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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大家都没有异议,林大安看了一眼林元和席桑兰,示意两人快些将这头鹿带回去。

林元和席桑兰看到这一幕,都放下心来,他们并不介意将好不容易猎杀到的大野猪分给他们,但这头鹿,却让他们很是不舍,还好林大安说的算,两人便将这头大鹿扛了回去。

路上,他们遇到了江华与林志斌,两人都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却是被骂得狗血淋头,林元与席桑兰也是尴尬不已,纷纷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往后山跑,总算是保住了性命。

“你们没事吗?我说两位小姐,胆子可真够大的,这么大的雪,还往山里走,还和一只野猪打起来,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

两人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好碰到了正往外走的老太太,看到两人灰头土脸的样子,立刻紧张地给两人检查了一遍。

“没有啊,奶奶,您看看,这不是很好吗?”

林元边安抚着老夫人,边看向桑兰,示意她也说几句,安抚一下老夫人的情绪。

席桑兰这时才回过神来,一把抓住了老夫人的胳膊:“林阿奶,你是担心我吗?你也看到了,我的实力很强,那两只野猪都被我杀了,等下有了肉,你一定要请我们吃顿好的,至于那头鹿,你打算怎么办?”

白老太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这两个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摇摇头道:“好啊,这一年的肉食都准备好了,以后可别进山了。小江,斌子,从现在开始,就由你们两个照顾好了。”

江华与林志斌齐齐点了点头,谁也不知道,当他们听到林元和席桑兰从后山带着两只巨大的野猪回来的时候,会是怎样的表情。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感觉!

江华虽然清楚林元的医术高明,身上也有不少的保命散,但他还是怕她遇到了一头野猪,会被打得落花流水,至于席桑兰的事迹,林志斌也有所耳闻,但那都是道听途说。

林志斌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席桑兰的实力,当他看到席桑兰击杀两只大野猪时,也是大吃一惊,他甚至有些怀疑,以自己的实力,能不能打得过席桑兰?如果这两个人真的结婚了,那她在家里的地位就危险了。

白老太见两人这么痛快就同意了,也就露出了笑容,回头一看,却见两人都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裳,正愁眉苦脸呢,忙摆手道:“我这里有一壶温水,两位快去洗个澡,穿着一身干净的衣裳,好歹也是个有夫之妇了,还好小江和斌子没把你当回事。”

林元看了一眼自己的衣衫,再看看江华,眼中闪过一丝笑容,林元是个有洁癖的人,连忙伸手去抓叶希文的手臂。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人牵着手,江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没等他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不对,林元就放开了他,屁颠屁颠地跟着席桑兰往浴室里走去。

江华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那是林元特意留在他身上的那一滴鲜血,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叶希文竟然会如此的孩子气。

等林元和席桑兰洗漱完毕,奶奶也带着一头野猪回来了。

林大公子将所有的鹿肉都拿了出来,剩下的野猪也不多,加起来也就十多公斤,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大骨棍,是用来做骨羹的。

白老太将猪肉拿到了厨房,将猪肉分成了两份,一份重一份,一份少说也有一份,大的一份用细线串在一起,挂在了屋顶上,一份被白老太切开,一份留着做菜,一份留着做卤肉。

林志斌跟江华两人正在后院忙碌着,为那头被冻住的梅花鹿剥皮,林元看了看,也不需要他出手,便去了厨房,想要去帮奶奶。

看着奶奶将所有的菜都准备好,林元拿起锅铲,做了一道菜,一道土豆烤鸡,一道面条,一道炒蛋,另外一道是席桑兰早就想吃的卤肉。

饭菜一做出来,席桑兰就馋的不行,她连筷子都顾不上了,抓起一大片油腻腻的卤肉就往嘴巴里送。

颜色鲜艳,味道醇厚,味道鲜美,但又不会太过油腻,一口下去就会融化,让席桑兰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

“元元的手艺真是太棒了,真希望我也能做出来这样美味的卤肉。”

席这个大胃王如今对美食有着特殊的爱好,不过这些年的训练,她的手艺也就一般般,虽说手艺也算一般,但与林元一比较,就显得有些欠缺了。

林元也用筷子将一片红烧肉送入口中,眼睛微微眯起,她的手艺算不上多好,能够做出如此美味的菜品,全靠着那灵泉和她自己种下的各种调料。

不管怎么说,大家都很满足,包括村里的其他人。

林元没有早点睡觉,也没有读书,他从背包中取出了一些布料,开始裁剪衣服。

林元从上海回来后,就给他带来了不少款式各异的布匹,光凭她一个人的工资,根本不可能弄到那么多布匹,还是托了吕团长的妻子的福。

林元替吕营长的女儿注射过一次之后,他就渐渐和吕团长的妻子魏小兰混熟了,这一次回家,恰好在制衣厂工作的魏小兰给她送来了很多布料。

本来魏小兰是想偷偷将衣服卖给别的军嫂的,但是因为军队内部风气太差,魏小兰怕自己做得太过分,耽误了老公的升迁,所以也不敢声张,直到她带着一件衣服去送给林元,林元这才发现,原来她家里还有一批布匹。

林元听说魏小兰带来的布料都很好,而且价格也很低,便和魏小兰一起去采购了一些布料,打算回去给自己的父母缝制一套新衣裳。

林元将五六块不同的布匹铺在了大床上,林元准备用这件灰布为江老教授打造一件大棉衣,而那件蓝绸,他准备送给老夫人。

而江华,他要去研究中心工作,穿着一件老式的羊毛外套,实在是太难看了,林元选了一块橄榄绿的羊毛,打算给他做一件外套,而席和小花,就由他们自己决定了。

席桑兰听说自己也能拿到一块,立刻兴冲冲地走了过去,她这些年靠贩卖猎物攒下了一大笔钱,但光靠钱是不够的,看到林元带了那么多布匹,她高兴坏了。

不得不说,西桑兰上一世也是个时尚女孩,尽管在警局里大部分时候都是一身警服,但并不影响她对时尚的热情。

林元将一件黑红两色的方格布交给了席桑兰,嘱咐她想要做哪种样式,自己则在一旁忙碌着,手中则是一柄尺子。

江老教授、江华都是她亲手缝制的,对于他们的身材非常熟悉,林元用画笔在这些东西上划出一道道细小的痕迹,然后用大剪刀将它们切割开来。

林元的速度很快,不过十多秒的时间,便将两张布全部切好,然后将两张布叠在一起,然后从奶奶那里要来的丝绸,想了想,便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了起来。

席桑兰看着林元手脚利索的样子,放下手中的布匹,走进屋子,找来纸笔,在上面画起了草图。

林元裁完布,拿起桑兰给他的图纸看了一遍,顿时一阵沉默,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虽然你的设计很漂亮,可是你真的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吗?要是在城里,那就更好了,但在乡下,这么时尚的外套,那就太麻烦了。”

画面中,桑兰穿着一件韩式紧身外套,上面系着一条皮带,虽然很漂亮,但在现在的年代,还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席桑兰心中一沉,不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让林元帮她制作一套江华送给她的外套。

林元将所有人的衣服都剪了下来,只留下了罗小花的衣服,本来她是想要按照小花之前的尺码来做的,可是听桑兰说,小花结婚一年后,怀孕了半年,她就放弃了这个想法,直接来到了罗家。

罗小花从县城的红药房出来,被分配进县医院做了一名小护士,偶然间遇到了武县长家的三表哥吴向西,两人开始交往。

两人的关系很好,两人的父母也见过一次,那时候罗小花和武家联姻,罗家原本还有些担忧,但是武县镇长的善意,让他们的疑虑消失了。

武县长并不是一个特别注重门第的人,武家的老头子在参加革命之前,也是一个乡巴佬,家里的情况甚至还不如如今的罗家。

反倒是罗家,虽说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他们一家人都是务农的,其中还有一个当兵的,家庭条件也很好,在现在这个时代,他们要过得好得多,结婚后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而且罗小花性格外向,是林元的好朋友,性格也很好,所以武县长也没有拒绝。

林元也是来看小花结婚的,不过他也不确定,小花的肚子会那么大,已经六个多月了,再过两个多月,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小花的裙子改成孕妇的裙子,还是用原来的尺码。

当从罗家人那里得到消息,小花明日就要和吴向西一起去上林村给他们送礼的时候,林元便打算等着小花回家之后好好询问一番。

看着罗奶奶浑浑噩噩,每天都要卧床休息,林元突然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她给罗婆婆倒了一杯水,趁着没人注意,又给她灌了很多的灵泉,不过罗婆婆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这灵泉根本就起不到什么作用。

罗婆婆今年六十八,对于普通人来说,算是长寿的了,可一想到自己的阿奶,年纪也就比罗奶奶大四岁,今年六十四,林元就有些着急了。

幸好,她常年让罗奶奶喝灵泉,又服用了许多滋补的药物,她的身子骨远超常人,只有一次落水,她的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有受过风寒,这让林元很是欣慰。

第二天早上,当她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听说林元从上海回到了林家,她很是激动,也不管自己的老公是谁,直接去了林家。

林元在自己的小院中,将一块芦苇席铺在了地面上,一边晒太阳,一边将一叠裁剪好的布匹摆好。

席桑兰也在阳光下,偶尔会过来帮她一把,或者是给她送点针线,或者低声说几句什么。

林元听着罗小花的话,手中的剪刀停了下来,抬起头来,只见小花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似乎又胖了一大截。

林元眨了眨眼睛,确认自己没有认错人之前,小花就是这么胖。

罗小花被林元的目光给吸引住了,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再加上林元和席桑兰两人那纤细的身躯,让她很是沮丧。

好在小花一向乐观,并没有太过沮丧,当她看到芦苇地上的一大叠衣服时,顿时激动起来,道:“元元,你可真是太好了,我也要分一杯羹吧?人呢?颜色怎么样?”

走到近前,林元注意到罗小花除了有些肥胖之外,气色还算不错,询问了一下,他才知道,原来她怀孕没多久,就已经怀孕了,不过她的身体恢复的很好。

不过林元也不能完全放下心来,毕竟罗小花的怀孕时间只有半年,这就有点不对劲了,“难道是双胞胎?你这一胎可不是怀了宝宝那么简单,你觉得怎样?他会不会找你麻烦?”

林元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惹得罗小花咯咯直笑,她一只手抓住林元的胳膊,放在自己的小腹上,一脸的骄傲,“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有两个孩子,我去县城的医院看了看,罗武一家都没有生孩子,谁知道我一次怀了两个孩子,我婆婆都高兴坏了。”

当初嫁过来的时候,她的婆婆对她这个乡下来的女人还颇有微词。

“嗯,我这段时间已经好多了,吃饭也好,睡觉也好,刚开始那两个多月的确挺辛苦的,干啥都不太舒服,但有了这小家伙,以前所有的不舒服都变得可以承受了,来来来,宝贝儿,过来叫一声元元阿姨。”

林元看着罗小花摸自己的小腹,心中一惊,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的儿子似乎真的能够理解自己的意思,伸出一只小手,在林元的手掌上敲了敲。

感受着小花腹中胎儿的变化,林元心中一松,看到小花马上就要做母亲了,心中涌起一股异样的情绪。

刚认识小花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喜欢哭鼻子、尿床的小女孩,没想到一晃就过去了,小花有了孩子,她也要结婚了。

说完这件事情,罗小花的目光就落在了新的裙子上,然后开始商量新的裙子的设计。

罗小花抚摸着那厚实的羊毛,心中大喜,这样的料子在镇上很难找到,上一次她穿的是武家给她的嫁妆,武带着西特意去省城给她买的。

这条裙子是她之前的尺寸做的,因为怀孕的关系,她已经不适合这条裙子了,但是看着自己的肚子还有几天的时间,罗小花很纠结,到底是把这条裙子改成适合她的尺寸,还是把这条裙子做的更细一些,等她生了宝宝之后,再给她做一条裙子。那就麻烦了。

“我觉得你应该把她的尺码改一改,毕竟她马上要出生了,再大的话,她也不能用,她的衣服也不好看。”

看到林元穿着江华送的一件羊毛外套,罗小花立刻做出了一个和桑兰差不多的决定,也要按照自己的风格来。

这种风格,在席桑兰看来并不时尚,但对于余岚县这种消息闭塞的地方来说,却是一种时尚。

罗小花心中充满了嫉妒,她看了看林元那苗条的身材,又看了看自己的小腹,心中有些失落,甚至有些想念自己那一米八的腰围了。

林元将所有的材料都切好,这才拿出一台机器,准备制作一件新的服装。

林元看到罗小花一脸兴奋的样子,连忙道:“你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腹部,还是坐下吧,不要在这里等着了,我都快急死了。”

被林元这么一喝,小花也不再闹了,而是靠在躺椅上,一边享受着阳光,一边从林元那里拿出一些点心,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三人互相交流了一下这一年多来的情况,当罗小花知道林元如今是一位合格的医生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叹了口气,道:“元元啊,你觉得我将来要做什么?“我妈说,我怀孕了,她一个人照顾不了两个孩子,所以让我在宝宝三周岁之前别去医院工作,但是我其实很希望能早点工作,三年了,很多人都在找我,我这个小护士的位置又不是非要不可。”

林元也不好多说,随便提点意见,很容易引起家族内部的冲突,所以她不得不重视起来。

罗小花也明白,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工作和生活之间,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所以她必须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决定,然后转移了一个问题。

林元一只脚蹬在了缝纫机的脚踏上,一边与罗小花、席桑兰闲聊着。

等裙子渐渐成形,林元把线一口剪掉,用自己的熨斗熨了很久。

小花在没有怀孕之前,体型与桑兰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林元故意将她弄得更大一些,等她生下宝宝后,再给她穿上。

临近午餐时间,罗家人也来了,林元将自己准备好的外套递给了小花,让她回家吃饭。

待到吴向西带着小花离开,林元这才起身,伸了个懒腰,休息了一下,觉得好多了,便准备等下午的时候,继续练习。

忙碌了近两日,林元终于在订婚典礼开始之前,完成了自己要穿的所有衣物。

老太太的衣裳是民国时期的,不是灰色的,而是深紫色的,让老太太看上去比以前小了许多,但整个人却很有活力。

接着林元又取出为桑兰缝制的外套,让她穿上看看是否合适,又将之前为江华和江老教授制作的那套礼服送给两人。

董学斌道:“今晚有个省歌舞团的文艺汇演,斌子和席老也想过去看看,你要不要也来?”

江华看到林渊要走,赶紧拦住了他,虽然马上就要到除夕了,但是江华还是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原本他早就该嫁人了,可是外公说了,要给她一个机会,让她给她一个面子,可是现在,江华却感觉到了痛苦。

看到江华一脸兴奋的样子,林元也没有任何的迟疑,直接答应了下来,她可是知道,这次参加演出的歌舞团中,有一个很有名的艺人,她也听说过,不过那人实在是太年轻了,所以即便江华不说,她也会跟着一起来的。

中午四人也顾不上吃饭,就直奔镇上而来,还好今天奶奶做了馒头,做完后立刻帮林元和席桑兰买了一些。

林元和江华落后一步,手里还拎着一个热气腾腾的馒头,递给江华。

江华拿着馒头,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对林元说道:“要不我们在县城里找个好点的,然后我们一起去看看节目怎么样?”

林元心中一动,连忙询问叶希文要去哪里,江华却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说,而是告诉叶希文,等他们到了之后,就会明白的。

林元知道从他嘴里套不出话来,便不再多问,毕竟对方也不可能出卖自己,便答应了。

到了县城后,四人兵分两路,林志斌和席桑兰在前面带路,林元跟在江华的身后,朝县中央影院而去。

本来林元还以为江华要拉着他一起去看一场电影呢,结果还没有等他走出电影院,就听到江华说道:“到了,我们先过去。”

林元抬起头来,看到眼前是一间摄影棚,她微微一怔,这才想起来,自己和江华都有很多年没有合影了。

林元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合影的问题,只是这些年一直忙于工作,一直忘记了这件事情。

林元看到江华进来,连忙跟了上去。

那时候的照片大部分都是黑白的,也有一些彩色的,但都很昂贵,不过江华并不在意,他让店里的人给他选了一张彩色的。

江华让林元给他拍照,看着他兴奋的样子,林元赶紧拦住了他,如果要竞拍的话,还是自己去买吧。

这个时代,拍照已经不是以前的事情了,就算两个人在一起拍照,也要保持一只手的距离,如果站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他们是一对。

出了摄影棚,林元对江华说道:“下次我们拍婚纱照的时候,一定要用照相机,这样我们就可以随意拍照了,那个士兵在旁边看着,我们一走近,他就让我们退开,你以为我是色狼吗?如果连照片都隔着那么远,那还是婚纱照吗?”

“行了行了,你先冷静一下,等我们婚礼的时候,我们可以自己去买一台摄像机,然后我们一年一次的给我们的后代拍照,作为纪念。”江华摸了摸林渊的头,安抚着他。

林元忍不住撇了撇嘴,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小孩。

这就是真正的无赖!

这一场演出结束后,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十点,大家一边往回走,一边聊着刚才那次文艺汇演的事儿。

说起上一世那个让他记忆深刻,如今又年轻帅气的老艺人,林元心中一阵激动,一时不察,差点摔倒在地。

好在江华眼疾手快,一把将她给拽了回来。

林元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脚腕,除了有点不舒服之外,并无大碍,心中也是放下心来,毕竟明日便是订亲之日,若是崴了脚,那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但是江华并没有因此而松一口气,因为周围一片漆黑,道路又是一片漆黑,加上地面上的积雪还没有完全化开,他担心林元会摔倒,所以建议把她抱在怀里。

林元看着江华竟然真的跪了下来,心中既有感激,也有几分滑稽。

她可以承认,她的目力很好,就算是晚上,她也能看的清清楚楚,刚才她只是太专注于聊天了,没看清周围的情况,才会险些摔倒。

“我太沉了,不用了。林元并没有让江华背着她回家,一来是因为他不想让他太累,二来也是因为两人都是男女朋友,最多也就是牵个手而已,并没有表现的那么亲昵。

再加上那两个电灯泡就在他们身边,她很想体验一把被男友抱起来的滋味,但又觉得有些尴尬。

席桑兰在一旁笑嘻嘻的看着,见到他不好意思,便挥了挥手:“别担心,我根本就没有看到,就当做没有看到。”

再说了,两人马上就要订婚了,亲热一点又如何?这种亲昵的姿势,她上一世见得多了,并不奇怪。

说着,席桑兰还在林志斌身上捏了一把,示意他也装作没看到。

“走吧,这么晚了,你外婆会着急的。”

看到席桑兰和林志斌都转过头去,再加上江华的怂恿,林元终于放下了所有的顾忌,朝着江华冲了过去。

靠着江晨单薄的脊背,林元原本还在为即将到来的婚约而忐忑不安的心情,顿时变得平静了许多。

看到江华被她这么一说,她的耳根都红了,她连忙抱着他,在他耳边说道:“你一定要抱紧我,不要让我摔倒,否则我就不会让你背着我了。”

江华稳住了身形,感觉到自己的肩膀压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一想到自己和叶希文之间的感情,江华就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容。

“别担心,我的身体素质可能没斌子他们那么好,不过抱着你还是很稳的,应该不至于让你摔倒。”

“兰兰,”桑兰看到江华抱着的林渊,开了个玩笑,忽然听见林志斌叫住她,好奇地转过身来,问道:“你找我|干嘛?”

林志斌咳嗽了一声,脸上火辣辣的,也有点忐忑,但他也不愿意放过这个让两人迅速发展的机会。

做好心理准备,林志斌这才鼓起勇气,来到江华身边,蹲下身子,揉了揉自己的背,说道:“这条路上又湿又暗,你一个女孩子,晚上出去多危险,要是像元元一样,险些摔倒可就不好了。要不,我把你背起来?”

上一世的女人味十足的席桑兰,看到林志斌跪在自己面前,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之前她还因为林渊的玩笑而开心,现在却是一脸的别扭。

她一个可以杀死一头猪的女人,不可能让自己的男友抱着她去上学,于是,席桑兰果断地拒绝了林志斌。

不过林志斌并没有放弃,他看到江华抱着林元离开了,心中一阵嫉妒,恨不得把桑兰背在背上。

昨天他还被席桑兰的彪悍给吓了一跳,早就知道自己的女友不是个柔弱的女孩,可这一刻,他真的很想摸一摸席桑兰的肩膀。

眼看着席桑兰就要越过自己,林志斌赶紧拦住了她的去路,眼巴巴地望着她。

席桑兰被他弄得一脸郁闷,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道:“你想记就记,不过我可不想忘了,我这人长得挺胖的,我说的都是实话,到时候你可不要反悔。”

林志斌只当席桑兰是在吓唬自己,他一点都不相信,想起之前林元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江华还是轻而易举地将她给扛走了。

“老子堂堂一名战士,背着你这么一个小女孩,还不是手到擒来?”

席桑兰抿了抿嘴唇,看着他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也就没那么多废话,吹干了自己的头发,整个人朝着他的身后跳了过去。

林志斌被这突如其来的撞击弄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强忍着没有丢脸,心中大叫:“这不可能!”

席桑兰和林元一样高,身材也很瘦弱,江华抱着林元走的时候,都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但是现在却是如此的凄惨。他的实力,比起江华都要强大太多了!

席桑兰看着他险些摔倒,忍不住靠在他后背上,看着他摇摇晃晃的样子,又看着他走路都快站不住了,劝道:“如果你做不到,那就不要勉强自己,你要明白,我一个女人,一个能杀两只野猪的女人,体力很好,饭量也很大,所以才会这么瘦。”

而且,她还特意用了点力,林志斌能抱着她跑到这里,也不容易。

林志斌脸色涨得通红,呼吸急促,却始终不肯放开席桑兰,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也不可能说自己做不到。

“那就好,有我这么强壮的士兵,就可以背着你了,我会好好训练的,到时候无论你有多重,我都能背着你。”

“行,小斌子,你一定要挺着,背着我回村里,别累着了。”

席桑兰闻言,心中一喜,摸了摸林志斌的头,以示对他的激励。

但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又舍不得再逗他,便收回了刚才的力道,让他能更容易一些。

林元可不知道这两个人还在打情骂俏,她靠在江华的背上,听到他的心脏跳动,只觉得无比的安心。

在林元的一再请求之下,终于来到了上林村,江华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了她。

两人出了林家,江华将一个红色的信封递给林元道:“这是我爷爷送给你的礼物,也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这是他的一点意思,如果只有这么点银子的话,那就不合适了,他让我转告你,等他回来之后,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

似乎是看到了林渊的怀疑,江华继续说道:“我们家的很多财产都被没收了,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被我祖母发现了,所以才偷偷的藏了起来,不过这段时间我们也没办法回京城拿,我听外公说,这里面有一份礼物,是我孙儿媳送给我的,可惜她走得太快,没能看到我们订婚的那一天。”

林元看着江华垂头丧气的样子,连忙上前扶住他,安抚道。

林元拿着手里的红包,并没有因为这份聘礼而心疼,江老教授刚刚找回了自己的名声,手里也没有太多的现金,这一百多块已经是他这段时间的全部存款了。

江老教授给江华准备的礼物,让小花都有些嫉妒,觉得这些礼物并不逊色于她和武向西的订婚仪式。

第二天一大早,林家就开始忙碌了,像林元这个年龄相仿的女子,很多都已经结婚了,只有林元还没成亲。

林元看着这些曾经的朋友们,一个个都当上了爸爸妈妈,心中感叹,自己虽然只有二十多岁,但也算是晚育了。

幸好,席桑兰一直跟在她身边,短短十多分钟,她就听见席桑兰被几个母亲逼着问恋爱的事情,让她不要再年轻了,可以嫁人了。

看到席桑兰更是一脸沮丧,林元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被席桑兰狠狠翻了个白眼。

“喂,你和斌子哥到底什么时候谈恋爱啊?不如我们来一年把婚礼办了?”

席桑兰听到林元的话,赶紧摇了摇头,不过摇到半途,却是顿住了。

最重要的是,她想起了自己上一世的生辰八字,上一世她死在了自己的生辰八字上,所以这一世,她是不是应该娶个吉利?

罗小花还没有回家,此时正在和安丽丽说着一些关于养育子女的事情,林元与席桑兰的对话引起了安丽丽的注意。

安丽丽见席桑兰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便劝她赶紧把婚事办了,最重要的是,她希望席桑兰能早点嫁过来,好让她减轻婆婆对她的期待。

“我这个丈母娘,为什么不像别的丈母娘那么疼孙子呢?别人都是偏心的,我那丈母娘呢,为了孙子都快疯了,可我都有三个孩子了,真不希望兰兰早点结婚,让她有更多的追求,至少不会只有我一个人。”

安丽丽一把搂住了自己的儿子,对着林元等人抱怨着,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姜淑香这辈子都希望能有一个懂事的女儿,特别是两个孩子从小就欠钱,所以,她更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女儿。

但因为林志斌的事,她的身子受了伤,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个女孩,但有了自己的媳妇,她就把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孙子身上。

也不知是上天有意还是无意,安丽丽生育能力很强,就是接连三个大外孙,换做任何一个家庭都会高兴坏了,但姜淑香这个一心想要一个柔软可爱的孙女的女人,却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安丽丽是铁了心要不要孩子的,她巴不得自己的小叔子早点嫁给席桑兰,这样她就可以换个对象了。

林元在一旁看得有些好笑,就连她的舒香阿姨都觉得好笑。

但这对桑兰来说却是好事,最起码她不用再为没有人疼爱而发愁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偏心的,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孙女的丈母娘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林元的订婚宴,邀请的都是村子里比较亲近的人,比如林大安一家,比如罗家,林叔叔也曾向林元提出要来,不过碍于林大丫的缘故,两人之间的距离并不算太远,所以两人之间的距离并不算太远。

本来舅舅一家是想要参加她的订婚仪式的,但是因为舅舅被调到了帝都,所以一直没有回家,舅妈怀孕了,怀孕的风险很大,林元怕路上不方便,所以就没让她来,毕竟她已经订婚了,还没成亲,耽误了也没什么。

订婚仪式之后,林元和江华两个人还没有结婚,不过江家人在上林村的眼里,却是真正意义上的融入到了这个山村之中,他们也完全将江华和江老教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不再有任何的芥蒂。

将大安叔一家和罗家的人都送出去后,老夫人和席桑兰将厨房打扫的干干净净,江老教授带着安爷爷带着孙子在村里转了一圈,江华和林元都留在了屋子里。

林元本来还想跟着老太太一起进后厨,结果被林元直接轰走了,可能是多心了,感觉这群人都在故意让他们两个人单独相处。

闲着也是闲着,林元和江华坐在一起,刚刚订婚的两人对视了一眼,心中都是一种莫名的幸福。

两人聊着聊着,就在这时,江华说起了他在上海读书的事情,林元突然有些担心。

她想到了江华给她的定情信物,但是现在,她已经认不出那条锦鲤项链了,她还真怕他问她要不要,她要不要也给他一条?

林元有些不知所措,这些年来,江华从来没有提起过关于玉佩的事情,所以他都快忘记了。

想到自己将那条锦鲤扔到灵泉中,陌天歌心中升起一股希望,立刻闭上眼睛,将心神沉入了无尽的虚空之中。

当林元用意念把这条挂在水面上的鱼取了下来,发现这条鱼竟然恢复了往日的光泽,顿时来了兴趣。

但当她定睛一看,顿时傻眼了,呆呆地望着面前的鱼,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林元看得出来,这玉佩的质量,比起江华给他的那一枚,都要好上许多。

一块上品翡翠,被空间吸走之后,就成了一块普通的石头,但在灵泉中浸泡了这么多年,它的品级竟然更高了?

不过让林元郁闷的是,这块翡翠虽然是上品翡翠,但对她却没有任何用处,甚至还会成为她的负担,所以她也没办法向江华解释,为什么这块翡翠会变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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