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找到一只很普通的小妖怪以外,魏凌君没有杀掉任何一只妖怪,连刚刚发现的那一只也没有,毕竟,那一只妖怪还没出生,还在一个孕妇的肚子里头,杀不杀都是问题。
后来魏凌君决定放过它,虽然不知道它出生后会干下什么事,也许是罪恶滔天的坏事,也可能是个平凡修炼的妖怪,但魏凌君已经没有以往见妖即抓的习惯了。
多年的经历让他了解到了,生命都该有他自己的出路,而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
没有施展轻功,魏凌君慢慢的从那孕妇的身边走过,心里暗暗告诉她肚里的胎儿,可不要让我以后有理由杀了你。
身旁的霓虹灯和车灯来回交错,纵横来去的线条在马路间交错,各大楼之间的小巷子透露出无法掩饰的污秽,藏污纳垢的塞满每一个都市的角落。
如果要抓到妖怪,随便往一条小巷子走进去都可以遇见一只,大多数妖怪都有地盘的观念,如果不是集团式的聚集,大多数的小区域里头都只会有一只妖怪,但是这种妖怪的力量通常不大,骚扰人类可以,说要真正引起大灾难的话,那是不太行的,所以魏凌君也对那些小妖怪没兴趣。
前后绕了几条街,魏凌君都没遇见比较大的妖气,能够做下那些计划的组织绝对不会只有一点力量,在妖怪的世界,实力是最基本的条件。
如果再加上智慧,那就更好了。
既然找不到它,干脆让它找我吧!
出门一个多小时后,魏凌君心想,如果找不到它们,何不让对方来找自己,所以,魏凌君转身往另一条道路走过去,这条威尔森大道的路边有好几家啤酒屋和夜店,这种地方的附近最容易聚集阴灵和妖怪。
过了午夜,魏凌君故意从身体逼出一阵一阵的精气反应,这种反应虽然强,但却对妖怪有足够的吸引力,放出精气后,魏凌君转身往一条巷子里头走了进去,把身上的精气留下一条长长的线索。
没多久,几个人出现在小巷子和大马路交叉的人行道,往魏凌君走过去的方向追过去。
三个……魏凌君判断出有三只妖怪跟在后头,但力量却都不算很强,起码还没强到有能力犯下那种大案的程度,不过,隐约传来血的味道,看来不是什么个性安稳的妖怪。
转过身,魏凌君停住,靠在一辆被拔光轮子的克赖斯勒车门。
如果能够引来一些大妖怪,也许对案情知道些什么,如果引来的是小妖怪,那就看对方态度再决定要不要收了,如果是不大不小的妖怪,那就……算了,魏凌君自嘲,什么时候自己变得那么瞻前顾后了。
“嘿嘿嘿嘿……”
连续不同的笑声从巷子口往这里靠近,速度忽快忽慢,足以把普通人吓到飙尿。
但是不耐烦的魏凌君只花了两拳就把其中两只妖怪的头打进肚子,直到人类小便的位置。
只留下一个目瞪口呆、来不及反应的蠢妖怪。
“好了,我问一句话,你回答一句。”魏凌君对付它的态度就像是对付人类黑道,效果出奇的好:“不要想跑。”
刚刚被打死的妖怪已经恢复原形,失去生命的妖怪无法变成人类模样,地上出现一只白猫和灰色的大老鼠尸体,头都出现在胯下位置。
不敢乱动、獐头鼠目的妖怪脸上有六条胡子,脸色苍白,冒出大量的冷汗,最近洛杉矶是怎么一回事,才没几天,这里就来了那么多的人类高手,该死。
“你是哪一族?名字?”
“我是盘鼠妖,大家都叫我大哥。”
大哥?好一个占便宜的称呼。
“知不知道囚妖?”
妖怪不敢说谎,连忙点头。
“最近谁在搜集囚妖?”魏凌君冷冷的瞪着。
“我不……啊!”
魏凌君一跨步就来到妖怪前头,一道“驱阴镇邪符”贴在它额头,被贴着符咒的妖怪抱头蹲下,符咒和额头相接的位置冒出一大团白烟,就像是千百根针不断钻入大脑,痛的它想要立刻死去。
“不要说谎!”
“我没有说谎……啊……撕掉这个东西……我的头……”自称大哥的盘鼠妖痛的用双手扯掉一层头皮,但只要手指碰到贴在额头上的符,就好像被浓酸给沾到一样,痛的无法靠近。
盘鼠妖在地上打滚着,魏凌君却不急着问它,抬起来看着上头的大楼屋顶,此时无声无息来了一个“人”。
不确定他是不是人,是因为魏凌君无法在他身上感受到妖气或是邪灵之气,也没有人气,就像雕塑品。
雕塑品可不会飞,那“人”从顶楼一跃而下,顺势落在翻滚的盘鼠妖头部符咒位置,踩出一地的汤汤水水。
“你是谁?”魏凌君没见过如此诡异的“人”,身上没有妖气,没有人气,也没有味道……等等,没有味道?
他穿着一袭及膝黑衣外套,头发长的披过肩膀,也盖住了大部分的脸,这让魏凌君无法看清楚他的外貌。
幽暗的夜晚彷佛是那黑衣人的乐曲,冷清的空气混合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
就在魏凌君观察他的时候,那人突然动了,他的膝盖甚至没有弯曲,就这么凭空横移,越过两者之间的距离,右手五指指甲暴长出两寸,此时一股浓烈的臭味才迎面扑来。
猛然加速的错位感让魏凌君差点中了一招,急踩“七鸿踏波”的步法急速后退,同时右手一记剑指往前迎去。
一强阴一绝阳的两股气正面硬扞,魏凌君只觉得一股阴冷至极的寒气往手肘中间窜了进来。
他皱眉后退,体内的穹苍似乎是感应到了那阴气,倏地从丹田往手肘冲了过去,就像是大鱼吞小鱼,一口吞掉入侵的阴气。
那人则是原地后退,落地后爪子垂了下去。
“不说话?”魏凌君可不想用武力抓妖,这些妖怪动辄修炼几百年,和它们硬拚武力不划算。
三道“破阴符”从手指射出,跟在后头的是魏凌君手持千年桃木剑的身影。
这把桃木剑是海瑞从日本买来,据说是古代抓妖大师藤元所用,斩妖过万,灵气十足,这次魏凌君出来抓妖,海瑞把剑给了他,配合“一十三式破妖剑法”,足以斩杀大部分妖物。
彷佛知道桃木剑的厉害,黑衣人原地跃起后退,就像一只壁虎般的黏在大厦侧面墙壁上,魏凌君点地再起,手上的桃木剑轻灵的像扑击雀鸟的老鹰。
黑衣人四肢一撑一蹬,身体如箭般往上升。
魏凌君可没打算放过他,单手一按墙壁,身体跟着往上升,沿途借力,一上一下的两人很快的来到大厦屋顶。
“以为我拿不下你?”
“……你在找囚妖的下落?”黑衣人一句话就说出魏凌君的目的,对他们的行动都已经掌握。
魏凌君脑子马上想到那一天从货柜车里跑出十几个妖怪的事件,这人就算不是那些家伙,起码有关系。
“你知道囚妖的下落?”对方既然敢公然的来找自己,是有计划,还是有实力?
黑衣人冷冷的盯着魏凌君,身上的阴气不彰自显,屋顶的强风把他的衣服吹的猎猎作响,说道:“想知道囚妖的下落很简单。”
“……”
“死了就告诉你!”黑衣人速度比起刚刚加快一倍,一记贯手直射魏凌君喉头。
魏凌君右手的桃木剑由左而右画出一个弧,角度的末端正好是黑衣人的左下肋骨,由于兵器的优势,桃木剑先来后到,无声贴近黑衣人身体。
黑衣人身体突然飘了起来,轻的像一片羽毛,既贴近桃木剑却又丝毫不沾,魏凌君没想到黑衣人居然有如此身法速度,左掌抽出一张破阴符由左胁递出。
黑衣人的身法灵动飘忽,在魏凌君四周以极快的速度跃动,试图用不规则的韵律感模糊魏凌君的行动。
这人似妖非妖,似怪非怪,身手异常灵活,真不知是哪一族类?
这种等级的对手自然不会是无名之辈,魏凌君知道这下子自己找对了,如果可以抓到黑衣人,能够获得的信息一定比起原先多很多。
而事实上,除了少数几个长老,哈礼从没遇过如此难缠的对手,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
向来以身法速度为强项的哈礼是血族里头的高手,成为血族一百四十几年的岁月里,哈礼未曾间断的练习着身法速度。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哈礼甚至可以轻易杀死一个教廷魔猎者,但此时却被一把桃木剑逼的无法靠近。
无须接近魏凌君和他手上的桃木剑,哈礼就知道它禁不起桃木剑的纯阳之性,所以它必须更快、更飘、更轻。
“名字?你的速度值得我知道你的名字!”魏凌君用话来降低对方的反应,手上的桃木剑却使的更快了。
“等你死的时候,我会连着囚妖的下落一起告诉你。”哈礼往后一翻,站在一根大铁柱上,声音依旧飘飘渺渺。
魏凌君没想到哈礼的速度会这么快,虽然比不上海瑞、野生玫瑰这些超级高手,但明显比第四区的异能人琴要快多了。
哈礼能说出囚妖的事情,魏凌君如果还想知道后续的消息就不能杀它,一个是存心杀人,另一个则是必须要活抓对方,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既然要活抓,那就不能单纯只靠武力,要不然一不小心杀掉,不就可惜了。
既然如此,魏凌君收起手上桃木剑,快手连续弹出十七根竹签,但目标却都不是哈礼,哈礼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要抓人用阵法绝对是不二选择,如果条件许可,同时间封住数万大军都不是不可能的事。
十七道先后发出的阵脚都正确命中目标,只差最后的阵眼摆入,就成了一个“中天迷阵”,而阵眼就是魏凌君最后射出的桃木剑。
魏凌君射出桃木剑的同时,朝着哈礼大笑着:“没时间和你玩躲猫猫,进来吧!”
迷阵一般来说有内外之分,有的阵是布阵之人躲在阵内,让外头的人无法看到阵内之人事物,当布阵成功之时,外头人只觉得眼前是再平凡也不过的景色、事物罢了。
而外阵的布置则是布阵之人躲在阵外,利用各种阵脚布下阵式,目的自然是迷惑阵内之人事物,而阵内之人朝外瞧却会产生千变万化,随布阵之人利用天时、地利以及摆出的阵式而迷惑其中。
此时便是如此,当魏凌君把坚硬如钢的桃木剑射入避雷针下的水泥地时,哈礼顿感不妙,刚刚打了那么久,怎么看都不觉得这人类是个笨蛋。
但如果不是笨蛋又怎么会把十几根竹签射入附近地面,这又有什么用?
在哈礼还在猜测的时候,眼前的景物却在最后的桃木剑射入后产生大变化,原先站在避雷针上的哈礼突然发觉自己的眼前出现一大片的原始森林。
森林里空气炽闷潮湿,地上满是泥泞水地,从地上窜出的树根,每一根都有成人大腿粗细,附近传来阵阵猿猴叫声,加上飞扑而过的五彩异鸟,活脱脱的就是个原始森林。
哈礼不敢妄动,蹲下伸手掬起满掌的水,闻了一下再喝进肚子,味道口感都和真正的水没有什么两样。
伸手摸了最靠近自己的大树,那大树上生满五彩绚丽的菇类,对常人来说是剧毒的香菇,哈礼一把摘下放进嘴巴嚼了起来……的确是毒菇的味道,哈礼吐出已经嚼烂的毒菇,嘴巴有点麻麻的。
虽然心里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那个人类用了什么障眼法或是法术之类的东西,但是顺着心里的直觉前进的哈礼却完全无法辨识自己所在的环境。
这对敌人来说无疑是最佳机会,所以哈礼根本不敢放松戒心,他相信,要杀自己就必须靠近,平常的暗器无法真正伤害自己,想要了结自己就是要近,很近的距离才够力。
所以,哈礼不急。
魏凌君也不急,因为牡丹和海棠都已经到了,凭着它们两个的力量,就算没有中天迷阵,哈礼也无法逃脱。
在他们三个的眼里,哈礼一下子低头蹲下,一下子抬头望天,一下子举起自己的手猛看着,像是无法了解事情的情况。
哈礼的确无法了解,因为在这里的天空是亮的,而它是一百四十多岁的吸血鬼,对阳光的畏惧并没有随着年纪的增加而减少。
但是此时的阳光却让它感觉良好,非常好,就像是一百四十多年前,它还没成为吸血鬼的人类时光,可以恣意晒太阳的日子,身体暖暖的,充满被阳光通体照下来的舒适感。
这个东西不错啊!哈礼心想,如果可以把这个人类抓回去,或是学会怎么弄出这个东西,我族里的人就可以不再那么想念阳光了吧,这比起那些什么怪仪器做出来的假太阳好多了。
“主人,它在笑耶!”海棠忍不住笑了出来,被迷阵给关住居然还能笑得出来,这吸血鬼的神经够粗。
“不理它,你知道它是什么妖怪吗?”既然这个家伙已经没有危险性,魏凌君不再戒备,走到旁边电箱上头坐上去。
牡丹走到迷阵身边,好奇的看着里头的哈礼,它一脸陶醉的仰头,平摊双手,过没多久居然就躺了下来,就像是在……晒太阳!
牡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海棠和魏凌君好奇的看着它:“什么事情好笑?”
那里头的家伙那么有趣吗?刚刚是哈礼在笑,现在换成牡丹,什么事这么好笑?
“主人,你知道它是什么种族的妖怪吗?”牡丹站起来,走到魏凌君身旁。
魏凌君摇头,这种类型的妖怪以前的确没遇过,很奇怪的妖族。
海棠掩嘴又笑了,两眼之间的媚让一向不了解女人的魏凌君也愣了好大一下,这九尾银狐的魅力实在是太强了。
“主人,它是吸血鬼,自称血族。”牡丹的语气说得轻松,但双眼可没离开过哈礼。
血族的恐怖不仅在于它的能力,最主要是它们对于事情的处理智慧和耐心都与普通妖怪大不相同,认真的说,血族是最有可能犯下这件事情的妖族。
虽然没有证据,但如果让牡丹随意猜测,它心目中的前三个名单里头一定有一个是血族。
血族?吸血鬼?魏凌君可没见过这族类,据他了解,会吸血的妖怪大多是殭尸之类的低等妖怪,这种看起来与人类十分雷同的妖怪还真没亲眼见过。
当然,在电影里头还是看过的。
牡丹不等魏凌君询问就说了,血族,以人血维生,畏惧阳光、真银,以及一种名为KS1579的化学药剂,几十年前曾经是独霸一方的妖族,不过后来因为人类发明KS1579才没落。
这些资料的确和魏凌君从电影上看到的差不多,但是KS1579还真没听过,不过魏凌君没兴趣,用那些化学药品来制服妖怪的手法对魏凌君来说太过困难,他还是习惯用老方法。
符箓、咒语、阵法、法器,还有充满力道的最后一击。
“不过,主人,我看它好像很享受。”海棠又忍不住笑了出来,活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被抓之后还有那么舒适表情的妖怪。
听海棠这么一提醒,魏凌君也觉得不对劲了,怎么这吸血鬼不仅不感到惊慌,反倒是在享受渡假一样?
看见魏凌君也露出奇怪的表情,牡丹好奇的问:“主人,您弄的这个是……阵法?”
“你认识阵法?”魏凌君对于牡丹认出阵法也觉得奇怪,这年头的阵法已经成了显学了吗?
牡丹想了一下,说:“我在差不多一百年前曾经遇到一个中国道士,他会用阵法。”
哦?魏凌君没想到百年之内还有人真的懂得阵法,好奇的要牡丹继续说。
牡丹遇见那个道士的理由还是很简单,那个道士认出来它是妖精,所以要抓它。
身为牡丹精的牡丹可能是天性受到拘束的关系,因此在可以自由行动之后就十分喜欢旅游,而遇见中国道士的地点则是在中国。
公元一九零八年,光绪三十四年,那一年的中国十分动荡,世界也没几个地方平静。
那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夏季奥林匹亚运动会在英国伦敦开幕。
那一年五月十日,美国首次有了母亲节的活动。
那一年七月二十六日,美国联邦调查局成立。
那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清光绪帝驾崩,年仅三岁的溥仪继位,改元宣统,由摄政王载沣监国,隔天十五日下午五点,全中国最有权势的女人慈禧太后也在西苑仪鸾殿过世。
那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台湾基隆到高雄的火车正式通车。
不过这一切都和牡丹没有关系,因为它才刚到福建就遇上了那个道士,地点是在江西、福建交界的武夷山。
就在现今的武夷山市,追一颗奇异宝珠的牡丹在街道上遇见了丹霞真人,后来的情况就和以往遇见的状态差不多。
不容易遇见妖怪的丹霞真人二话不说全力追杀牡丹精王牡丹,但牡丹的力量远远超过丹霞真人,无法力敌的丹霞真人于是透过师门弟子以及其它道门的帮助,在武夷山市外的牡丹园里布下一个杀妖阵法。
利用再简单也不过的手法──火焚牡丹园──就引来了牡丹,大怒之下的牡丹轻易陷入杀妖阵中,丹霞真人与其它人在外头催动阵法,靠着几种土势旗阵推动“金形杀阵”,以金克木。
“后来呢?”
魏凌君也知道几种杀妖阵法,不过他已经很多年没用过了,丹霞真人布下的阵法最后成功了吗?还是失败了?
牡丹俏皮的一笑,叹了口气说道:“也不知道他们这些道士是怎么回事,一个阵法里头大小缺点超过七八个,我要是出不来的话那就是笑话了。听说人类在教授徒弟的时候都会有什么‘传子不传女’、‘传书不传诀’、‘传诀不传书’、‘留一手’的作法,按照这种方式下去推算,那个阵法起码被改过七八代了,呵呵呵呵……”
海棠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魏凌君也觉得好笑,怎么会这样……
“那个丹霞真人已经是我见过能够使用阵法最好的人了,起码在里头会产生局促不安、轻微幻觉的错误感,不错了。”牡丹也笑了。
魏凌君没想到茅山术的灭绝居然还是来自于自私的心态,但是回头想想,不只是这一行,几乎百行百业都是如此,这是人性,没办法的。
“所以我才能认出来这个就是阵法,不过,这个阵法比起我那个丹霞真人用的阵法要强多了。”
牡丹仔细数了一下,全部才用掉十七根竹签作阵脚,阵眼则是一把木剑,光是这样就可以困住一只强悍的吸血鬼,真是神奇极了。
魏凌君抬头看了看天色,又数了一下手指,站起身说道:“等等我告诉你们一些阵法的事,这个中天迷阵的时辰快到了,我要换一下阵脚。”
阵法的功用十分多,可用来杀敌、迷敌、困敌,但一个阵的形成必须靠着天时地利的配合才能转换出需要的效果,如果时间到了却不转换阵脚,布下的阵就会逐渐失去功效。
魏凌君从口袋掏出几根竹签,在前头换上两根,移动一根,接着把其中两根换了角度,又看了天空几眼,接着换了桃木剑的位置,大功告成。
“这个阵法一般都用来迷惑敌人,最主要是引起敌人心目中最渴望的东西,看它的表情,它应该……想的是太阳吧!”
魏凌君把一些阵法知识娓娓道来,让对阵法不了解的牡丹和海棠听的津津有味。
中天迷阵里头的哈礼也不管时间过去,就这么坐在地上,静静的享受久违的阳光,它并不急着出去,心里偶而还会出现──就这么死去也是不错──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