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领着格里芬找了一个戴着老花眼镜的老婆婆,老婆婆坐在一个柜台之后,见他们过来,拿着一块布擦了擦老花眼镜,再次戴上后,了然的翻开一本小册子,点了点墨水,准备记录:“同行的人......几个啊?”
老婆婆牙齿都掉了几个,口齿却还很是清晰,略略有点含糊漏风,但不影响听清。
老婆婆看向格里芬。
格里芬没有犹豫的说:“就我一个人。”
老板听了,有点不可置信。怎么说呢,就算是贵族少爷,到底年龄还小,一个人是不是有点......家长是不是有点太过放心了?
但转念一想,老板回忆了一波话本上体验生活的贵族少爷和小姐们,说是独自一人,其实背后还跟着一些家族里安排的护卫,便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对呀,这就对了嘛。
老婆婆没有老板那大开的脑洞,她怜惜的看了一眼像是刚从象牙塔里出来的男孩,但没说什么,轻车熟路的继续问道:“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呀?同行的话......我们这边有几种方式,孩子你可以选一下。”
她把小册子翻到前面,推给格里芬看,同时说:“自备坐骑马车的,不论人数,十个银币。没有准备的,论人数,一人三个银币。还有......还可以预定一下马车的位置,但这个要加两个银币。”
“一辆马车,二十个银币,再配个马夫,是三个银币。”
还不止这些。
格里芬看了,这里面还分什么样的马车车厢,里面提供什么物品,自备餐食还是商队提供......根据细节的不同,价格也不同。
真会做生意!
看着这一套又一套、金钱层层叠加的同行方式,格里芬不免对商人赚钱的手法表示惊叹。
老板没有盲目推荐,只是看格里芬的态度,推荐了一下独自一辆马车的那个价格套餐。
格里芬不差钱,但他也没有选最好的那个——那是个直接单独配备一个管家团队,陪聊陪吃陪解闷,提供各种吃食,坐的是丝绸软垫,躺的是天鹅绒被褥的至尊贵族体验套餐。
对格里芬而言,这有点太超前了。
他选择的只是单独马车,配一个车夫,吃食由商队提供而已。甚至,车厢内部也没选什么,就普普通通的原木。
老婆婆笑眯眯的:“承惠,一共二十八银币,但现在只要交十枚银币的定金就可以了。”
交了定金,签了字,定好时间。
在杂货铺老板笑的跟一朵花似的笑容下,格里芬准备离开。
然而,格里芬在绕过那几个小孩好奇又怯怯的身影时,一道惊慌的声音伴随着尖叫映入耳朵:“啊啊啊——快!快让开!我要——摔!摔下来啦!”
一道骑着扫帚的人影从二楼直冲而下,但她不止是不受控制的冲下来,她飞在空中。是的,她骑着扫帚飞在空中。
扫帚仿佛抽搐了一样,上上下下的疯狂摔动,把扫帚上的少女颠簸的惊叫连连,甚至还旋转一般,让少女在半空来了个囫囵转圈,头发都被甩到了脸上。
“菲菲怎么又骑那个魔法扫帚了?!她不知道这东西不好控制吗?!”一个男子大喊着。
“你又不是不知道!菲菲她就想成为法师大人,做梦也要!正好莫里斯捡漏捡到了一个魔法扫帚——”
另一个男子扶额叹息,但他很快让大家散开,尤其是几个孩子。
他还看到了格里芬,见格里芬仰头看菲菲又来了个倒立,他赶紧说:“孩子,快来这边,要是菲菲砸到你可就不好了。”
“你们不担心吗?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这和格里芬无关,格里芬倒不是担心,只是看他们一脸习以为常,情绪上没什么担忧少女的样子,又对其中内情有点点好奇,于是随意找了个话题开口。
男子翻了个白眼:“自从得了那个扫帚,她每几天都得来一次,习惯了习惯了。放心,没事儿,接住菲菲还是没问题的。”
话音未落,格里芬就看到几个大汉卷着袖子在四面八方站开,伸出手臂,弯曲着腿,半蹲着,脸上没有要接住一位美少女入怀的欣喜,只有嫌弃。
“菲菲还是不放弃啊......”老板也叹息着,很是熟稔的语气。
“是啊,没有法师天赋这件事,菲菲一直不认输,但是,这是不放弃就能解决的吗?平衡之神在上,每个人自有其优缺点,这方面不足就会在另一方面补足。但愿菲菲能想明白吧。”男子摇摇头。
格里芬没说话,也没听从男子的招呼躲开,他看了眼那个被叫做菲菲的少女,她已经在咋咋呼呼的尖叫声中被救了下来,而那只魔法扫帚被她牢牢抓在手上,就像在抓住一个遥远的梦想。
魔法扫帚抽搐两下,镶嵌在扫帚柄处的魔力原钻接触不良般闪烁了几下,不动了。这只是个很粗糙的炼金器物,魔纹也就几笔,其中有几个线条还磨损了,断断续续的,这也是魔法扫帚无法控制的根本原因。
菲菲确实没有法师天赋。
格里芬能看出来。有法师天赋的人与没有的人是不一样的,虽然没有天赋测试的炼金道具那么准确,看不出天赋高低,但肉眼去看的话,也能够看出个一二来。
少女已经恢复了过来,抱着魔法扫帚心疼的细细查看,散开的人群又围了过来,嫌弃归嫌弃,他们也有着深厚情谊,话语间指责夹杂着劝说,但菲菲浑然不在意,抱着扫帚就死性不改的冲出了人群,嘴里还念叨着宝贝扫帚之类的话。
格里芬想起了一个久远的过去,他还记得有一个男孩也是这样,在得知了自己没有法师天赋后很失望,可比男孩更失望的是他的父亲,那位父亲甚至由于过于激动失去了生命......
格里芬摇摇头,那都是过去了。
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格里芬没有在意更多。
几天之后,格里芬轻装上阵,来到了约定的地点——在图尔斯城外的一处平缓荒漠,那里插着一个旗帜,是莫里斯商会的旗帜。
现在,几十辆马车停在那边。
给格里芬登记的老婆婆也在,拉着一张桌子坐在那儿,看那不便于行动的衣着,想来不是跟着出发,只是来帮个忙的。
老婆婆看到了格里芬,招招手。
格里芬走近,老婆婆又看了一眼格里芬,见他换了一身较短的服饰,配上一件斗篷,浑身轻便的很,点了点头,也没啰嗦的嘱咐什么,让格里芬交了剩下的钱之后,就喊来了一个人。
一个憨厚的中年男人,叫班尼。
这个中年人就是格里芬的车夫了,他领着格里芬去了一辆简朴的马车前,拉着马车的是一只沙漠马,正百无聊赖,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摆着尾巴。
班尼说:“小先生可以坐上去了,没一会儿,等人来全之后我们就出发了。要是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就好。”
格里芬点点头,也不多话。
马车内部收拾的干干净净,格里芬一坐下来就拿出了没写完的笔记——他根本没睡,从昨天熬到今天早上,都在学习清洁术。
清洁术不是个很难的一级法术,但格里芬由于各种原因,还没学,这两天才把清洁术的学习书籍拿出来看。主要是要进沙漠,格里芬可忍不了沙漠里的卫生条件,那清洁术就很必要了。
索性,他基础很牢固,再过两三天就差不多可以铭刻法术模型了。
至于这两天,反正他学了凝水术,洗澡清洁没问题,偌大沙漠,挤一挤应该能挤出水来。
良久后,格里芬感觉马车动了,班尼也说了一声:“出发了!”
格里芬拉开帘子,朝外看。
这是他第一次进沙漠。
外面,还处于荒漠地带。一片荒芜,只有星星点点的绿意点缀。而撇开这长长的车队,看向远处——
那金黄色的沙漠一点点显露了身姿,阳光徐徐来迟,照耀着一片金色。
还挺好看,但想着接下来两个星期都要和这金黄色作伴,兴趣一下子就没了。
走进沙漠后,格里芬关上帘子,忽略后面租了马车的一家三口吵吵嚷嚷的声音,他从手链里拿出一只水晶杯,试了一下凝水术。
施法速度很快,但凝水的速度......格里芬默默比较了一下在图尔斯城的速度,至少慢了两倍,这还是在沙漠边缘。
格里芬喝了一口清水。
被凝水术凝聚的水是最基础的水分子,干净归干净,没什么味道。其实要是会一点美食炼金的相关法术的话,比如,酿蜜术、炼奶术......加进去的话,那就是简单的饮料了。
可惜,格里芬不会。
但是,格里芬有“金钱”术——又掏出一片来自十色城、外行专用、遇水则化、一片就够的“酸酸甜蜜大随机”奶茶叶,放入水晶杯,瞬间,茶叶融化,混合着酸甜果香和奶香的气味飘入了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