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秦国崛起的关键变革》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变法改革。这场变法贯穿了秦孝公在位期间(公元前 361 年—公元前 338 年),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事实力增强,加速了秦国封建化的进程,为其日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变法背景
(一)变法风潮涌起
春秋末年到战国初年(约公元前 481 年一前 453 年),社会生产力有了显着发展。铸铁技术的进步促使铁质农具广泛使用,农作物产量提升;炼铁、冶铜、制陶等私营手工业兴起,齐国的鱼盐、楚国的皮革、鲁国的纺织品等物品交流频繁,新的商业中心不断增多。然而,旧的生产关系却成为新生产力的阻碍,社会变革的需求日益迫切。取得政权的地主阶级为巩固和发展自身利益,进一步削弱旧贵族特权,在各诸侯国掀起了程度不同的变法运动,相继制订各自的成文法典,如韩国的《刑符》、楚国的《宪令》、魏国的《魏宪》、齐国的《七法》、赵国的《国律》等。其中,魏文侯时李悝制定的《法经》及魏国的成功变法,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楚悼王时吴起变法让楚国实力大增,楚国北伐陈蔡两国,击退韩、赵、魏三国,还进攻秦国,成为诸侯中的强国。
(二)秦国相对落后
商鞅变法前的秦国,与山东六国相比明显滞后。秦国国内仍保留着“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等落后习俗,封建化进程缓慢。当时,秦国国内旧贵族势力强大,自秦躁公去世后,怀公、灵公、简公、献公等几位君主在位期间,均因王位继承发生过争斗。在外交方面,中原各国鄙视秦国的落后,不邀请秦国参加诸侯会盟;魏国更是凭借强劲的攻伐实力,占领了秦国的河西之地。在这种内外交困的形势下,秦国国内要求变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公元前 384 年,秦献公即位,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支持下进行了初步改革,如“止从死”,废除人殉制度;“初行为市”,以方便交易;“为户籍相伍”,即制定什伍的户籍制度等。这些改革举措使秦国国力有所提升,君权得到加强,为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的深入改革指明了方向,减少了阻力,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即位,为改变“诸侯卑秦”的局面,他决心继续改革,振兴秦国。
二、变法过程
(一)变法准备
1. 发布“求贤令”
公元前 361 年,秦孝公颁布“招贤令”,向天下公开征聘贤才。他表示,无论是秦国本国之人还是其他六国的宾客,只要有谋略能使秦国强大,愿意任命其为高官,并给予裂土分封。当时,卫公子商鞅(又称卫鞅、公孙鞅)在魏国,他年轻时就喜好赏罚的刑名之学,后到魏国做了国相公孙痤的家臣,公孙痤很欣赏他,临终前向魏惠王推荐商鞅,建议魏惠王将魏国国政交予商鞅,还强调若不用商鞅就不要让他离开魏国,否则会有后患。但魏惠王并未采纳公孙痤的建议,也没有处决商鞅。商鞅得知秦孝公的“求贤令”后,携带魏国李悝所着的《法经》由魏入秦。商鞅到秦国后,结交了秦孝公身边的景监,通过景监求见孝公,并陈说强国之策。秦孝公与商鞅先后三次会面,商鞅起初以帝道、王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并不感兴趣;最后以霸道游说,孝公深表赞赏。
2. 变法之争
公元前 359 年,秦孝公准备在秦国推行变法,但担心国人议论纷纷。于是召集大臣商议,变法遭到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等人的反对。他们认为,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应改变现行制度,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应更换旧的器物,遵循传统的法令规则更利于国家稳定。商鞅则提出,如果能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袭旧有的法令;若能使百姓获利,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他进一步指出,历史上夏商周三代的礼法制度各不相同,但都成就了王业;春秋五霸的法律制度也有差异,但都成为了霸主。争辩之后,秦孝公决定支持商鞅,正式在秦国实施变法。
(二)实施变法
1. 颁布“垦草令”
公元前 359 年,秦孝公命商鞅在秦国颁布《垦草令》,确定了秦国变法的方向。《垦草令》确立了重农抑商的原则,鼓励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扩大社会总供给。其中包含地税、商税、徭役、刑罚等制度,以及取消贵族特权、防止官吏贪污、压抑工商、制裁奢侈等二十种措施,体现了商鞅以“农战”“富国强兵”为核心的治国思想。他通过整饬吏治、强化司法、压抑特权等方式,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促使更多人开荒种地,专心务农。
2. 第一次变法
公元前 356 年,商鞅主持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包括:
(1)推行“什伍”制,实行“什伍”连坐法,将百姓按照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单位进行编制,相互监督,一家犯法,其他各家若不告发则一同受罚。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军功爵制度的实施,激发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严禁私斗则减少了内耗,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鼓励百姓从事农业生产,对努力耕织、产量多的人可免除徭役;而对商业活动进行抑制,以保证农业的主导地位。
(4)推行严刑峻法,强化法律的威慑力,确保变法的顺利推行。
3. 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 350 年,商鞅建议秦国都城迁至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仿效中原各国都城规模建造宫殿。同时,进行第二次变法,内容如下:
(1)废除井田制,分授土地。承认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2)普遍推行县制,在全国设立四十一县。由国君直接任免县令,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
(3)统一度量衡制,颁布标准度量衡器。这有助于规范经济活动,促进商业的发展,也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管理。
(4)整理军赋,优化军事资源配置,提高军队的后勤保障能力。
(5)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改变秦国的落后习俗,促进个体小家庭的发展。
三、变法影响
商鞅变法对秦国和后世产生了多方面的深远影响。
在秦国国内,经济上,通过重农抑商、承认土地私有等政策,使秦国的农业生产得到极大发展,粮食产量增加,为国家的繁荣奠定了物质基础;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制,推行军功爵制度,打击了旧贵族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军事上,奖励军功激发了民众的战斗热情,军队战斗力迅速增强。秦国的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地位显着提高,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强大的国家。
对后世而言,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其变法中的一些制度和政策对后世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例如,县制的推行被后世广泛采用,成为中国行政区划的重要基础;军功爵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世的选官制度;其严刑峻法的思想也对后世的法律制度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然而,商鞅变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军功爵制度过于强调军功,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才能;重农抑商政策在后期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主要人物
商鞅(约公元前 395 年-公元前 338 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他是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但也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秦孝公去世后,商鞅失去了支持,最终被诬谋反,出逃未果后起兵,战败被杀,尸身被车裂,全家被诛。尽管商鞅本人遭遇不幸,但他所推行的变法却并未因此而终止。
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在商鞅死后继续推行,得益于其变法成果已经深入人心,秦国的新兴地主阶级和广大民众从变法中获得了切实的利益,国家实力显着增强。商鞅之法已经成为秦国走向强大的基石,具有不可逆转之势。
商鞅变法的成功,关键在于其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满足了秦国富国强兵的迫切需求。他以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决心,冲破了旧势力的重重阻碍,将一系列改革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其变法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领域,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在政治方面,废除世卿世禄制,打破了贵族世袭的特权,为有才能的人提供了上升通道,使秦国的政治生态焕然一新;推行县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提高了行政效率。
经济上,承认土地私有,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重农抑商政策保证了国家的粮食供应和经济基础。
军事方面,奖励军功,使秦国士兵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为秦国的对外征战立下赫赫战功。
然而,商鞅变法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变法之初,商鞅遭遇了来自旧贵族的强烈反对和抵制,变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但他以铁腕手段和强硬措施确保了变法的推进。
从商鞅变法的兴衰中,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宝贵的启示。首先,改革需要顺应时代潮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其次,改革者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无畏的勇气,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再者,改革要注重策略和方法,平衡各方利益,减少改革的阻力。最后,改革的成果需要得到巩固和发展,形成长效机制,以确保改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商鞅变法在当时起到了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经济方面:
- 确立土地私有制: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秦国的农业生产。
- 重农抑商:鼓励耕织,重农抑商政策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秦国的粮食产量增加,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粮食供应和经济基础。
- 统一度量衡:方便了税收和交换,促进了经济交流和发展。
2. 政治方面:
- 打击瓦解旧制度: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削弱了贵族的势力,使封建国家机器的职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 推行县制:普遍推行县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
3. 军事方面:
- 提高军队战斗力: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度,极大地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占据主动。人们通过在战场上杀敌立功可以获得爵位和赏赐,这激励了民众积极参军和奋勇作战。
4. 综合国力提升:通过经济、政治和军事等多方面的改革,秦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显着提升,从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国家,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 社会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包括改变社会风俗、加强社会管理等。例如,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等,规范了社会风俗。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其各项措施相互配合,使秦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富国强兵,增强了秦国的实力和竞争力。虽然商鞅变法也存在一些历史局限性,但其积极作用在当时是非常显着的,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商鞅变法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它的影响深远而持久。它不仅为秦国的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也为后世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在当今时代,我们仍然需要从商鞅变法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以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和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