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浩荡的人马如潮水般涌向了巍峨的西山之巅。
在这西山的雄伟脚下,一座座朴素的建筑如同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它们的前方,一座雄伟的石坊巍然耸立,匾额上烫金的“羽林卫西山屯田百户所”八个大字熠熠生辉,散发着不容小觑的威严。
然而,除了这座气吞山河的石坊,四周的景致却显得颇为寒酸。
无奈,毕竟才刚刚起步。圣旨上虽言明要建屯田百户所,却未曾拨发一分一毫的财粮。眼下迫在眉睫的是立即开始屯田,哪里还有闲情逸致等待工部那边营建百户所?
于是,只能临时凑合。
在百户所内,副百户张信早已率领一众总旗、小旗官、校尉、力士们恭候多时。只是……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不情愿。
不难想象,原本光鲜亮丽的禁卫亲军,如今却被迫离开京城,跑到这荒郊野岭来屯田,这……简直是天大的不幸啊。
林蒙的到来,仿佛一缕春风,瞬间吹散了众人心中的阴霾。张信,这位看上去比林蒙大几岁的细皮嫩肉男子,眼神中却透着几分呆滞,想必是从小被父亲“教育”得过于严厉。
众人纷纷行礼,齐声说道:“见过百户大人。”
“很好。”林蒙微笑颔首:“你们的责任,都清楚了吗?”
张信耷拉着脑袋,可怜巴巴地道:“还请百户大人明示,我们只知道屯田,却不知……”
“连地都不会种?”林蒙嘴角微翘,露出几分戏谑:“那就扛起锄头,先去把地翻一翻,其他的,以后再说。”说罢,他一脚踢向张信的臀部。
张信一个踉跄,涨红了脸,嗫嚅着道:“你……你这是干嘛?”
林蒙此时已确信,这位副百户,名字里肯定有个“王”字。
林蒙自然不会客气,冷笑一声:“这是给你们的下马威,谁敢偷懒,我不仅打人,还要将人挂到树上好好教训一番。张信,你领着大家,今天就把这百亩地翻个遍。”
张信欲哭无泪,却只得耷拉着脑袋,悲催地指挥着一群哀嚎的校尉开始劳作。
而林蒙则悠然自得,命人准备了一张躺椅,惬意地躺上去。阳光明媚,有些刺眼,邓健便撑起一把油纸伞,林蒙躺在摇椅上,心中不禁感叹,屯田的生活,真是寂寥而单调。
那王金元得知林蒙驾临,匆匆赶来,恢复往日神采,精神焕发。他愈发地意识到,跟随林蒙的脚步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他鞠躬作揖,恭敬地说道:“公子……”
“叫我百户。”林蒙懒洋洋地睁开眼,语气中带着一丝困倦。
“是,百户大人。”王金元立刻回应:“矿上如今已是井然有序,只是……京师对无烟煤的需求日益旺盛,恐怕还需招募更多矿工来开采,还有,百户大人是否要查阅一下账目,账簿小人已经准备好了。”
在悠悠的晨雾中,林蒙慵懒地挥了挥手,嘴角勾起一抹不经意的笑意:“招募新兵的事,就交给你了,账本嘛……我且不急着翻看,待会儿让家中的杨管家过目便是。”
王金元连忙应诺,笑容满面:“那便好,那便好。还有一件事儿……一位来自异域的商人,他的船只不幸在天津卫的海上被巡检队查获,船只与货物一并扣押。唉……这商人不知从何处听闻了风声,得知百户大人的尊父在五军都督府任职,频繁出入天津卫……我……我这是想……”
话音未落,林蒙原本散漫的身姿突然如被惊雷击中,猛地弹起,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胡人?胡人竟然拥有海船?这分明是在公然挑战大明的海禁令啊!丝绸之路的丝绸与瓷器,名扬四海,而林蒙也曾在天津的古籍中略知一二,那便是西域商贾与内陆世家暗中勾结,走私货物,扬帆远航。
这胡人的船只定是被天津卫的巡检队查获,这才心急如焚,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打通关节。而这些时日,林景隆频繁往返天津,正因皇帝御旨,前去整顿天津卫的军务。胡人竟敢觊觎南和伯之子,多半是听说了林蒙的“不肖”之名,这才走投无路,通过王金元这条线,试图接近林蒙。
走私固然无妨,但林蒙岂是那种为了私利而背叛忠良之后的人?若是此事被御史知晓,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林蒙义正言辞地呵斥道:“王金元,你把本少爷当作什么人了?我如今是羽林卫百户,肩负皇恩,岂能因一己私欲而损害我林家的名誉?这种丑事,你也敢提出口?”
王金元原本轻松的笑容瞬间凝固,脸色变得惨白,慌忙恭敬地答道:“小的只是冒昧一问,小的只是冒昧一问,少爷息怒。这胡人确实烦人,总是纠缠不休,小的也是无奈,不过……不过……他说……他说他们此行来到大明,恰好带了一株能治百病的西域万年人参,想要献给公子,此外,还有一些珍宝,也想请百户大人鉴赏。”
万年人参?
林蒙的下巴差点没砸到地上,西域真的有人参吗?他可是闻所未闻。
这分明是骗子,拿着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来糊弄他这个半吊子!真是以为他林蒙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子弟!
林蒙心中冷笑,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好啊,万年人参,本少爷倒要开开眼界。叫他来吧。”
哼!若他真的来了,定要让他知道,林蒙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欺骗的!居然敢侮辱他的智商,简直是不知死活!
在这静谧的林间,张信与他的羽林卫同伴们正挥汗如雨,进行一场与土地的亲密对话。火热的阳光烘烤着这片土地,而他们,如同被烈焰点燃的战马,勇猛地翻动着每一寸泥土,汗水与泥土交织,形成一幅动人画卷。
羽林卫们,平日里身披飞鱼锦袍,威风凛凛,今日却换上了粗布衣衫,泥泞满身,那些英姿飒爽的男儿,此刻却变成了蓬头垢面的“泥人”。张信的双手磨出了老茧,腰酸背痛,但他咬紧牙关,只愿这汗水能浇灌出丰收的希望。
林蒙却悠然自得,躺在他那把躺椅上,品着香茗,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他的校尉们围绕在身边,窃窃私语,抱怨声声,而张信只能默默承受,心中涌动着无法言说的酸楚。
正午时分,没有食堂的他们,只能与隔壁矿工们同席而餐。尘土与煤灰交织的空气里,两群人沉默地对视,却在这无声中,共享着简单而真挚的午餐。
这些羽林卫,非勋贵便是良家子弟,平日里何曾吃过这样的苦?今日的劳累让他们疲惫不堪,甚至有人累得手软脚酸。而矿工们的饭菜,虽油腻却饱含了体力劳动的必需,那猪肉虽沾满了毛,却也比白饭来得珍贵。
就在这时,一位胡商的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他,是大食国的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一身大胡,黑眼高鼻,头上缠着布包,一副历经风霜的模样。为了打通关节,他甚至买通了真腊国的使节队伍,才得以踏上这片土地。
费萨尔来到林蒙面前,行礼如仪,他的汉话虽然生涩,但语气中透露出的急切与渴望,却让人无法忽视。林蒙不耐烦地挥手,轻笑道:“小费,你的名字太长了,听着让人头疼。”
小费眼中闪烁着几分迷茫,但他的步伐坚定,显然胸有成竹,这次他是带着诚意而来,寻求林百户的援手。他嘴角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谦虚地说道:“林百户,多谢您赐予我汉姓。我此次远渡重洋,心系大汉的深厚情谊……特此带来一些心意,愿林百户笑纳。”
话语间,他仿佛捧着无价之宝,小心翼翼地先展示出一颗璀璨的明珠,随从也纷纷献上几块精美的毛毯。
然而,林蒙一瞥之下,眼中顿时失去了光彩。这些礼物,在大明或许还有些看头,那明珠不过是玻璃制品,欧洲人早已掌握其制造,价值几何一目了然。这不禁让人想起大明的丝绸和瓷器,在国内或许不值一提,但到了海外,却成了价值连城的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