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从回春堂出来,阳光洒在身上,这时才发现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陆言青本打算带两人到回味酒楼去吃顿热乎的。林锦又想着待会要去些用来做卤味的食材,回到家还要试试做出来好不好吃,一时倒显得犹豫。
“夫君,要不我们还是随便吃点吧,我们早点回去试试用那……嗯,卤料做出来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像大成说的那么好吃。”
林锦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对那卤味的好奇心占了上风,忍痛拒绝了陆言青的提议。
“是啊,大哥。我们先回家吧。以后我们有的是机会去胡大叔那里吃好吃的。”
一旁的溪哥儿听到林锦的想法,也觉得有道理。回味酒楼的饭菜他也不是没尝过,但是那方子上说到的美食他是真没吃过,这几天他已经被自己想象中的美味给馋的咕咕咽口水了。
两人都这么说了,陆言青也不再多言,想着早点回去也好。省的小夫郎一直惦记,便在旁边的小铺子里随意买了几个包子。
林锦接过包子,轻轻咬了一口,被热气腾腾的包子烫得直呼气:“哎呀,好烫好烫。”
溪哥儿则大口大口地吃着,腮帮子鼓起来像只小松鼠,含糊不清地说:“哥,这个包子味道还不错。”
几人坐在牛车囫囵了两口,勉强将肚子填饱,牛车也来到他们了惯常卖肉的摊子上。
“赵哥,麻烦给我来两个猪蹄,再给我切些肉,就要那五花的。”陆言青把牛车停住,笑着对摊主说道。
“好嘞。陆兄弟怎的今天就上街来了?”那赵姓汉子一边应着,一边把袖子卷得高高的,露出粗壮的手臂,拿起刀,“哐哐”的开始剁肉。
林锦在一旁笑着搭话:“赵大哥,前几天我身体有点不舒服,今天言青带我去看了大夫,说没啥大碍了,这不,他就想着给我买些肉补补。”
赵屠户一听,停下手里的活儿,热络地说道:“哟,陆家夫郎,那是得好生补补哩。俺给您挑顶好的猪蹄和五花肉,保管您吃了身子骨壮实得很。”
溪哥儿在摊位前晃悠着,眼睛滴溜溜地瞧着四周,忽然指着一块五花肉嚷道:“赵大哥,这块肉瞧着可棒啦,能卖给咱不?”
赵屠户大手一挥,爽快应道:“行咧,陆兄弟家的小弟既然瞧上了,那肯定给你们嘞。”
陆言青付了肉钱,刚要转身离开,眼角余光瞥见摊位一旁放着的猪下水。
他琢磨着,周涛讲鸡爪鸭爪啥的卤了都美味,要是拿这些猪下水做成卤味,估摸味道也不赖。于是开口问道:“赵哥,这猪下水咋卖呀?”
赵屠户咧嘴一笑,说道:“陆兄弟要是想要,这些就便宜给您啦。只是这玩意儿收拾起来费事儿,你们拿回去弄得好吗?”
陆言青还没吭声,林锦赶忙凑过来,说道:“赵大哥,没啥事儿,咱有法子处理,您就把这些都给咱吧。”
赵屠户满脸狐疑地说:“陆家夫郎,这猪下水可不好摆弄,你们可别逞强。”
林锦晓得赵屠户是好心,笑着回道:“赵大哥,您甭操心,咱阿姆以前教过咱几招,妥妥的。”
赵屠户笑着打趣:“哟呵,看来你们有独门诀窍哇,行,既然你们要,都给你们,价钱嘛,意思意思就成。”
陆言青笑着道:“赵哥,您可真仗义,往后咱买肉就只来您这儿啦。”
赵屠户摆摆手:“哈哈,陆兄弟客气啥,慢走哈。”
付了钱,把食材都搁到牛车上,三人聊着天一边注意着自己要买的东西,确定都买齐后。陆言青一甩鞭子,出了城门的牛车甩开蹄子跑了起来。
到家后,林锦兴致勃勃地挽起袖子,心中满是期待想着一定要把这卤味做得香喷喷的,好让大家尝尝自己的手艺。
林锦穿好围裙,像个小将军一样站在厨房,指挥着家中三人帮忙把要用的东西清洗干净。
林锦把已经清洗干净的猪蹄递给一旁等着的陆言青,让他把它们剁成小块。
接着把剁好的猪蹄放入大锅里,添上凉水开始焯水。随着水温逐渐升高,锅里慢慢浮出一层浮沫,那是血水和杂质,林锦耐心地用勺子将浮沫一点点撇去。
林锦细细回想着周涛说的话,第一步应该先要把药材和香料用纱布包好放入锅,加适量水,再倒入酱油、料酒、冰糖等调料,接着盖锅盖先大火烧开,再调小火慢炖。
林锦看着灶膛里的火苗慢慢的舔舐着锅底,这才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冒出的汗水。
随着时间过去,锅里飘出香气。粘着自家夫郎坐在灶前的陆言青深深吸了一口飘出来的香气,”好香啊。”
那香气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从厨房的门缝里俏皮地钻出来,像个活泼的孩子在整个院子里撒欢儿,瞬间弥漫开来。文秋和溪哥儿坐在院子里,那股香气直往他们鼻子里钻,惹得他们不停地咽着口水。
“这也太香了,哥嬷,快好了吗?”溪哥儿盯着厨房大声问。他不敢进来,他安怕闻到更香的味道,会忍不住端起锅来把它们全部倒进自己嘴里。
林锦笑着从厨房探出头,手上还拿着一把大勺,“还早着呢,这卤味得小火慢炖,才能把味道都渗进去,急不得。”
又过一个时辰,香气更浓。
又过了一个时辰,锅里的香气愈发浓郁。那是一种混合了药材的清香、香料的辛香和猪蹄的肉香的奇妙味道,还隐隐夹杂着冰糖的甜香,在空气中悠悠飘荡。
文秋也实在忍不住了,放下手中的活计起身走进厨房。
只见锅里的猪蹄已经炖煮得色泽红亮,浓稠的汤汁在小火的慢煨下咕噜咕噜冒着密集的小泡,仿佛在欢快地歌唱。
林锦用筷子轻轻一戳,猪蹄的皮就像熟透的果子般破开,露出里面鲜嫩粉红的肉。
“差不多了。”林锦说着,将灶里的火熄灭,心中满是欢喜:这卤味看着很成功呐。
他把炖好的猪蹄盛出来,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里。猪蹄在盘中散发着诱人的光泽,那浓稠的汤汁包裹着猪蹄,仿佛给它们穿上了一层晶莹剔透的外衣,还闪着点点油光。
溪哥儿冲上前,拿起一块不顾烫咬了一口:“哇,太好吃!入口即化,肉质鲜嫩多汁,还有药材香料味,独特极了。”
陆言青也尝了一口,眼中闪过惊喜:“锦儿,这味道绝了。口感软糯,甜咸适中,香气足。”
林锦见他们吃得香,心中既高兴又骄傲。
他自己也拿起一块尝了尝,正如他们所言,猪蹄软糯弹牙,香料和药材的味道完美融入其中,每一口都令人回味无尽。
“咚咚。”
溪哥儿正准备再拿一块,他还没吃尽兴呢,就听到了敲门声。无奈之下,溪哥儿只好放下手中的美食,跑去开门。
原来是隔壁的莲花阿嬷。他正在自家院子里晒着太阳纳鞋底,忽然闻到从陆家飘来的阵阵香味。随着那香味越来越浓烈,被馋得直灌一肚子水的莲花阿嬷,终是厚着脸皮敲响了陆家的大门。
莲花阿麽笑着问溪哥儿:“哟,你家在做啥好吃的呀,香得我肚子里的馋虫都闹腾个不停。”
“阿嬷,快进来,我们在做卤味呢。”
既然都已到了门口,莲花阿麽也不再忸怩,犹豫一瞬后,便跟着溪哥儿走进陆家大门,径直朝厨房走去。
林锦看到他进来,赶忙拿了块猪蹄递过去:“阿嬷,刚卤好的,您尝尝。”
莲花阿嬷接过猪蹄,连连向林锦道谢,随后放进嘴里一尝,立马赞不绝口:“这比镇上酒楼做的还好吃,锦哥儿手艺真是绝了。”
大家听了,都开心地大笑起来。
莲花阿嬷又吃了一块卤猪蹄,笑着说道:“你们慢慢吃,我就不打扰啦,改天再来找你们。”
说完,不顾文秋的挽留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