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斯蒂尔一家往运河方向走去了。阿什福德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之前他高高兴兴地让格大夫放心,实际上却被吓得不轻。他努力劝自己相信那鬼影儿不过是光线引起的错觉,可怎么劝都没用。他只好对自己说,那玩意儿还是更像老夫人的疯病又来了。
“真是太烦人了!酊剂似乎已经彻底失效了!好吧,上帝保佑,保佑我不必再喝那玩意儿了。假如那仙子不肯辅佐我,我干脆试试别的法子再召一个来。”
他出了巷子,走进运河边更清明一些的天光里。他看到格雷斯蒂尔一家叫来了刚朵拉,有个人——一位绅士——正扶格小姐上船。他起初以为是个陌生人,再看时发现这人有一头亮闪闪的白发。他快步迎了过去。
刚朵拉离了岸。“多美的姑娘啊!”这位先生说道,双眼闪动着光彩,“舞也跳得特别招人喜欢吧,我猜?”
“跳舞?”阿什福德道,“我不知道。在热那亚的时候,我俩本要参加一场舞会的,可是她闹牙疼,我们就没去。见到您,我可真没想到。我没再召唤您,不料您也肯过来。”
“啊,我可是一直在考虑你那共同施法的提议!我现在觉得那是个绝妙的计划!”
“听您这么说我很高兴,”阿什福德强忍住笑容,“不过您先告诉我,我召您召了好几个礼拜,您为何早不过来呢?”
“啊,这很好解释!”这位先生表示,随后便长篇大论地讲起他一位表哥。他这位表哥又坏又嫉妒他各方面的才华品德,对英格兰所有的魔法师都恨之入骨;是他千方百计歪曲了阿什福德的法术,于是直到昨晚这位先生才得知自己被传唤。故事讲得极其复杂繁琐,阿什福德一个字都不信,不过他觉得还是装作相信比较稳妥,于是鞠了一躬,算是默许了。
“并且为了表示我对你感恩戴德,”这位先生把话收了尾,“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找来。”
“什么都行?”阿什福德把话重复了一遍,目光凌厉,“您这提议——假如我没理解错的话——原则上是种具有约束力的协定。只要我明说要什么,您可就无法回绝了?”
“我也不打算回绝!”
“那么我可以要求大富大贵、称霸天下,或者这一类的东西?”
“完全正确!”这位先生显得兴高采烈。他举起双手,这就要施法。
“可是,这些我都不想要。我缺的主要是信息。上一位跟您打过交道的英格兰魔法师是谁?”
片刻的沉默。
“哦,那些你不会爱听的!”这位先生表示,“我保证你会觉得无聊透顶。来吧!总有点儿什么东西你爱得胜过一切。自己的王国?美丽的伴侣?波琳·鲍格才公主特别讨人喜欢,一眨眼工夫我就能把她带到这儿来!”
阿什福德要开口说话,却又一时语塞。“波琳·鲍格才,您说?我在巴黎见过她一幅画像。”2说罢,他又想起话头,接着道,“不过目前我对那些没什么兴趣。给我讲讲魔法。我怎样才能把自己变成一头熊,或者一只狐狸?流经无恩国的三条魔法河流分别都叫什么名字?3拉尔夫·斯托克塞认为这三条河左右着英格兰发生的事件,真是这样吗?《鸟之语》里面提过一类咒语是靠调配颜色来完成的,您能给我讲讲这是怎么回事吗?唐卡斯特方阵上的石头代表了什么?”
这位先生双手高扬,假作震惊状:“这么多问题!”他笑了;本打算笑个轻松、快活,可笑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勉强。
“那就挑其中一个回答。您想答哪个就答哪个。”
这位先生只是客气地微笑着。
阿什福德盯着他,一脸藏不住的烦气。看来他奉送的不包括知识,只限于物品。“要是我想送自己礼物,我就去店里买了!”他心想,“要是我想见见波琳·鲍格才,我就直接去找她做自我介绍了。这些哪儿还用得着魔法!我究竟该怎么……”他突然有了主意。他发了话:“把您上一次跟英格兰魔法师打交道时取得的收获带给我!”
“什么?”这位先生大吃一惊,“不,你不会想要那玩意儿的。那玩意儿没价值,毫无价值!再考虑考虑!”
听了阿什福德的要求,这位先生明显慌乱起来——虽说阿什福德想不通他为何这般反应。“兴许,”他心想,“之前那位魔法师给了他什么宝贵的东西,他特别不愿出让。没关系。等我见识到那东西是什么、把能学到的学到,我就把那东西还给他。这么办应当能让他看出我的好意了。”
他礼貌地笑笑:“有约束力的协定,我记得您说过吧?无论什么东西,今晚我就要!”
晚上八点钟,他在格家幽暗的餐厅里同他们一起吃晚饭。
格小姐问他拜伦勋爵怎么样了。
“哦!”阿什福德道,“他不打算再回英格兰了。他在哪儿都能写诗。可我这门营生不行,英格兰的魔法,英格兰造——而英格兰本身也是魔法造就的。两者相互依存,你没法把它们分开的。”
“您的意思是说,”格小姐眉头微皱,“英格兰人的心智,英格兰的历史,等等这些都是魔法造就的。您这一定是在打比方。”
“不,我是说实在的。举个例子来说,这座城市是以寻常方式建成的……”
“哦!”格大夫笑着插嘴,“这话听着多像魔法师说的啊!一说什么东西是寻常办法造的,他话音里都带着点儿不屑!”
“我可不觉得我有不尊重谁的意思。我向您保证,对寻常办法造的东西,我是怀有无限崇敬的。没有,其实我只想说英格兰的国土边界——其版图形状本身是由魔法决定的。”
格大夫不以为然:“我可不敢这么说。您给我举个例子。”
“没问题。约克郡海边曾经有座挺好的镇子,那里的居民质疑他们的国王约翰·乌斯克格拉斯为何非得收他们的税。那么伟大的魔法师,他们理论道,难道还不是想要多少金子就能凭空变出来的吗?若只是想一想的话,不会有多大关系,可那帮蠢货得寸进尺。他们拒不交税,并与国王的敌人勾结谋反。在打算跟魔法师闹翻之前,最好先想想清楚;若对方是君王,则更不可轻举妄动。而如果对方既是魔法师又是君王,嗬,下场足有百倍的凶险!先是从北方刮来一阵风,吹遍了镇上大街小巷。动物一着风,就衰老、死亡——镇上的猪、鸡鸭、牛羊,就连猫狗都没了命。风吹到镇上,房子就在遭殃的住户眼皮底下化作了废墟。工具损坏,瓶罐破碎,木料弯折、断裂,砖石化作尘埃。教堂里的石像仿佛历久经年,一座座风化磨损,据说最后每尊石像、每一张脸看上去都在狂嗥。海水被风撩起来,化作凶神恶煞的奇异形体。居民相当明智,纷纷跑出了镇子。待跑上高处回头再看,恰好来得及看到镇上余下的东西慢慢被冰冷灰黑的海浪没了顶。”
格大夫微微一笑:“甭管谁当政——辉格、托利、皇帝还是魔法师——百姓不上税,谁都不乐意。这些故事您都打算写进下本儿 书里吗?”
“哦,那是一定的。我可不像那种惜字如金的作家,把要说的话几盎司几盎司地数着往外倒。我对写作的态度是十分开明的。谁乐意付给莫雷先生一个几尼,就会发现我仓库的大门敞开,里面的学识全都卖。我的读者可以四处观看、随意挑选。”
格小姐听完故事,严肃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确实是有挑衅在先,”她说道,“可他那么做仍然属于专制苛政。”
黑暗里传来一阵脚步声,离他们越发近了。
“什么事,弗兰克?”格大夫问。
弗兰克是格大夫的用人,从暗处走上前来。
“我们收到一封信和一只小匣子,先生。都是给阿什福德先生的。”弗兰克看上去心里有事。
“好了,别站这儿张着大嘴傻看。埃文先生在这儿呢,就在你胳膊肘旁边。快把信跟匣子交给人家。”
弗兰克的表情和神态都充分表示他在和深深的疑虑做斗争。他那气鼓鼓的模样说明他觉得自己已然十分费解了。他做了最后一次努力,想让他的主人领会他的烦恼:“我们是在屋里紧挨着大门的地方发现这封信和小匣子的,先生,可大门上着锁、插着门栓呢!”
“那肯定是有人开过锁、拔过门栓了,弗兰克。别故弄玄虚的。”格大夫道。
于是弗兰克将信和匣子交给了阿什福德,后又晃晃悠悠消失在黑暗里,一路低声自言自语,并问沿路的桌子椅子这家人是不是把他当成榆木疙瘩了。
格家姑姑凑过身去,恭请埃文先生不必拘礼——在场都是朋友,信是可以现在就读的。她说这话是好心,却有些多余,因为阿什福德已然拆了信在读了。
“哦,姑姑,”格小姐叫道,拿起弗兰克放在桌上的那只小匣子,“快看,多美啊!”
这只匣子尺寸小、造型长方,看上去是由银子和陶瓷制作而成的。匣子是一种美丽的蓝色调,其实不完全是蓝,更像是丁香紫。而说丁香紫也不准确,因为里面还带着淡淡一丝灰晕。更确切地讲,这颜色是心伤的颜色。所幸格小姐跟她姑姑都没怎么伤过心,于是没能认出来。
“确实非常漂亮,”姑姑道,“是意大利制造的吗,埃文先生?”
“嗯?”阿什福德抬眼一看,“我不知道。”
“里面可有什么东西吗?”姑姑问。
“是的,我猜是有的。”格小姐说着,已经动手要打开它了。
“弗洛拉!”格大夫大喝一声,使劲冲他闺女摇了摇头。他想到这匣子可能是阿什福德打算送给弗洛拉的礼物。想到有这个可能,格大夫并不高兴,但他觉得自己无权品评阿什福德这类男士的某些行为——见多识广的上层时髦人士,大约都以为自己满有这么干的资格。
阿什福德还把鼻子深埋在信纸背后,周围的一切他既没看到也没听见。他把小匣子拿起来打开了。
“里面有什么东西吗,埃文先生?”格家姑姑问。
阿什福德飞快地又把盖子合上了:“没有,夫人,里面什么也没有。”他把匣子揣进口袋里,随后马上叫弗兰克,让他给端杯水来。
饭后没多久他便告辞离开了,直奔恩惠街街角那家咖啡馆而去。匣子里盛的东西他望了一眼后心惊胆战,急切地想去人多的地方再看。
堂倌给他端上白兰地,他呷了一口,把匣子打开了。
一开始,他以为那仙子给他送来的是一只用蜡或者类似材料制作的仿真断肢——又小又白的一根手指头,造型逼真。这手指头是那样苍白,那样毫无血色,看上去已然带了青晕,只在指甲边缘的缝隙里还有点儿粉红的意思。他心里奇怪,哪儿会有人肯花这工夫做这么恐怖的东西。
可摸过之后,他才发现这东西根本不是蜡的。手指头冰凉冰凉的,皮肤的反应却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皮下的肌肉既能看见也能摸得出来。毫无疑问,这是根真人的手指头。从长短粗细判断,他估计若非小孩,便是个手生得很小巧的女人的小拇指。
“可那魔法师给我手指头干什么?”他心想,“没准儿这是那魔法师自己的手指头?不过我觉得不可能,除非那魔法师是个小孩或者妇女。”他突然想到以前听人说过一些关于手指头的事,可一时想不起具体说了什么。奇怪的是,虽然记不起话的内容,但他觉得他还记得话是谁说的。是德罗莱特。“……这倒能说明我那会儿为什么没注意听了。可德罗莱特怎么会说起魔法了呢?这方面他本就不懂,更不在乎。”
他又喝了些白兰地:“我以为找个仙子为我解惑,一切迷雾就都扫清了。到头来,我又撞上迷雾一团!”
他陷入沉思,细细回想从前听过的关于伟大的英格兰魔法师和他们的仙仆的故事:马丁·佩尔和韦切利大师,法罗索特大师及其他仙灵,托马斯·高布列斯和礼拜二来的迪克,麦洛德和科尔曼·格雷,以及其中最负盛名的拉尔夫·斯托克塞和科尔·汤姆·布鲁。
与斯托克塞初遇之时,科尔·汤姆·布鲁还是个不服管教的野小子——天下最后一位与英格兰魔法师结盟的仙子。斯托克塞尾随他去了仙境,一直跟到他的城堡4里,隐去身形,取得了不少有意义的成果。5阿什福德不至于天真到以为这些讲给孩子和魔法史学者听的故事就是史实的精确描述。“可故事里总会有些实情,”他想,“也许斯托克塞真的设法打入了科尔·汤姆·布鲁的城堡,证明自己不是好惹的。我为什么就不能学个样呢。毕竟那仙子对我的技艺和成就一无所知。我若去访访他,杀他个措手不及,他就会相信我有多神通广大了。”
他回想起在温莎那雾蒙蒙、雪飘飘的一天,他跟国王二人被那位先生的仙术所惑,差点儿误打误撞进了仙境。他想起那片树林和星星点点的光亮,似有一座古屋藏在林间。走王道的话,一定还能再寻回去,可是——先不提对阿拉贝拉的承诺——他自己也不想再用已经用过的法术召唤那位先生了。他希望这回的手段新颖、触目惊心。等再见到那位先生的时候,他希望自己是满怀自信、兴致勃勃的——卓有成效的新法术一向能令他有这股劲头。
“仙境并不遥远,”他想,“去那里的办法成千上万。我总能找到一个的吧?”
他知道有条咒语可以在魔法师指明的任意两种事物之间造一条通途。这条咒语很古老了——离仙术也只有一步之遥。变出的路完全可以穿越不同世界的边境。阿什福德从未试过这条咒语,不知这条路会是什么样子,也不知自己怎样才能沿着它走。可他仍然觉得自己有能力完成。他低声念咒,打了几个手势,把自己和那位先生作为两个端点,道路将在他二人之间连线。
空气里有什么动了一动,魔法起效时偶尔会发生这种现象。这感觉就仿佛一扇无形的门开了又关,将他送到对面。或者说,就好像城里所有的楼房集体转了个身,一切事物都面朝另一个方向。看来,这法术已经完全起效了——变化肯定已经发生了——可他看不出效果。他思索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很可能只是感知上的问题——我知道怎么纠正。”他顿了一顿,“麻烦得很。我真不想再用那办法了,不过,多用一次倒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他伸手从外衣大襟里掏出了疯癫酊剂。堂倌端给他一杯水,他小心翼翼地往里滴了一小滴,喝了下去。
他四下里看了看,头一回发觉脚边有道闪闪发光的线。光线穿过咖啡馆的方砖地,直通到门外去,很像他过去常在银盆里的水面上画出来的分割线。他发现若是直视它,它就消失不见;若把它放在余光里,就看得一清二楚。
他跟堂倌结了账,出门走到大街上。“嘿,”他说,“这真是不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