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遇到个小偷,偷了老三的钱,然后你追出去反抢了回来?”
“对啊,还多了15块,我全花了,买吃得了。”
看出来了,就现在手里还拿着一块桂花糕呢。
他以前怎么没觉得他这老二这么喜欢吃东西?
这格局是不是太小了?
看来说老二稳重还是太早了点,还得他这个当爹的护着才行。
“爸,我看八成是咱们家买这么多东西太大手笔所以被人盯上了。”
于大海抽了一口烟,于知夏看了一眼,哟,今儿抽的还是大前门啊,2毛5分钱一包呢,和平时于父抽的1毛钱一包的烟差别可真大。
“爸,您这烟少抽点。”
说话的功夫于知夏就上手抢烟了,于大海急了连忙护着烟道:
“别抢,这烟贵着呢,就是烟屁股老子都没舍得丢。”
可于知夏哪里管那些,于大海烟瘾大,一天一包烟,蒋春花说啥他都不听,于知夏只能亲自动手。
“老子惹不起你,算了又是给自己崽子擦屁股的一天,我去打个电话。”
打电话?在省城啊?
“爸,为啥咱们家不能有钱啊?”
这话问得好,于父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道:
“大概是怕人家借钱吧。”
是这样?
另一边邓林成锁定了位置后立刻返回了公安局找到他姐夫。
“姐夫,我说的真的,我肯定真是拍花子,而且还是一大家子呢,他们可会伪装了,就他们买的那些东西我算了一下,小一千肯定有的。”
陈光献是不相信这个小舅子的,平日就是个不着五六的,要不是看来老婆的份上他才不会顶着万难将这小子弄到公安局工作。
从联防队到公安局,一步步提上来,多少人都盯着的。
“你才来这里多久?你就认识拍花子了?我给你说了现在你在公安局最好是稳稳当当的,别惹事儿也别管闲事儿,这样人家议论声才会小点,我才好做人。”
邓林成真觉得憋屈,姐夫怎么就不信他呢。
他真的是看清楚了。
“姐夫,那我问你,谁家能带着几个女人去百货大楼一买东西就买一千块的,你舍得不?
他们几个人每个人穿的都是布鞋,连双皮鞋都舍不得买,可是买了啥?一辆自行车,还有一块600多块钱的手表,还有一个200多块钱的录音机。
姐夫,我不是瓜娃子,我平时看你们办案多少也学到了一点。
再说,我亲眼看到那个女的用药迷晕了一个男人,从他兜里摸走了一卷钱,我发誓,我要是骗了你我生儿子没屁眼。”
前头半信半疑,结果连自己生儿子没屁眼这话都敢说,陈光献就信了。
“真没看错。”
“真的,手表,自行车,录音机,这些都是硬通货,这拿去任何地方都能换不少钱。
他们估计也是担心钱在身上不安全,这是转移贼赃呢。”
有道理。
陈光献想了想快步走到办公室。
“马上召集人马,有大案,拍花子出现了,准备出警。”
……
晚饭依旧是在国营饭店吃的,来了两斤韭菜猪肉馅儿的饺子,一人一碗面汤。
要么说隔锅香呢,家里也包饺子,可真没人家这包的香。
“妈,现在韭菜出来了,咱地里不是也有吗?回去后也这么给我们包饺子吧。”
“行啊,回家妈也这么给你们包,用肉,这回不用鸡蛋糊弄你们。”
三个娃开心的笑了起来,在农村鸡蛋就是顶好的东西了,要吃上五花肉那就更美了。
一家人两斤饺子吃的饱饱的,怪不得人家都喜欢当城里人呢。
“咱明儿就回去了吗?我都舍不得走了呢,我也想当城里人,每天吃香的喝辣的。”
小四的愿望非常简单,于父也没觉得这愿望啥不好,只道:
“那要是去了首都,吃了首都的炸酱面和烤鸭,我估计你就又想当首都人了。”
首都?
“爸,你放心,等我将来有出息了我一定带你们去玩玩。”
小老四很认真地拍着胸口保证。
谁晓得这回是于母嫌弃了。
“那不用了,我和你爸爸在首都读书的时候就认识了,我们玩得够够得了,不像你们几个土包子没去过首都。”
话音一落,于母像是反应过来什么,惊恐的看了看四周,好在大家都没看他们,又看向于父,于父神色没有一点紧张,于母这心才松了下来。
而小老四早就震惊得不行了,只是看到爹妈的动作她又好奇又刻意压低了声音:
“爸,妈,你们居然在首都上学?你们不是农民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儿?”
于大海叹息了一下:
“那对不住哈,我们上学的时候没和你打招呼。”
咦,这话怎么听着不对呢?
结果于老三和于知夏两人已经笑出了声。
于小四才知道被自己亲爹给戏弄了。
“爸!”
“叫魂呢,你要是努力能考上首都的学校也可以,到时候我们全家送你们去读书。”
“爸,我会努力的,我争取。”
一听就知道老四没底气。
于大海又看向老三。
“老三,你想考哪里?”
“爸,妈,正好来省城了,我想去看看学校,我还是想当老师。”
于知夏看了于知秋一眼,想到今天她买的那些东西,少女心事总是那么敏感。
“你要当老师这个愿望挺好,想看学校也可以,明天咱们一家人一起去,哦,顺便再看看其他的学校,咱们锦州也不是弱的,好大学挺多的。”
于大海看着突然插口的于老二,又看了一眼于老三,最后再看向还在吃东西的于母。
哎,果然老婆子心里就知道老大,什么时候老三有了这样的心思都不知道。老二倒是敏锐,看来下头两个娃还真要老二多照顾才行了。
“你二姐说的没错,再多看看,甚至于今年就是考不上也不急,放心,你老子养得起你,这世道怕是还要再等等。”
本来于知秋想反驳的,可一听到世道还要再等,于知秋的神色就有些萎靡了。
还要再等啊,这日头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天亮呢。
气氛不好,于大海他们也吃好了,索性一家子结账往回走。
只是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群人疯疯打打的准备进国营饭店。
这么巧,又是他们。
“哟,乡巴佬又来吃国营饭店啊?看不出来乡巴佬还挺有钱的。”
“就是啊,该不会是偷的吧?中午下馆子,晚上又下馆子,乡巴佬哪里能这么豪横。”
听到这些嘲讽,本来他们都不打算搭理的,结果为首的一个女孩子却突然一把拉住了于知夏:
“我的表怎么会在你手上?欧米伽星空,600多,我昨天丢的,你们看,肯定是我的!”
偷?
于知夏都要气笑了。
“所以,我们乡巴佬只要戴块好一点的手表就是偷的?”
污蔑于知夏的女同志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确良,一双棕色小羊皮皮鞋,一条红丝巾将头发绑了个结,这个打扮在这个时代的确是算是走在最前沿了。
20岁出头的样子,容貌秀丽,但咄咄逼人的样子显得非常刻薄。
“废话,大家都来看看,这个穿着一双布鞋,吃饭恨不得舔盘子的乡巴佬戴着一块600多的手表,大家说是不是有问题?”
这……
人群议论纷纷,这么说起来是呢,穿着这么寒酸却又戴这么一块手表,实在是不匹配。
于大海雄鹰般的男人自在了一辈子,第一次被人说小偷。
这感觉还真是奇妙。
结果,就在于知夏准备辩解的时候远处突然冲出来一群警察。
“不许动,你们这群拍花子可算抓到你们了,现在人赃并获,这位同志,她的手表是偷你的?我就说嘛,去一趟百货公司又是偷钱又是买东西的,肯定有问题,把他们抓起来。”
啥玩意儿?
什么拍花子?
她居然被当贼娃子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