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人,足足二百人哪!紧接着,三百人,三百呐!更有甚者,五百之众!原本还有些空荡的村口空地,眨眼间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
人嘛,天性如此。一见哪里闹腾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总得先停下手中的活计,凑上前去探个究竟,再说别的。
这不,围拢的人越来越多,沈飞的歌声还没落,人群就像磁铁吸铁一般,聚在了这里,挤得进不去也出不来。这番热闹光景,正合了沈飞的心意。
眨眼的工夫,那摆在地上的吉他盒子里,铜板、纸币堆成了小山。
如果说,沈飞的歌声刚起时,旁边的几位乡间歌手眼里还闪过一丝新奇,那么眼前的景象,可是让他们几个目瞪口呆了。一个个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盯着站在木凳上的沈飞。
才一小会儿功夫,吉他盒都快被硬币和纸钞撑破了边。
要知道,那里面的每一分钱,对他们来说都不是小数目。平时他们在这唱歌,能唱一晚上赚个几十块就算走运了。
沈飞开唱前,他们已经唱了一个多小时,可那摆在地上的小盆子里,零零碎碎加起来不过百十块,还是以钢镚居多。
虽然说,他们唱歌纯粹是爱好,不指着这个过日子,但这一对比,心里头那个酸楚劲儿,别提了。
看看人家,这钱挣的,真叫一个快!一时之间,村里的广播如同雪花飘落,消息四散开来。
“真是成都的魅力啊!”
“不说了,乡亲们,我已经往那儿赶了,今天非得亲眼瞧瞧他的真面目不可!”
“这嗓子,绝了!”
“好样的!”
广播里的动静,自然没能逃过村里活动组织者的眼睛。为了节目顺利,总有人在监听着。
随着沈飞歌声响起,广播里关于他的讨论和赞扬,如同潮水般汹涌,也让组织者们纷纷侧目。
毕竟,这次的歌唱比赛,不仅要评出乡村明星,还得选几首能代表咱们村子的歌。
歌嘛,关键是要贴近咱村的味儿,最重要的是得能让大家都爱唱,不爱听,唱得再好也没用。
“老王,情况不对!”工作人员报告道,“第六位歌手唱的歌,广播反响热烈得很!”
老王一听“第六位”,不由皱了皱眉。这个名字,他耳朵里已经灌了好几次了。
“哦。”老王吩咐道:“把第六位的镜头调到大屏幕上,我看看!”
可没过多久,听着沈飞的歌声,他倒忘了自己原先想干啥,整个人仿佛随着那悠扬的调子,沉进了歌声的河流。
事实上,随着沈飞的歌声,听众们早已被带入了一幅幅画面之中。那吉他的旋律,如同老友的呼唤,沈飞轻柔的哼唱,道出了大家心底的那份柔软。
正当众人陶醉之时,沈飞的歌声更添了几分力道。
“陪我在成都的街巷走一走,唔……噢!”
“直到所有的灯火都暗了,也舍不得走。”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插进裤兜。”
“走在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前!!!”
玉林路、小酒馆,都是咱村的地名,没啥特别出名的。但听到副歌高潮,不论是现场的乡亲,还是通过广播收听的村民,在一阵赞叹后,都不由得静默下来,好像想起了什么。
沈飞唱这首歌,没有了以往的急促,而是用最朴实的方式,唱着最深情的歌。这份情感,直击人心……
一路听来,仿佛能在心底感受到,沈飞在向他们讲述发生在成都街头的故事。甚至,让人觉得他就是那个手插裤兜的主角。
除却故事,这首歌给人的感觉,就是强烈的共鸣,让沈飞唱得入神,听众听得动容。
哪怕之前从未听过这首歌,此时随着沈飞的旋律,听着那低沉的嗓音,人们也不由自主地被拉到了成都的街头。
这份感染力,实在惊人!能让歌曲里的故事引起听众共鸣,这需要怎样的魔力呢?
《成都》这首歌,作为沈飞最爱的民谣,它的魔力难以言喻。整首歌没有花哨的技巧,没有震耳欲聋的高音,只有那股子让人感同身受的力量。
之所以能产生这样的效果,是因为那些曾经恋爱过的人,多少都有过与恋人漫步街头的经历。恋爱中的人,就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重要的不是去哪里,而是身边的人。
他们一起走过小酒馆,走过夜市,直到街上最后一盏灯也熄灭了。但这首歌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不同经历的听众,听后会有不同的感悟,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听,感受也会截然不同。这也是它能触动大多数人的原因。
没错,这是一首情歌,既是唱给那个人,也是唱给这座城。因此,现场聚集的乡亲越来越多,宽广的广场都要挤不下了。
但沈飞已无暇顾及这些,他沉浸于歌曲的情绪中,缓缓闭上眼睛,沉醉地唱着那高潮部分。
“陪我在成都的街巷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火都暗了,也舍不得走。”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插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过小酒馆的门前!!!”
唱到这里,围观的乡亲们已被这朗朗上口的旋律深深吸引。最后,沈飞唱到高潮部分时,周围的乡亲竟自发地合唱起来,现场的氛围瞬间被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