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才不会告诉你,本大小姐早有先见之明,就防着你这一手,我怎么可能将江澄毫无防备的放在你这个记恨他的人手上呢?
陶恩狐疑的看着白沐,但没发现什么端倪,只能认同了白沐的说法,狠狠的咒骂了一句薛洋。
陶恩带着白沐,来到了所谓的困住薛洋、晓星尘和宋子琛的地方,杂草纷飞,树木横生,不远处还有一座破破烂烂的木屋,他们三人正被困在这座木屋前面,在他们旁边,是一个早就搭好的祭坛,虽说简陋了些,但供奉的水果、糕点和野味却是一应俱全的。
陶恩将这三件神器一一摆在阵眼处,又叮嘱白沐,“一会我来噬血请真神,你来替我护法。”
白沐胡乱的答应着,心思已经全放在眼前的阵法上了,天下阵法万变不离其宗,对于阵法来说,阵内和阵外可是两个世界。
困在里面的人自然觉得这个阵法复杂多变,充满奥义,可对于阵外的人来说,不过就是形与势,阵眼和阵纹,对于规则的把握与运用,对于灵气的平衡与循环。
说白了也不过就是借力之法,依山河之势,借天地之力,被困在其中的人,是打破这规则与平衡的人,是被排斥在外的杂物,自然无法与之抗衡。
可对于阵外的人来说,就没有了这些困扰,这股力量又没有作用于阵外,因此要破阵,阵外之人自然要比阵内之人好破千倍万倍不止。
且不论白沐有没有见过见过这个阵法,这个阵法到底有多么的高深,有多么神秘,刚刚陶恩将东西明晃晃的放上去的时候,都明摆着告诉她阵眼了,要是这都破不了,那她这个白氏十几年算是白混了,说出去都能被薛洋嘲笑终身的程度。
因此也没费多少事儿,白沐很快就搞懂了这个阵法的运行规则,脑子里面很快就合计出了相应的破阵之法。
这边陶恩还在嘴里咕叽咕叽的念着咒语,这边白沐已经暗暗做好准备,只待他成功的一刻,所谓的真神出现,会抽走陶恩大半的气力,灵力会有瞬间的波动,借此来破了这阵法。
这是目前最省事的且不会伤到阵内之人的破解之法。
陶恩的头上很快就出现了一层薄汗,脸上也逐渐变得狰狞,像是气力不支,灵力不继,可他知道成败在此一举,咬牙把剩下的咒语念完。
四周腾然出现一股怨气,黑色的怨气骤然降世,陶恩也直接瘫软在地,仿佛快要昏厥过去,神情似哭似笑,嘴里喃喃自语,“成功了,我神真的来了!我真的把真神请下来了。”
这边白沐的手也同时覆盖在阵法之上,阵法上很快就出现了蜘蛛网一般的纹路,一阵清脆的碎裂声从手下传来,整个阵法在同一时刻被瓦解。
“没想到,我神如此信赖你,都给了你标记,你却还是背叛了他,这就是渺小的可笑的人类的感情。”
陶恩也察觉到了白沐这边的动静,他内心一直不相信,可真神的印记却让他不得不信,反正与白沐合作他又没有什么风险,只要能顺利的请到真神就行,其余一切的无关紧要。
“不过你现在救他们也迟了,我神已经降世,你们都将是他的囊中之物,今日你们一个都跑不了。”
又看着白沐,高傲的说道,“虽说是你想救人,背叛了我神,但看在你还是将神器拿过来的份上,倒是姑且可以饶你一命。”
“你觉得我想救人的话,明知道你要在这边请神,难道就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吗?”
白沐真的很好奇他的脑回路,是不是请完神后高兴的昏了脑袋,她既然存了想救人的心思,又怎会和他是一路人?
该不会觉得自己只是想救他们出来,实际上还是对真神十分尊崇吧?
难道他就这么相信真神的魅力吗?
“你是被我神标记的人,要么是他的信徒,要么就是他不死不休的仇人,你如今才年岁几何?怎么可能会被我神给打上仇恨的印记。这个印记可是随着灵魂,可追溯到任何地方的。”
其实我觉得,是仇恨的印记比较靠谱,白沐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就……很巧……我刚好也请了一位神,不然我们两个比比?看看哪位是真,哪个是假?”
都到了神这个层次了,那可是天道,不管真假,都不是他们这种小小的修仙之人能应付得了的,白沐在昨日晚间就和真的天道沟通过了,他也很好奇,到底能请下来个什么玩意儿?
毕竟神可不是烂大街的,哪怕有媒介,也不是谁说请就能请的,要不然神不得忙死了?
不过……她请的天道好像不太想见人。
白沐才不会往外说,是因为这位天道大人法术还没有完全恢复,还恢复不了往日英俊潇洒的形态,只能勉勉强强维持孩童模样,一点都不英明神武,不符合众修仙弟子崇拜的模样而羞于见人呢!
对,她什么都没说!
也在这时,白沐的脑海中也立时传来一道清晰的声音,呃,一道娃娃音。
“我还真以为是那个家伙现世了呢,我本来心里还在纳闷,要是信徒祷告他就来的话,他不得忙死?原来只是一道分身罢了。”
“那这都分身能有他自身能力的多少呢?”百沐看着眼前逐渐成型的人态,和这乌漆嘛黑,气势庞大的怨气,好奇的问道。
“百分之一不到吧,不过就这些,也足以够普通的修士相信了,竟是些唬人的招式,怪不得能聚集这么多的信徒,啧,麻烦。”
这声音极其不耐烦,也带着些漫不经心,嘴里却絮絮叨叨的,其实自从他能力恢复后,好像他就一直很话多。
“我只要一想到他聚集了那么多的信徒,我就想烦得慌,这都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见不得天日,还藏的紧,数量还多,又找不出来,除之不尽,时不时的就冒出来偷一点,惦记着你的东西。”
该说不说,这个例子好像是挺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