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贾仲的财力而言,将这两件三品灵器全部收入囊中,也根本不在话下。
但他的竞争对手是北野王,对方又怎么肯拱手相让呢?
所以贾仲才向沈战请教,至少也要两者择其一,分出个主次轻重,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去跟北野王争个高下。
沈战告诉贾仲说:“镇魂铁固然看上去要更加吸引人,它广泛适用于不同修为程度的人,并且还能炼化成一件不错的兵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灵犀角会更加适合你。”
“好,那我就要灵犀角。”
贾仲信誓旦旦地说道。
“你这次带来了多少本钱?”
“一共二十块灵晶。”
二十块灵晶也就是十万灵石,买两件三品灵器的确是绰绰有余,但为了能够确保胜过北野王,顺利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沈战给贾仲出起了主意。
他先是问道:“贾仲,你觉得北野王能拿出多少灵晶?”
贾仲想了想,十分确信地回答道:“在武北城,我们贾家和北家历来并肩而立,只是北家陆续出了好几个修为造诣不错的人才,而我们家却始终和此道无缘,因此在声势上就被北家压了过去。
但要论经商,北家人的头脑根本不够用,远不如我们贾家那样擅长经营,要论财力的话他们根本不值一提。
我猜想北野王这次所带的灵晶不会超过十五块。”
“十五块灵晶大约就是七万左右灵石,十万对七万优势明显,看来我们大有操作空间。”
沈战心中似乎已经有了好主意,并露出从容自信的笑意。
贾仲好奇问道:“恩公,你有什么办法对付北野王,快跟我说说?”
“你只要按照我说的话去做,两件三品灵器就都能到手,待会儿你......”
沈战在贾仲的耳边悉心叮嘱,说到关键之处后者的眼睛骤然放亮,那种欣喜之色已然抑制不住。
在贾仲的预期里,这次他能带回一件三品灵器就算成功,何况现如今阻碍他提升修为的桎梏已被破除,此次苍茫山之行对他来说可谓意义重大。
但现在沈战却告诉他,不仅仅只是如此,眼前的两件三品灵器都可以为他所得,那实在是天大的惊喜。
这时,主拍人向在场所有人宣布,“这两件三品灵器十分难得,希望诸位能够把握住机会,我相信错过了今日,下次未见得还会有两件三品灵器同时亮相的盛况。
修炼之人就是要抓住一切契机,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来提升修为,眼前的灵器便是最好的助力。
接下来这两件灵器将同时开始竞拍,大家可以自由开价,最终还是由价高者得。”
主拍人不愧是吃这碗饭的,三言两语就立刻吊起了大家的胃口,只可惜众人心中都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无法跟贾仲和北野王比拼财力的。
这次能够捡漏的机会属实不大。
此刻在不为人所关注的阴暗角落,那名先前引起沈战注意的墨衣少年,目光深邃地直视着台上的灵器,心中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之前并未参与任何一件物品的竞拍,似乎也是盯上了价值最高的这两件三品灵气,只是看他衣着装扮,身形气质,未见得有财力去争一争。
北野王暗暗思忖道:镇魂铁肯定比灵犀角更有用,以常理推测,贾仲那小子肯定也是盯上了镇魂铁。
哼,我绝不会让他得逞!
“我出两块灵晶,买灵犀角!”
一名上年纪的富商率先开出报价,他也猜出贾仲和北野王的首要目标必定是镇魂铁,因此希望可以用较低的价格抢下灵犀角。
“四块灵晶,我要镇魂铁!”
“三块灵晶,灵犀角是我的!”
有意得到这两件三品灵器的人,相继开出报价,虽说出手的人不多,但竞争却相当激烈。
北野王双手环于胸前,满脸不屑地看着这些人,冷笑道:“都是些痴心妄想之辈,有老子在场,你们也敢跟我抢?”
令他在意的是,直到现在贾仲那小子还没有开出报价,这似乎不太正常。
一名手下说道:“老爷,贾仲那个蠢蛋怎么没有动静,他什么时候这么能沉住气了?”
北野王斜眼一瞥,说:“不急,那小子仗着家里有钱,总是狂妄无比,他大概是想等别人都出到极限后,给出一个让全场所有人都给不起的高价,然后再耀武扬威一番。”
“老子就要看看,他有什么本事从我手里抢走灵器!”
手下点点头,却又担心道:“老爷自然是神机妙算,不过姓贾那小子也的确是财大气粗,不可不防啊。”
北野王不以为然地说:“在离开武北城时,贾仲带的灵晶也许比我多些,但他这个蠢货必定在山下苍茫镇大肆挥霍,被那些奸猾的商贩给骗的晕头转向,现如今我敢肯定,他兜里剩下的灵晶绝对不会比我多。”
“老爷英明!等这次回去后,咱们又可以大肆嘲笑贾家那帮废物了!”
就在北野王和手下自鸣得意的时候,沈战忽然将右手高高举起,并大声说道:“我出五块灵晶,拍镇魂铁。”
紧接着,坐在沈战旁边的贾仲,也举起了手,“本少爷出四块灵晶买灵犀角。”
北野王感到一丝诧异,怎么贾仲并没有如他所料般选择镇魂铁,反而去拍了灵犀角?
还有,从一开始就跟贾仲坐在一起窃窃私语的那张陌生面孔,又是什么人?
这两人之间似乎正在酝酿着什么阴谋。
手下赶紧问道:“老爷,咱们是不是应该出手了?”
拍卖还在持续进行,沈战和贾仲开始报价之后,镇魂铁和灵犀角的价格又分别被被提升到了六块跟五块灵晶。
“七块灵晶,镇魂铁。”
“我出六块灵晶,灵犀角。”
沈战和贾仲一唱一和,分别再次出价,现在七块灵晶的高价,已经几乎将除了北野王之外的其他竞争者都吓退了。
沉吟片刻,北野王终于坐不住了,因为已经到了不得不出手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