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酒馆,就是诺兰中餐厅的新名字!
要是用吴大勇的话来说,这个名字就是朴实中带着一丝草率,雅,但也只能称得上小雅,难登大雅之堂。
诺兰表示自己就是单纯的想玩个梗。
酒馆的招牌菜主打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因为它所用的调料以及部分食材都是从遥远的华夏空运过来的,所以每天供应的饭菜都是限量的。
第一天开业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许多前来就餐的外国人,尝了几口之后便开始骂骂咧咧地离开了,还扬言要举报酒馆虚假宣传,毕竟,这里的菜品味道与他们平常所吃的中餐完全不同。
然而,另一些食客却被这种独特的口味深深征服,甚至不断地向服务员打听,后厨的厨师是否愿意分享烹饪技巧和秘方呢?
不过,最令人惊喜的还是那些来到美国的华人朋友。对于所谓的“白人饭”,大家都心知肚明,也许有些人会喜欢,但大多数人还是无法接受那种寡淡的口味。毕竟,咱们老祖宗把我们的味蕾培养得太过刁钻了!
对于那些不会做饭、又想犒劳一下自己的人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去中餐馆点餐。
但问题来了,经过改良后的中餐口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
诺兰的有家酒馆正好给他们填补上了这一空缺,所以往后的几天,来吃饭的黄种人甚至比白种人还多,有不少都是慕名而来,甚至还有人问他还缺不缺服务员?
正当一切即将蒸蒸日上的时候,系统的一则提示音顿时给诺兰泼了一盆凉水!
【限时任务:农夫与蛇】
【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阻止灭门惨案的发生!】
【任务时间:八小时】
【任务奖励:不灭之躯(可通过消耗体内储存的能量来加快伤口愈合速度,可免疫大部分疾病,身体机能时刻处于巅峰。)】
吴大勇再次拍了拍诺兰的肩膀,关切地问:“兄弟,你发什么呆啊!”
诺兰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疑惑地看着他:“怎么了?你刚才说什么了?”
吴大勇露出憨厚的笑容,解释道:“兄弟,我和我老婆商量好了,想请你吃顿饭,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忙。如果不是你,我们家餐厅的生意也不会这么好。不知道你今晚有没有空呢?”
诺兰听后欣然点头,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可以,今晚我一定去!不过,你们家在哪里呢?我提前做好准备!”
“郊外有一个叫南瓜农场的地方,是我老丈人的产业,专门种植一些绿叶菜,我还养了一些鸡鸭牛,到时候现场宰杀,绝对保证新鲜!”
……
“大山,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说实话,吴哥这几年对我们还算不错!”黎元的脸上露出一丝犹豫和退缩,他看起来是这五个人当中最年轻的。
然而,被称为大山的男人却一言不发,他默默地从后腰里掏出一把手枪,然后当着黎元的面,熟练地将消音器安装上去。
就在这时,一个名叫武三的人急忙走过来打圆场。
他伸出手勾住两人的肩膀,脸上带着笑容,轻声说道:“哎呀,这也不能怪咱们不义啊!咱们几个兄弟在他手下辛辛苦苦工作了那么多年,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可现在倒好,干得好好的突然就把我们给辞退了。这事儿换作是谁心里都不会服气的!
我们带上这把枪只是为了吓唬吓唬他们而已,放心啦,我们这次行动只求财,绝不伤人!”
除了武三、黎元和大山之外,另外两个兄弟分别叫做阮天和阮宇,都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听到武三的话,也连忙点了点头。
黎元还想说什么,可武三直接把一圈线缆塞到他的手里,“你应该没有后悔吧?昨天晚上我们可是一起发过毒誓的!”
……
诺兰看着吴大勇的目光有些复杂,系统虽然脑残,但不会无故放矢,吴大勇刚说要全家请自己吃饭,然后就出现了这个任务。
至于谁要被灭满门,还用猜吗?
这事,就很艹淡!
酒馆摆放的鱼缸还好好的,说明不是收保护费的那群黑帮干的,而且能做到灭门这种地步的,往往大多数都是熟人作案!
而吴大勇这人性格豪爽,属于“老好人”型,只要见到是黄皮肤的有困难,他都会尽量帮一把,当初第一次和自己见面,也只是因为同胞的缘故,就亲自下厨。
这家伙明面上的仇人,倒是一个都没有,但背后肯定少不了有小人嫉妒他!
“夜一,你那里有没有cqb的高手,今晚我请他们吃饭!”诺兰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拨通的号码。
“……要杀谁?”
“帮我保护一些人,至于要杀谁?暂时不知道!”
“任务时间、地点?”
“晚上七点半,郊外南瓜农场。”
杀人是不对的,诺兰要保证自己的一双手必须干净!
要不然今后再牵别人的手时,他会感到不自然。
……
吴大勇算是入赘的,他老吴家五代单传,到了他这一代,就剩他一个人了,反正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简单收拾收拾就来到了美国。
他老婆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比他小两岁,名叫蒂娜,在一家科研机构上班,从事古文明探索工作,老丈人麦迪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场主,家里除了几百英亩地,还有一个小型炼糖厂,生意做得很不错。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他们家刚开始还有点看不上吴大勇这个从华夏来的穷小子,可自从吃过他做的饭之后,态度就立马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
除此之外,吴大勇还有一个女儿、两个小姨子和一个等着继承家业的小舅子。
这次请诺兰过来吃饭,还有一个原因是看能不能撮合一下自家小妹!
毕竟男未婚女未嫁的,万一就看对眼了呢?
……
夜色渐浓,深沉而静谧。
武三和他的几个同伴小心翼翼地推开草垛,悄悄地爬了出来。
这些人曾经在吴大勇的餐馆里工作过,有时还负责运送食材,所以对这个南瓜农场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轻车熟路。
此刻,他们每个人都握着藏在后腰的砍刀,悄无声息地朝着农场中央的那间房屋走去。
走在队伍最后的黎元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动得异常剧烈,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似的。这次行动是由武三发起的,尽管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只想要钱财,不会伤人,但看到他准备齐全的手枪和消音器,黎元实在难以相信他的承诺。
这种紧张的氛围让黎元感到不安,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事已至此,他只能硬着头皮跟着大家前进。
“喂,你们几个干嘛呢?”
忽然,前方传来一道声音,紧接着一束光照向他们,是一位中东面孔的人,手里握着一个忽闪忽闪的手电筒,夹杂着半生不熟的英语问道。
为首的武三也是心头一震,不过很快就冷静了下来,这人应该是农场守夜的人,听声音,好像是偷渡来的墨西哥人。
“我们是吴哥的朋友,前几天我还来这儿送货呢!”说着,武三一步步靠近,而握着的砍刀也在慢慢抽出。
那人愣愣的点了点头,好像真的在回想自己是否见过?
武三脸上的笑容变得愈发阴狠,他忽然猛的抽出砍刀,寒光乍现,直接朝着这个墨西哥人的脖子抹去。
可那人竟然在一瞬间反应了过来,原本忽闪忽闪的手电筒瞬间变成强光,武三的眼睛直接就被闪瞎了,失去了视野,他这一刀不出意外的砍空了。
夜三已经确认,这伙人应该就是今晚行刺的杀手。
他反手握住手电筒,推出一根针剂,然后扎在武三的脖子上,这里面是强效麻醉药,就算是一头成年公牛,也能在几秒内被迷晕。
其他人见状不妙,立马开始四散奔逃,只有那个叫大山的人掏出手枪准备还击。
可还没等他把手臂抬起,脑袋砰的一声爆了。
在不远处拿着夜视仪观看这一幕的夜一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夜六,你还是这么暴躁!”
夜六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盯着视野里正逃窜的三人,面对老大的指责,他有些无奈的松开了扳机。
“真是的,留一个活口不就够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