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局里,卢曼负隅顽抗,跟刑警队长司马南对峙,不愿老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看来,不拿出实据,要想从卢曼口中得到供述太难了。
司马南认为,关键人物是该出场了。因为,关键人物不出场,卢曼就不会低头认罪,她就要一直叫嚣把她放了,她还要回到电视剧《致命诱惑》拍摄现场演戏呢!
想得多美啊!这个女孩的奸诈狡猾和异想天开,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司马南就给旁边的一位警察使了个眼色,那位警察心领神会,就出去了。
过了一会,那位警察又进来了,他身后跟着一个戴着脚镣手铐的人,那人就是刘红的老公上官云。他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是卢曼的棋子和同伙。
卢曼一见上官云,顿时就傻了眼。
原来上官云真被警方抓住了。
她不知道,抓住上官云并让他吐口,她心中的男神陈鹏飞在里面起了巨大的作用……
然而,卢曼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上官云也许没有把事情全部交代,即使交代,事情过去那么长时间了,相关证据已毁,他们不可能有铁的证据。
卢曼想,没有铁的证据,警方就会放人的……
卢曼就十分幼稚的冷眼看了一下上官云,说:“我不认识你这个男人,你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无赖,想来害我?”
上官云说:“可我认识你,是我把那份赵青梅曾遭遇强奸的判决书卖给你的,你给了我五万元人民币。”
卢曼说:“笑话,我给你了五万元钱,有何凭据?你给我的那份判决书呢?在哪里?”
“卢曼,五万元钱倒是没人给你打收条,但判决书还在。”
司马南把手伸向了旁边的警察,那警察就交给了他一份文件。
司马南把文件给卢曼看了一下说:“卢曼,判决书在这里,这是我们在你的房子里搜查到的,上面还有你的指纹。你记不记得,早前你来过我们下属的一家派出所,留下过你的指纹,还有人像、血液。你的指纹跟这份判决书复印件上的指纹比对上了。”
为了让她彻底服气,司马南说:“还有一个人可以证明你与这份判决书有关,那就是《西京早报》的记者刘卫东。”
这时,刘卫东走了进来,他说:“没错,玫瑰小姐赵青梅曾遭遇强奸的事就是卢曼给我爆的料,并让我用数码相机拍下了判决书的照片。”
刘卫东的出现是卢曼没想到的,这个人的话太有力量了,因为那条有关赵青梅的“丑闻”就是在刘卫东的手里发表出来的。
十分冷峻又狂妄的卢曼慢慢低下头,无言以对。
司马南就给刘卫东示意了一下,刘卫东就退出去了。
司马南说:“卢曼,种种证据证人可以证明你和赵青梅的爱恨情仇,你们两个既是情敌也是商敌,因此,你绑架赵青梅的动机就顺理成章的成立了,你就老实交代吧!”
卢曼却突然不吭声了,装傻。
上官云接着说:“卢曼,是你指使我绑架赵青梅的,你怕赵青梅在市花大赛上击败你,所以你就下了狠手,让我找了两人,对赵青梅实施了绑架。事后,你给我们三个人一人三万元钱。”
卢曼还想抵赖,她说:“你血口喷人,事情是你自己干的,别赖我。”
卢曼又连珠炮似的说:“你说受我指使,我啥时指使你的?你凭什么说我指使你的?你那两个同伙呢?你一个人说了不算,你是孤证。”
看来卢曼早有准备,她还是学了点法律常识的,孤证有时候在法律上就被认为是很弱的证据,有可能就不被法院采信。
上官云不慌不忙的把攥着的拳头展开,他的手掌心就有一枚指甲盖大小的手机卡。
上官云说:“卢曼,我就怕将来东窗事发你说我血口喷人,我说不清楚,因此,我还留了一手。这个手机卡就是我当年作案时和你单独联系的手机号,你让我办完事把它扔掉,我就没敢扔,装在了随身的钱包里,一直留着,但我也再未使用过。”
卢曼一震,心想,这个上官云,看上去是个粗人,不怎么聪明,实际上还很狡猾的,他竟然还留了一手。
但她没死心,仍在挣扎,她就对上官云说:“你手里有个手机卡就能让我低头吗?手机卡有什么稀罕的,街上随便哪里都可以买到。”
司马南说:“卢曼你说得对,手机卡是没什么稀罕的,但可以作为你指使别人替你干活的证据。”
司马南把自己的手掌也摊开,他的手掌心也有一枚手机卡。
司马南告诉卢曼,这是在她房子里的茶几下面搜出来的。那个茶几是双层,他是在下面那一层搜到的。这枚手机卡虽被弃用,但他去移动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查出了里面的通话记录,其记录刚好与上官云手机卡里的记录吻合。
司马南问卢曼,你还有必要抵赖下去吗?
卢曼沉默了,她确实再没有办法抵赖下去了。她心里明镜儿似的,事情是她干的,人证物证都有了,她还怎么为自己开脱呢?
司马南说:“至于跟上官云一起绑架赵青梅的那两个同伙,我们正在进行追铺,早晚会把他们缉拿归案,他们跑不了的。鉴于你绑架赵青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后来又把她释放了,属于犯罪终止,你要是老实交代了,可能减轻你的罪责,你要是拒不交代,将来法律会对你加重处罚的……”
司马南还没说完,卢曼就急忙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说:“警官同志,我交代,事情确实是我干的。对,是我指使上官云去干的。”
随后,卢曼就一一交待了作案的前后经过,还有相关的具体细节……
她说,确实,自从赵青梅抢走了她的男神陈鹏飞以后,她就恨死赵青梅了,但她对此又毫无办法。她绑架赵青梅也不是完全怕赵青梅在市花大赛上击败她,也有一点报复的成分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