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苏念主动开口跟自己搭话,沈淮此时的心情不错。
“金婶子家里就有。”他说道,“我之前看金婶子用过,你要是需要的话,可以问问她。”
末了,沈淮又问一句:“你会用吗?”
苏念沉默了一瞬:“我可以学。”
这可是前世她在职场上学到的高情商回答方法。
沈淮心下了然,那就是不会了。
“晚点你把秤借回来,我教你。”他继续云淡风轻地开口,似乎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苏念当然没答应,两人现在正常相处还好,可是教她用杆秤这种事,苏念觉得,有点过于暧昧了。
“我问问金婶子怎么用就好。”她说完又出了门。
隔壁,金婶子和李婶子恰好去了菜地还没回来,家里只有金婶子的大儿媳和小女儿在家。
“嫂子,我想来问问,你们家里是不是有秤?”苏念扬起笑容开口。
金婶子的大儿媳姓丁,叫丁小红,看到苏念过来,忙把她迎进门。
“是小苏来了,快坐!”丁小红拉着苏念坐下,还给她倒了水。
“家里的确有一杆秤,小苏你等等,我去找来给你。”
丁小红听自家婆婆说了,苏念打算带着蔬菜去镇上试着卖一卖,自家婆婆和隔壁的李婶子刚才出门,就是为着这件事摘菜去的。
她现在来借秤,为的应该就是这件事吧?
要是苏念真能把蔬菜卖出去,对自己家来说可是一件好事,对此丁小红当然高兴。
不多时,丁小红就把家里的称找了出来,还特地把秤砣也擦拭了一番。
“就在这了。”她把秤交给苏念,脸上还带着笑。
苏念拿到手里鼓捣了一下,虽然知道大概的原理,但是这种杆秤,可不是知道原理就能用好的。
“嫂子,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用?”她又问。
丁小红也有耐心,认真地告诉苏念使用方法。
可苏念毕竟是初学,学了一会儿,手还是不稳,心里也跟着有点着急。
要不先拿回家去,自己慢慢练?苏念心里琢磨着。
还不等她有所动作,丁小红先开了口:“小苏,你看要不这样,明天你去镇上的时候,我也跟着你一起,卖菜的时候帮你称重不就行了?”
“我力气也大,咱们俩人去,带的菜还能更多一点。”
不得不说,丁小红的提议不错。
苏念一个人能带去镇上的蔬菜有限,虽然她有空间可以作弊,但是每天带走蔬菜的数量,也不能太离谱,毕竟将来要和整个联合村的村民合作,每天卖出去多少菜,大家都看着,要是差得太多,可不好遮掩。
这样一来,有丁小红作为帮手,的确是件好事。
“成,嫂子,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苏念几乎是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丁小红心里也高兴,她嫁进金家之后,和丈夫聚少离多,平日里接触最多的就是婆婆和小姑子。
婆婆对她像亲女儿一样好,家里的饭不用她做,衣服也是自己洗自己的,她平时除了种种菜喂喂鸡,根本没有太多的事情做,哪怕想为家里做点什么,也是有心无力。
现在苏念提出帮自己家卖菜,丁小红能跟着帮上忙,给家里赚一点钱回来,她心里是十分乐意的。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金婶子和李婶子两人便从外面回来了。
两人摘的菜不少,足足两大筐。
怕苏念拿不了太多,鲜嫩的叶菜他们摘得不多,大多都是能放得住的萝卜白菜和土豆这些。
“妈,明天我也跟小苏一起去。”丁小红上前,把下午的事和金婶子大概说了一遍。
“这敢情好,”金婶子连忙进屋,翻出一个小布包,在里面找了好一会儿,拿出一张肉票来,“小红,这两斤肉票你拿着,妈再给你拿点钱。”
“明天你们去镇上,要是供销社还有肉卖,咱们买两斤肉。”
丁小红有点不太敢接:“妈,这还没赚到钱呢。而且下个月小妹开学,还得交学费……”
金婶子的小女儿金苗今年十六岁,考上了高中,九月份就要开学,高中学费,也不是一笔小钱。
现在才月初,如果卖菜赚不到那么多钱,这两斤肉买了,等到九月份给小妹交了学费,恐怕连买教材的钱都不够。
“没事,让你买你就买,”金婶子不由分说地把钱塞给丁小红,“咱们也像小苏家一样,做成酱肉,每次炒菜都放一点。”
旁的不说,金婶子知道,儿媳妇嫁到自己家里来,这么多年跟着吃糠咽菜,男人又不在身边,过得不容易。
况且她总觉得苏念这丫头不简单,那些蔬菜,肯定能卖出去,既然家里有钱了,多买一点肉回来吃怎么不行?
见金婶子坚持,丁小红才终于把钱和肉票收了起来。
苏念比自己有见识,那些蔬菜,总能卖出去一点。她在心里安慰着自己。
……
第二天一早,丁小红惦记着卖菜的事,一大早就敲响了隔壁的门。
“小苏,你起了吗?”
苏念才刚醒没多久,听到敲门声,她忙给丁小红开了门:“嫂子,你稍等我一会儿。”
回到房间里,她快速洗脸刷牙,又把头发扎上,这才出门,和丁小红拎起准备好的两筐菜:“走吧,咱们早点把菜卖完,回来还能赶上吃早饭。”
还没出院门,身后一个声音就喊住了她。
“苏念,这个给你拿着。”沈淮伸出手,递给她一个油纸包。
大概是平时就起得早,丁小红敲门的时候,沈淮也听见了。
苏念有些疑惑,接过那油纸包,轻轻捏了一下,里面应该是自己之前在百货大楼买的饼干。
“我们用不了多久就回来。”她无奈笑道。
沈淮却不赞同地看着她:“你拿这么多东西,不吃点东西没力气。”
苏念倒也没打算饿肚子,她想的是,到镇上之后,去供销社买两个芝麻大饼。
不过花钱买的东西,丁小红恐怕不太愿意接受,这件事上,还是沈淮考虑得更妥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