当于一个秘境,唯一的差别是,秘境存在于芥子空间,而那座岛是现世的存在。
关于那座岛的位置,梅伯倒是提供了一个大概的方向,准确来说,应该是推荐了一个人。
不过根据梅伯所言,最大的困难并不是找到那座岛,而是那可怕的三圣宫。
近百年来,孙来来是唯一进入过三圣宫又活着出来的男人,即便如此,也从来没有人听他说起过在那里发生过的事。
别人之所以相信他去过三圣宫,是因为他取回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只有三圣宫才有的蛇鳞果。
相传三圣宫的那三位宫主,皆是神胎境的顶级强者,加之有阵法相助,在那座岛上,她们近乎是无敌的存在。
三圣宫是隐世宗门,极少为世人所知,宫内的门人也从不出来走动。
据说三圣宫只收女弟子,女人要是误入,尚可终身待在宫内,男人要是误闯,那就是必死无疑。
楚朝云此时才算是明白,孙来来分明就是要坑死自己。
……
银针刺穴,洗筋伐髓,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楚朝云进入院子的时候,治疗刚刚结束。
孙来来满头大汗,宛如虚脱了一般,像一条死狗般的躺在一张长椅中。
“感觉如何?”
楚朝云看着同样额头渗出细汗的夜狼问道。
夜狼的细汗,无疑是身体忍受剧痛的结果,洗筋伐髓的疼痛,就算精神可以忍受,但身体还是诚实的做出了反应。
“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一点。”
夜狼让体内的灵力运转了几个周天,这才缓缓说道。
楚朝云点点头,露出几分欣慰之色。
随后,他走出了房间,来到孙来来的身旁坐下。
只看这家伙现在的状态,就知道他在夜狼之时,确实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楚朝云拿出那方丝帕,并未兴师问罪,只是淡淡的说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去了就再也回不来。”
孙来来懒懒的摇头,“我没有这么想过,你跟别人不一样,我有一种直觉,世间能完成这件事的人,也许只有你,这也是我等了这么久,才终于选中你的原因。”
“承蒙看重,听你这么讲,我好像还要好好谢你!只是我不明白,你选我的原因是什么?”楚朝云苦笑道。
“因为你很有趣啊!”孙来来笑了。
“世间有趣的人并不少,”楚朝云严肃的道。
“这话倒是不假,不过像你这样又英俊又有趣的人却不多,更关键的是,你的修为好像还不错。”
孙来来望着他,认真的道。
楚朝云愣住了,这次他没有反驳,因为他好像实在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沉默了良久。
他才终于叹息道:“就算是这样,你也不应该坑我,我死了是小事,你的丝帕送不到就麻烦了。”
孙来来同样叹了口气,“并非我没有想过这些,只是实在找不到比你更合适的人。既然你已经了解过三圣宫,那你就应该知道,在那个地方,几乎全部都是女人。你有没有想过,对于一群寡居在孤岛上的女人来说,最好的武器是什么?”
“你这话什么意思?难不成你口中的武器就是我?”楚朝云一怔。
“不错!对于这样一群女人而言,还有什么武器能比你这么一位既英俊又有趣,而且修为还不错的男人更能击败她们。所以,我一开始就没有想要坑你,只是想送你一桩大福缘。”
孙来来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色,仿佛眼前出现了一片不可说的画卷。
那猥琐的小眼神,让楚朝云有些背脊发凉,他现在才发现,这家伙不仅是个神经病,极有可能还是个变态。
话聊到这里,楚朝云已经完全能够确定,这位孙小神医确实病得不轻。
他打的如意算盘,居然是让自己去对三位神胎境强者使用美男计。
只要是一个思维稍微正常的人,就绝不会想出如此操蛋的方法。
可惜孙来来偏偏就不是正常人。
楚朝云没有拒绝,只因他无法拒绝。
不管是为了夜狼,还是因为他自己的好奇心,他现在都必须去一趟三圣岛。
……
楚朝云找到大牛的时候,这家伙正蹲在临湖而建的一座竹楼外,双目无光的望着辽阔的湖面。
刚刚被一群要债的人打得鼻青脸肿,然后又被家里的婆娘撵了出来,一个男人混到这个地步,确实有些不像话。
作为远近闻名的第一掌舵手,大牛的收入并不低,这些年奔波于云梦湖上,他也曾得到高人指点,粗浅有了化体境的修为。
有灵力加成后,大牛的掌舵的技术越来越好,名气也越来越大,赚的钱自然也越来越多。
只可惜他总是改不了那个臭毛病,爱赌!
云梦湖上有一些大船,属于是移动的花坊,上面除了有千娇百媚的姑娘,更有一掷千金的赌局。
大牛对姑娘们的兴趣不大,但赌局却对他有致命的诱惑。
这已经是他有生以来的第八十七次破产。
家有娇妻稚子,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成为这附近人人羡慕的富贵人家。
只因为他那个爱赌的臭毛病,如今已濒临妻离子散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