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蛋:“本统也不知道啊。
世界线就给了这么多剧情。
本统也想多看点儿剧情。
但谁让某个宿主把上个世界的任务搞崩了。
害得本统没得到天道的奖励呢?
本统没能量。
啥也干不了。”
什锦:……
好吧。
这口锅她背的不冤。
毛蛋:“不过本统猜。
可能是世界线不想让无辜的人死呗。
想让大反派破产,可能就是天道想惩罚他呗。
估计是他为富不仁,遭天谴了。”
什锦:……
就…… 好像也说得通。
但一想到要撮合自己老公跟小三。
什锦心里就不怎么舒服。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
毛蛋这时候出来更正。
“是未婚夫,不是老公。
从法律层面上讲,你们并不受保护。”
什锦:“呵呵。那道德层面呢?”
毛蛋:“我又不是人,反正我没有道德。”
什锦:!
你还挺骄傲?!
“女主叫啥?”
“苏小渔。”
“男主呢?”
“孟琅。”
哟呵。
自己这未婚夫名字还挺好听。
就是不知道长的是不是也这么好看。
什锦:“统子啊,男主跟女主咋认识的?”
毛蛋:“女主勤工俭学,在酒吧驻唱,自然就认识了。”
什锦:“自然?男主天天泡吧?”
毛蛋:“那倒不是。男主主要是天天去接你。”
什锦:“卧槽?我也在酒吧驻唱?”
毛蛋:“不是的宿主,酒吧是你开的。”
什锦:……
意思就是,她的临时工撬走了她的老公?
毛蛋再次纠正:不是老公,不受法律保护。
什锦:“那桃祈呢,他跟女主咋认识的?”
毛蛋:“哦,女主追星追上的!”
什锦:“桃祈现在是什么身家啊?
我研究下怎么把他搞破产。”
毛蛋:“我查不到。
都怪你刚才吓唬本统。
害得本统一下子开错了门。
搞错了时间线。
现在咱俩来早了。
这个时候反派好像还没上线。
你还是先助推男女主吧。
对了宿主,你准备怎么展开行动?”
什锦:“那我先问问你,男女主现在已经认识了吗?”
毛蛋:“还没有。咱们来得有点早了。”
什锦一拍巴掌!
“那还不简单!
既然他们是在我的酒吧认识的!
那从今晚开始我就天天去酒吧啊!
咱们争取让男主和女主第一时间见面!”
毛蛋:“宿主,你这么兴奋,真的是为了男女主吗?
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单纯的只是想去酒吧?”
什锦笑的愈发雀跃。
“我正好也没去过!去见见世面!”
毛蛋:……
毛蛋:“宿主,本世界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
你可以随便浪,但千万不能再崩任务了!”
什锦心虚地摸摸鼻子:
“嗯嗯嗯!我尽量!”
毛蛋闻言一下子就炸了毛!
“不准尽量!你给我保证!”
什锦:“嘿,嘿嘿嘿。
对了统子。
这具身体的原主蓝锦儿,她是怎么死的?”
毛蛋:“她是自杀的,吞了很多安眠药。”
什锦:???
“为啥啊?
她又有钱又年轻。
还有未婚夫。
因为啥想不开的?”
毛蛋:“因为孟琅昨天提出跟她分手。”
什锦:?
“女主不是还没出现嘛,他着急跟蓝锦儿分手干嘛?”
毛蛋:“宿主,其实你可以照照镜子。”
什锦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于是她以宇宙第二速度就冲到了洗手间的镜子前!
卧槽!
这特么得250斤吧?!
还有……
为什么她的脸上这么多痘痘……
还都冒白尖儿的!
啊,什锦要疯!
怎么说呢。
她忽然就有点理解孟琅为什么要移情别恋了。
不。
现在没有女主,他不也提分手了?
啊!
该死的只看皮囊的男人!
肤浅!
这蓝锦儿多好啊!
又有钱!又有钱!还又有钱的!
最关键的是还舍得给男主花钱!
他妈估计都没蓝锦儿对他好!
“白眼儿狼!”
什锦啐道。
毛蛋:“爱情不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被拿捏了。”
什锦更正道:“不是我,是蓝锦儿。”
又跟毛蛋说了几句话后,毛蛋就回去睡觉了。
它说多睡觉翅膀才能长的快。
什锦一个人在200平的大平层里郁闷。
虽然她不以瘦为美。
但250斤也着实太胖了点儿吧?
就她刚才从卧室跑到洗手间这几步路,她都心脏砰砰跳了半天。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医院查查,看看自己有没有三高。
当天她还给自己买了一个体重秤。
一上秤她疯了。
268斤!
还是净量!
一头巨肥的母猪才300斤!
她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有钱人的痛苦。
连续一个礼拜男主都没有来找她。
她反正也不着急。
反正毛蛋都说了。
男主是天天去酒吧接她,所以才会认识女主的。
那也就是说。
即便她不求复合。
他们两个也会因为某种契机而复合。
而这一个礼拜。
什锦都在忙着她的减肥塑身计划。
一个人的体重基数越大。
前期减起肥来体重掉得就越快。
所以这一个礼拜她就瘦了十斤。
但268和258。
在一个一米六五的人身上。
根本没太大区别。
如果说唯一有区别。
那就是瘦了十斤以后。
什锦的肉变得更加松松垮垮了。
特别是脸上的皮肤,还下垂了。
看起来一下子就老了好几岁。
第八天的时候孟琅终于来了。
这次他还挺奇怪的。
按理说每次他提分手,蓝锦儿都又哭又闹的。
这次怎么都没闹?
但他不知道的是。
蓝锦儿已经死了。
因为他。
自杀了。
恋爱脑伤不起啊。
这天傍晚什锦在小区外头,围着人工湖跑步。
迎面路过一个看着挺俊秀的男人。
什锦不由就多看了两眼。
漂亮的事物谁不爱看?
跑完步以后她就回家了。
但没想到在家里,她又看见了那个俊秀的男人。
什锦:?
他、有自己家钥匙?
那估计不用猜了。
八九不离十是孟琅。
一想到半个小时前二人还相遇过。
什锦就更看不起他了。
因为刚刚在外面他明明也看见自己了!
但他却装成一副根本不认识自己的样子!
那样子逼真的,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mmp!
咋?
在公共场合,认识自己,就让他觉得那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