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
先帝入葬结束后,宫内御书房中。
“你是说那贱人逃到了苏明樟手里?”
余太后大发雷霆,将桌案上的纸砚笔墨洒落一地,江太傅与宋珩一前一后站着,两人皆是低着脑袋,一副为难之态。
“江齐安,这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你不是说她听话的很吗?如今在宫里杀人不说,还跟苏明樟上一条船!你仗着哀家才有了今天,结果就送那个贱人来回报哀家?”
江太傅被狗血淋头一顿骂,肚子里也是一团火,忍不住抬头道:“太后,臣那逆女自幼乖巧,向来是不争不闹的好性子,她……她如今这样,指不定是被逼得太过了,您一口气派了两人去与她……与她共谋大计,这是吓到她了,兔子急了也咬人。”
余太后本就恼,结果江太傅这番话倒还怪上她了,“江齐安,当初让江蕴有孕一事刻不容缓,哀家派两人同去,为的也是效率,你当时没说半个不字,现在来马后炮,倒成了哀家的不是?”
江太傅一揖,“微臣不敢。”
见两人火大,宋珩也不敢相劝,但今日之事疑点颇多,他转移话题道:“太后,太傅,臣以为此事另有蹊跷。”
余太后蹙眉,“说。”
宋珩道:“太后请想,若江太妃真投奔了苏相,那苏相为何不借题发挥,直接让她说出一切,而是他将她带在身侧,装作奴婢,引而不发?”
若江蕴真与苏明樟上了一条船,这事该早就被闹大了。
“不错”,太后细细思量,道:“苏明樟奸名在外,江蕴毕竟是江家人,即便她对江家有怨,对哀家有怨,也未必会投靠他。”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恍然道:“昨日苏相曾入宫过,许是出宫是正巧碰上那贱人出逃,便将她掳走。”
“太后说的是”,宋珩道:“定是江太妃心系太后,心系江太傅,所以不愿说出任何不利之言,或许苏相连她的真实身份都不知道,这一切只是一个误会!”
误会?
江太傅不太苟同,他问道:“若是误会,那苏明樟今日又岂会特地将她带在身侧,让你我都瞧见?这分明是挑衅!”
宋珩想了想,道:“苏相杀人如麻,定是江太妃惧她,这才想尽办法伺候到他身边,费尽心机让你我看到,让我们救她于水火。”
不知为何,宋珩脑中总浮现江蕴的脸,她以前在他身边哭诉家中委屈,那张小脸我见犹怜,她看他对眼神有光,似就等着他披荆斩棘而来,拉她出这苦海。
他爱极了那张脸,千方百计讨她欢心又求来婚约,原来以为能在仕途和情爱上双赢,怎料江太傅连一点提拔都不给,他这才知道,江蕴在江家竟不受待见到这种程度,害得他也一起遭嫌,所以江家想让江蕴进宫时,他毫不犹豫就退了婚。
虽有些舍不得色相,但对仕途没有助益的女人实在不配做他的妻子,好在江家二小姐也对他有意。
宋珩深知自己的优势,多年诗书浸润出来的几分文人气质,再加上白净秀气的模样,最能引得这样文官家的小姐倾心,所以江二姑娘要嫁给他,他很乐意把握住这个机会。
虽然江晗模样不及江蕴,但她深得江太傅喜爱,他才应下婚约,就升为了吏部侍郎。
江太傅听了他这番推论,却还隐隐觉得不对,“苏明樟……他身边从来不带婢女。”
但宋珩很坚持自己的推断,“太傅,臣以为,以太妃娘娘的容貌,让男子破例一二并非难事。”
听宋珩这么说,江太傅也沉默下来。
江蕴的姿色这块是公认的,也正是因为她容貌太过出挑,但凡露面必会抢了二姑娘的风头,所以多年来的宫宴聚会皆不允参加,苏明樟不认得她也正常。
如此分析下来,还真有可能是误会一场。
余太后点了点头,“既然你有此推断,那此事便交由你,哀家不管你是去问苏明樟讨要,还是去苏府劫人,总必须把人带回宫来。”
“臣遵旨。”
***
午后止了雪,天色放晴。
江蕴本被青姝命令扫雪,但没扫两下就被苏明樟唤进去伺候笔墨。
江蕴站在桌侧,见他桌上纸卷信折颇多,可见朝中多事都要过他之手。
他扔给江蕴一封拜帖,江蕴打开一看,便知是宋珩的字迹。
宋珩给她写过无数诗文情信,那幅工整隽秀的字迹她再熟悉不过。
他在里中写道,他新任位吏部侍郎,得知苏相曾想查阅吏部官员档案无果,他过会亲自带档案宗卷来奉上。
江蕴也很快反应过来,这不过是个借口,而来相府真正的目的,恐怕是为了她。
想从苏明樟手里要人,总得把姿态先摆到位了,她爹江太傅是低不下这个头的,于是这任务就落到了宋珩身上。
江蕴此时才明白过来,今日苏明樟把她带在身侧,为的就是抛饵,等着他们自己上钩来。
她把请帖放回桌案,问道:“相爷以为如何?”
“他是为你而来”,他说着抬手,两根手指在砚台旁轻点了两下,示意她磨墨。
江蕴照做,苏明樟又忽而道:“与他断干净了吗?”
“什……什么?”
江蕴一时没跟上他对思路。
苏明樟道:“宋珩。”
江蕴敛眸,语调清冷道:“不过是以前有过婚约罢了,如今我已嫁他将娶,早已没什么情分。”
话落,苏明樟侧头看他。
分明是极美的桃花眼,可却满是冷肃,江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被他这样看着,手中的墨块一松,在砚台里滑了一下,溅起了一点墨汁到她指上。
“你已嫁?你嫁谁了?”
“我嫁……”江蕴话出口就发觉自己错了,她赶忙改口道:“奴婢未曾嫁人。”
她现在是相府奴婢阿蕴,不是后宫江太妃。
“记清自己的身份。”苏明樟今日第二次说这句话
“奴婢知错。”
见墨磨得差不多了,苏明樟执笔写信。
手指修长,掌背骨感,下笔极有力道,字迹不羁,略显缭乱但锋芒毕露。
字如其人,狂妄而难以捉摸,如此一对比,便显得宋珩的自己只顾虚态,毫无气节,很是小家子气。
江蕴浅浅扫了两眼就别开眼,识趣地不看他所写内容。
“主子,吏部侍郎宋珩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