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几天前分别的那个血腥夜晚。
爱丽丝坐在自己的金剑上,怀着忐忑的心独自行走在黑暗之中。
她与沈墨七分别,让北山苏苏带着他离开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体内的昏睡剧毒也还没有净化完成。
她迟早会走不动的,她现在也确实已经越走越慢了,与其拖累他们,不如自己主动和他们分路而行。
她害怕北山国的追兵会找到他们,但她猛然听到一声兽鸣时,心中胆颤,也害怕自己会被抓回去。
她有点冷,把腿放在剑上,蜷缩起来,如果不是有御剑魔法,她的身体真的已经无法行走了。
她很害怕,她看见陶德和灵玄羽了,看见他们死在了酒桌上,背上插着一把刀,死得悄无声息,不管他们多么混账,死亡这个惩罚对于仍在成长的少年们来说还是过于残忍了。
她甚至幻想过死亡后的画面,那肯定是一片黑暗和冰凉,再也看不见任何她喜爱的花朵,任何她想学习的魔法,任何她想见到的人。
慢慢的,慢慢的,泪水流了出来。爱丽丝抱着自己的手臂,发着抖。
“爱丽丝,爱丽丝,不能哭,你已经下定决心要坚强了,不能在遇到事情就轻易放弃,然后自己偷偷哭泣。”她反复对自己说道。
她没有方向,全凭运气走在弯弯绕绕的山路上,沿着一个土坡一个土坡上下行路,祈祷众神能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
月光被雾气遮蔽,爱丽丝的大脑昏昏沉沉,她的清醒只是暂时的,谁知道那些狼给她下了多么狠毒稀有的药,她的魔力已经拼命防护自身,可即便加上她的天赋,这些毒药还是在体内侵略着,如沙,如火。
爱丽丝倒在了剑上,幸好她的剑并不细软,能托得起她娇小的身姿,不至于让她倒在地上。
在完全昏迷之前,她抚着剑,魔力随着她的手缓缓涌入剑中,下达着最后的指令,“我可能要睡会儿了....「爱丽丝」啊,带我离开这里吧...谢谢你。”她说。
说罢她就昏迷在了剑上,任由金剑把她带向未知的远方。
直到天亮,一个不太热闹的集市上,爱丽丝才缓缓睁开了眼睛,她突然发现许多长着牛角的人在对她指指点点,她猛然翻下剑来,拿起剑就跑。
幸好没人追她,她躲在了一处商铺后面的树旁,眼前是一条静静的小河,还有几棵偏僻的柳树。
“爱丽丝,你在怕什么呢,他们不是经书里的恶魔,只是长着牛角的妖族而已。”爱丽丝不停说服着自己,她刚才真是害怕极了。她闭着眼睛,用手反复轻捶着胸口,为自己打气。
“咕~”
爱丽丝看着自己不争气的肚子,她始终想不明白人类为什么饿的这么快,人类为什么要吃饭。
有时候她刚到图书馆,打开书不一会儿,肚子就会饿起来。而她刚吃完饭后再次坐到书前,随着书页不停翻过,肚子又会咕咕响起,而抬头时才猛然发觉,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这时候从魔法的想象世界里回到现实世界,天边就会浮现出龙骨山脉旁特有的,紫的,红的,粉的,橙的,各种各样的晚霞。
三眼,天空变了三次,有时候她觉得她好像会了时间魔法。
现在,她兜里只有玫英和玖华的纸币,妖族肯定是没见过,也不会要的...她甚至没有想过会和东方老师他们分开,没想过会有用金银的时候。
思维可以逃避,科举饥饿感总是随着时间流逝刺激着她的神经。
“好饿...好可怕。”爱丽丝躲在树后面,她很饿,很想获得食物。但她知道,食物是需要拿钱来交换的,她不能偷窃,更不能抢夺,但她似乎只剩下了一条乞讨的路......
“不行...店家们也会为难的吧。他们制作食物也是很辛苦的,如果随便施舍出去,他们的劳动也会得不到报酬...”爱丽丝从树后偷看了一眼市场里卖的食物,餐馆也传来不合时宜的菜香。
她无力地坐在树下,信仰中的女神已经走在眼前,祂的背后张着洁白的羽翼,伸出手,似乎想带她回家。
“不行...”爱丽丝软绵无力地自言自语道,“如果死在这里,还怎么去见他。”她脑海中自然而然想起了最初夕阳下的一抹微笑,以及那双漂亮的眼睛和黑发。
爱丽丝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在市场上走着,不管周围人的议论纷纷,她也没有力气在乎了,她拖着腿,走过一个个商家,直到一个铁匠铺面前。
“老板...你们这里卖剑吗,我要卖这把金剑。”爱丽丝颤抖地递上自己的剑,纵使有万般不舍,万般悲愁,她也不愿意死在这个地方。
正在打铁的牛族人低头侧目看了看她,仅一眼,目光就从金剑上移不开了。他身高约有九尺半,满身强健的筋骨,走过来时有种地面都在颤抖的错觉,他掀开帘子,露出打量的神情。
“这柄剑...好强...好精美,这种从未见过的浓郁妖力,还有这种质感。”牛族人说不出话了,因为剑身的材质和纹路已经超过了他的认知范围。他在妖界行走百年,制作无数兵器,见过无数宝器,这种奇特的感觉他也闻所未闻,就像...另一种文明。
“你是人类吧。”牛族人反复端详着剑,“既然不是妖族之物,只可能是那传说中的人类了。”他逐渐痴迷,仿佛剑中传来一股金玫瑰似的魅香。
爱丽丝不置可否,她没有力气说话,她只是想拿剑去换点钱,然后填一填肚子。
“但是不行。”牛族人可惜地把剑递了回去,“我做生意向来讲究公平稳妥。第一,这场交易不够公平,我没有足够的钱买下这把金剑,或者说整个妖族能付得起的也没多少人。第二,不够稳妥,我从未见过人类,更不知你的身份,也不知道王的命令是什么,我这样私下交易,有可能触犯法律,所以抱歉。”
爱丽丝接回了剑,“嗯...一顿饭钱也不行吗?”
“不行。”
“好...”她小声地回答,然后跌跌撞撞地走回去。
“小姑娘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年轻人不要这么软弱无力。”牛族人的声音亮如洪钟,他继续低头打铁。他的全部细腻都放在眼前的铁块中,粗心到连一个饿极了的小姑娘都看不出来。
“没事孩子,我收了。”一个弯着腰的老头抚着自己长长的胡须,他的眼睛弯成一条缝,露出亮光。
爱丽丝如临救星,她有些激动地点点头,把剑恭敬地递了他。
老头的小眼睛在剑身漂亮的金光上来回扫视,“一贯钱怎么样,我只有这么多了,你要不便宜点卖给我?反正在这儿也能买上一石米,够你吃一个月了。”
“放心,小姑娘,不会让你吃亏的。我可是金钱豹族着名的行商,最近就在这片地方做买卖。以后有什么好货了,我也会第一时间让你看看。再说,你也可以有钱后赎回来嘛。”老头笑吟吟道,他不急不慢地说道,看着眼前这位低低矮矮的小女孩儿在自己眼前摇摇欲坠。
“好...”爱丽丝刚说完,老头就丢给了她一包钱袋,她没有精力去数,她只想找点东西吃掉。
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点希望,有了一点力气,爱丽丝走了出去。
突然,她似乎隐约听到一点哭声,从商人的马车里传来。
见爱丽丝回看过来,老头微微一笑,走到马车后,大方地把帘子揪开,爱丽丝瞳孔一震。
她看见了四只小女孩儿,浑身青紫伤痕,饿的瘦骨嶙峋,耳朵都耷拉在头上,背后的白色尾巴也无力摆动着。
“没什么好隐瞒的,几只刚出生几年的涂山国小狐狸,她们的妈妈病死了,这些都没人管。还是我好心把她们喂活的,要不是品质好,是白狐,有些国家能卖出高价,我才懒得喂她们。”金钱豹老头转头露出厌烦的神色。
“可我才发现这是多么愚蠢的决定,她们年纪太小,干不了活,接不了客,没人要。一天天的吃我的喝我的,怎么打就是要问我要吃的...这几周已经吃我好几十个子儿了。要不...要不今晚就找块地方给她们埋咯。”说到气处,老头发皱的手拿起皮鞭就要抽过去。
那大一点的小狐狸把其他狐狸护在手臂下,可她细成一根棍子的胳膊根本挡不住什么,她甚至满身的淤青,有些伤口已经开始溃烂。
“等等。”爱丽丝突然开口道,“我买了...你出多少钱。”
她看着四只小狐狸,橘眸流露出温暖柔情,随即又露出复杂的神情,仿佛触及到了最深处的记忆,她再次看向商人时,已经充满了冷漠和敌视。
老头先是一愣,接着露出欣喜的神色,“把那一贯钱还我吧,本来一只我卖半贯,四只要两贯的,今天爷真是高兴,便宜点送你了。”
他像抢夺一般,几乎急不可耐地把爱丽丝刚拿到手的钱包拽回来,然后把马车后的笼子打开,拽着这些小狐狸的胳膊就一只一只扔下去,仿佛解决了什么大麻烦。
他一边哼着歌,一边笑着,天知道今天他是多么幸运,摆脱了货烂在车上的麻烦,还几乎白拿了一柄上好的金剑,刚才铁匠的话他听的一清二楚,这柄剑足以让他脱胎换骨,变成响当当的富翁。
于是商人露出傲慢的神色架着马车挥鞭离去,留下饥肠辘辘的她们。
爱丽丝收起厌恶的神情,她低下身子,温柔地抚摸着小狐狸们的脑袋,“别怕...你们叫什么名字?”
小狐狸们像受了惊吓般,身上还沾着泥土,呆呆的愣在原地。只有大一点的那只小狐狸,鼓起勇气直视着爱丽丝。
“姐姐,你是好人...我叫涂山一一,她叫涂山二二,这个是涂山三三,这个是涂山五五。”她奶声道。
爱丽丝吃了一惊,“你们的名字...是刚才那个坏人起的吗,我...我是不是漏掉了一只。”
涂山一一摇了摇头,“是那个坏老头起的,但是,但是没有四四,他说「四」这个数字不吉利。”她突然坐了下来,捂着肚子皱眉,露出痛苦的神色。
爱丽丝知道她们饿了,她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笨,她一分钱都没有了,把她们买下来,难道是要让她们和自己一起饿死在片陌生的土地上吗。
涂山一一抓住爱丽丝的手,眼泪含泪地看着她,乞求道:“不要把我们扔了...求你了姐姐...”
“嗯,不会的。”爱丽丝笑着说。
于是牛族的行人们看见他们终身难忘的景象,一个金发橘眸的人类女孩身后跟着四只小狐狸,她们步履蹒跚地走在街道旁,像无家可归的乞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行人来来往往。
“姐姐...你也很饿吧。”她们坐在树边阴凉下,缓慢呼吸着,她们几乎动不了了,“我去偷一点吃的...没办法了。”涂山一一说道,眼里露出绝望的神情。
“妖族人很少实施,特别是对妖族中的异族人。”涂山一一小声道,“他们是牛族,我们是狐狸。”
“如果偷东西被抓到,会被打的...”爱丽丝担心道,她不知道涂山一一现在孱弱的身体能不能挨上一顿打,她也感觉自己的神智正在逐渐消失...
“可是......”涂山一一刚站起来,一个不稳就倒了下去,她有没有力气去偷东西都是一个问题。
路过的人熙熙攘攘,没人在意这几只躺在树下的人,她们满身狼狈,像几只流浪街头的猫。
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晕倒了,爱丽丝倒在枫树下,几片枫叶落在了她的发上,用秋色盖住她的金。
她又梦见了六年前的故事。
那是在玫英,1806年,天穹伯黛的第二大城市缇坦妮雅的市中心,咏唱调之路与奥林匹斯广场旁。
今天是黛都女王登基的日子,谁也不知道女王为什么会选择来缇坦妮雅登基,而不是在伯黛,但大家都兴高采烈的。
金碧辉煌的白色殿堂屹立在道路的最远处,宽阔整洁的大型街道旁停满了马车,昂贵的红色绸带飘在天上。周围的房子上,人民的手里,飘舞着象征着玫英统一的萨西贝尔王的金龙旗帜。
伯黛女王是玫英的精神象征,如此宽广的国家,亿万的国民,从北方的玫雅莉亚到南方的陶巴尔泽,从西方的烟塔卡娅到东方的圣尤桑刹,在玫英最初始的律法上都属于女王的统治范围。
这个位置不一定需要女王,但比起没有实际统治力的国王来说,一位仁爱的女王更能起到凝聚玫英人的作用,玫英人总是偏爱女王。
于是人们可以看到,在北方诸国中,雅莉亚的精灵骑士举着手享受着人民的荣耀,艾诺尔的皇家白马车队带着历史的气息驶来,芙兰朵的工人行列兴奋高举着「女王万岁」的标语,思诺里守护冰原的白狼骑士们向人民俯身鞠躬,乔纳森的使者们带着一堆堆的珠宝,他们甚至不屑于隐藏,金闪闪的钱币和宝石就在马车上反衬太阳,射人们眼睛刺痛。波西米的皇家乐手们还在广场上等待,他们排列整齐,数千人的鼓手,管弦乐队,歌唱家,舞者,琴手划分有序,宛如一支音乐军团,香缇拉的使者们香气扑鼻,他们带来的珍宝和香囊举世罕见。
南方国度中,萝丝家的公主笑着和周围的人打着招呼,酒牙的王子们骑着最矫健的马,带着珍宝般的酒和奇珍异宝向前进发,瑟柏和涅德人分别穿着各自的传统服饰,带着奇妙的书籍和礼物,向女王陛下献上最真挚的祝福。
甚至东西教国的使者们也安静地走过街道,他们是玫英最虔诚的信徒,带来神的赐福。除此这些大国之外,还有许多小国的国君,女王,王嗣们也到达了现场,他们不是今天的主角,只是为了衬托伯黛女王的美丽而来。
随着鼓手起乐,管弦起奏,威严欢快的音乐响彻整片蓝色天空,它激昂,充满力量,仿佛让人们又看到了千年前的那场凯旋。
玫英女王穿着白色长礼裙,戴着皇冠,神色平静地站在巨大的黄金马车上,在人民的包围中驶过街道。
她抬头笑时,每个人都在用最大的分贝尖叫,甚至有些人因为感受到了她的垂视,而激动到昏厥。每个玫英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和骄傲,这是他们的精神链接的纽带,她是如此的完美和美丽,美丽的没有一丝污点,所以诸神是多么眷顾玫英啊。
奥林匹斯广场上的鼓点逐渐密集,锣鼓声响彻云霄,小号团的乐手开始吹奏,随着节奏逐渐加快,人们的欢呼声也达到顶点,伯黛女王伸出手,向她的人民致敬。而人民也必将用爱戴回应。
六岁半的爱丽丝就在人群中,她正和四岁多的妹妹一起,坐在孤儿院长的肩膀上观礼,她们对着女王兴奋地呼喊,尽管她们什么都不懂,但不妨碍她们跟着人群一起享受着玫英人的荣耀和喜悦。
“埃德蒙爷爷,谢谢你带我和爱蜜娅来看女王陛下的登基典礼,她真漂亮。”爱丽丝目不转睛地看着女王陛下,她是如此尊容华丽,估计全天下的女孩子都羡慕她,这世界上没有女人比她更尊贵了。
“是啊,女王陛下才二十二岁,年轻,漂亮,又是尊贵的萨西贝尔王的血脉。我应该给你讲过萨西贝尔王的故事,他是玫英先民第一个王,带领人民战胜了恶龙的统治,开启了人类的纪元。”埃德蒙爷爷笑着说道,他老当益壮,同时抱着两位小女孩儿却不带喘气的。
“是呀,是呀,你讲过很多遍了,两千多年前的故事。”爱丽丝说着说,她的金发被风吹起,露出光滑白皙的额头。
“嗯嗯!”爱蜜娅也点头道,她很是兴奋,小手随着音乐而打着拍子。
“爱蜜娅也觉得这首曲子很棒吗,哈哈哈哈。这曲子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以前是萨西贝尔王的破阵乐,弑神曲,后来又成为了玫英王的专属加冕乐。两千多年来,无论乐器和演奏方式如何变化,这首恢宏激昂的曲子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把玫英人团结起来。”埃德蒙激昂地说道,白胡子高高翘起。
他是个传统的玫英人,更是个传统的伯黛人,他看不惯各国之间的纷争与吵闹,更看不惯报纸上各国之间的血腥战争。他是孤儿院的院长,知道孤儿们最大的来源就是战争。
女王的巨型銮驾路过了爱丽丝和爱蜜娅的身边,她们高举着小手,像周围那些欢笑的孩子一样,看到轿子上的侍女们笑着洒下露水,花瓣,和糖果。
伯黛女王坐在轿子上,用手托着脸颊,微笑着用眼神扫过数不胜数的人群,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爱丽丝偶然看到,在某个瞬间,她们爱戴的伯黛与玫英人的女王,眼眸里似乎含了一丝哀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