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证学生的安全,不少学校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最常见的就是24小时无缝隙值班值班制度,具体是:
学生上课时间由科任教师负责,课间十分钟安排值班教师,阳光大课间由班主任、体育老师管理,饭间则安排值班领导巡视检查,寄宿制学校夜间由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在邻近宿舍陪着学生。这样,任何时空范围内基本做到了时时刻刻有人管理。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
教育类报纸上的一则案例引起了我的注意:课堂上一位学生说肚子疼想去上厕所。这个学生平时比较调皮,经常借故上厕所去玩耍,很长时间不回来。这一回,老师感觉他也是这样,于是说到:“不行,你总是这事那事,这回又想出去玩吧。”“不是的,老师!这回我真是去厕所。”“不行!”就这样,学生没有去厕所,过了一会儿,周围的学生闻到一股异味:“老师,他拉到裤子里了。”啊,怎么会这样?后来,家长找到学校,告这个老师虐待他的孩子。
可能有的家长会说,这个老师太不通情理了,上个厕所都不让去。可是,老师也很无奈啊。去年,某个学校就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案例。课堂时间,一个学生想去厕所,老师就允许他去了。结果过了较长一段时间,这个学生没有回来。原来,这个学生去操场跟其他同学踢足球了。踢球过程中,一时不慎,头撞到了球门上,鲜血直流,造成了头部骨折。后来,这个学生的家长告到了教育局,说老师管理不到位,没有看好他的孩子,老师受到了严厉的处分。
从这两则案例看出,在课堂上,不让学生上厕所不行,学生上厕所出了问题也不行,于是老师们讨论,如果学生上厕所,就要让一名同学陪同他去,以免出现意外,老师是不能随便离开自己工作岗位的,离开了工作岗位出现了问题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有个学生课间时间,不注意摔伤了,值班老师第一时间前去处理,但是这个学生的家长还是要告学校,说这个地方没有安全警示标语。
哎!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亲爱的各位家长,现在的老师很大一部分精力是在值班,在保障学生的安全。只要有学生在的地方,班主任时时刻刻悬着一颗心,生怕学生出什么问题。只有在不值班、不上课的时候才能钻研教材、改作业。
班主任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即1530,“1”是每天放学前进行1分钟的安全提醒;“5”是每周周末放学前进行5分钟的安全教育;“30”是放假前进行30分钟的安全教育;学校平时要利用国旗下讲话讲安全,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演练(消防演练、防震演练、防踩踏演练等);同时还要签订《防溺水责任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欺凌承诺书》《假期安全责任书》等,安全责任书、一封信等都必须有回执,不然的话出了问题就是学校、老师没有尽到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真是太难了!
亲爱的家长,你还以为老师只是备备课、上上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