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恩兰多最古老的城区,也是圣城最具“特色”的地方。
说是旧城区,其实一点也不破败,反而热闹非凡,叫卖声、吆喝声、嬉笑声此起彼伏,充满了市井气息。
只不过,这种繁荣之下,掩盖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陈旧感。
建筑物的外墙大多斑驳脱落,露出里面灰褐色的砖块,像是上了年纪的老妇人,脸上沟壑纵横。
街远处那座高耸的水塔,更是锈迹斑斑,塔身爬满了绿油油的苔藓,像是穿了件不合身的绿袍子,看得人心里直发毛。
街道上铺设着整齐的方石,看得出来,这玩意儿当年肯定花了不少钱。
只可惜,岁月不饶人,也同样不饶石头。十几年的风吹雨打,加上缺乏维护,这些方石已经变得坑坑洼洼,缝隙里积满了泥土和污垢。
最近恩兰多似乎刚下过雨,走在街上,一不小心就会踩进水坑里,溅起一裤腿的泥点子,运气不好的话,还会殃及池鱼,溅到无辜的路人身上,引发一场口水大战。
即便如此,这些方石依然保留着昔日的荣光,依稀可见当年的精雕细琢。
这要是搁现在,估计得花个几万纹金才能修好。
莫里斯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心里暗暗吐槽。
倒不是上面不想翻修,问题是,谁来干?
这活儿吃力不讨好,还容易惹一身骚。
你以为恩兰多这帮官老爷都是吃干饭的?人家心里门清着呢!
亚法兰国内,那可是有着王廷直辖的监察部门,人民的名义了属于是,实际上就是一群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家伙,成天到晚盯着官员们的一举一动,就等着抓小辫子。
所以在恩兰多当官,得慎之又慎,如履薄冰,恨不得每天都焚香沐浴,祈祷自己别出事。
更何况现在正值皇族内斗的白热化时期,各个皇子公主为了争夺王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恨不得把对手都送去见阎王。
“我宁愿什么都不做,也不愿犯错!”
这,就是恩兰多官员们的生存法则。
城西的翻修工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做好了,顶多也就是博个“勤政爱民”的名声,对仕途的帮助微乎其微。
可万一要是出了什么岔子,被人抓住把柄,那可就是灭顶之灾了。
所以,对于城西的破败,恩兰多的官员们,都心照不宣地选择了视而不见。
反正这烂摊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多拖一天是一天,等哪天新皇登基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你以为的宫斗,呱,皇帝喜欢至极,要哪个官员得势,快给他在背后捅刀子,打小报告,各种黑料满天飞,搞得个水浑鱼乱,把那幸运儿拉下马才安心。
真正的宫斗,从第一个秘密监视的人开始,就注定了血雨腥风。
动辄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时间……要开始加速了,窃听风暴,谍影重重,工于心计,私结党羽,反复横跳,微操大师,话已至此,没得因黑纹。
所以说,无论是帝都王廷,还是地方行省,亚法兰的官员都不会作茧自缚,没事找事,给自己挖坑。
小妖精对这糟糕的路况颇有微词,一路都在抱怨:“这给我干哪来了?我还以为我搁索尔城那贫民窟呢。”
莫里斯则一门心思琢磨着盗贼公会据点的事,对塔妮亚的抱怨充耳不闻。
拐进一条岔路,穿过几条逼仄的小巷后,他们来到了一座两层楼高的灰色岩石建筑前。
建筑顶端,一个磨盘大小的金红相间标志格外醒目——正是第三城卫队的徽记。
晋升超凡之后,莫里斯的感知力大幅提升。
他敏锐地察觉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能量正缓缓地被吸入那个标志之中。
显然,这玩意儿不是个单纯的装饰品,更像是一种防御装置,时刻保护着这栋建筑。
门口,三三两两的卫兵随意地站着,但莫里斯注意到,他们身上都带着淡淡的血腥味,绝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花架子。
这让莫里斯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猜测,难道这第三城卫队真如表面那般,是支根正苗红的城防军?
一旁的塔妮亚显得有些不耐烦,百无聊赖地打量着周围。
她一眼瞥见门口的盆栽,手贱地扯下一朵鲜艳的花,漫不经心地扯去花瓣,揉搓起来。
“我敲,居然是真的花!我们恩兰多真是太厉害了!索尔城,不行!恩兰多,行!”
塔妮亚似乎永远是这副二麻二麻的状态,就好像永远没有烦恼一般。
莫里斯揉了揉太阳穴,这小妖精,关注点真是清奇。
就在这时,那群卫兵注意到了塔妮亚的举动。
“喂!你干什么?!”
门口的卫兵注意到了塔妮亚的动作,几双眼睛顿时像探照灯一样射了过来。
其中一个年轻些的卫兵更是厉声呵斥道:“管好你的宠物,别在这里撒野!”
塔妮亚最烦别人把她当宠物,当即就炸了毛,立马指着那卫兵的鼻子就开骂:“你在狗叫什么?你才宠物!你全家都是宠物!你个……”
莫里斯眼疾手快地捂住她的嘴,制止了她接下来更难听的脏话。
无奈摇摇头,这小妖精,平常能嬉皮笑脸,但一旦发起狠来,攻击性是真的高!
莫里斯从怀里掏出一枚银币,抛向那名士兵,说道:“就当是请各位喝酒了。”
身处王都,还是得讲王法讲法律的,披着雷萨的马甲,莫里斯不想多事。
但为首的士兵接过银币,掂量了几下,嘴角却勾起一抹轻蔑的笑容,丝毫没有放行的意思。
“就一枚?你当打叫花子呢?”
他斜眼看着莫里斯,语气中充满了挑衅,“怎么着,也得给弟兄们一人一枚吧?”
周围的士兵也纷纷围了上来,一个个面露贪婪之色,眼中闪烁着不怀好意的光芒,就像一群嗅到血腥味的鬣狗,慢慢缩小着包围圈。
他们上下打量着莫里斯,虽然他穿着斗篷,但从露出的衣角和手上戴着的戒指来看,显然不是什么穷鬼。
“呦呵,还是个有钱的主儿啊!”
其中一个士兵怪叫一声,伸手就要去扯莫里斯的斗篷,“让我看看,你身上还藏着什么好东西?”
莫里斯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仿佛对周围的一切毫无察觉。
他的身体只是微微侧转,刚好避开了士兵伸过来的手,同时将斗篷下的右手,自然地垂落在腰间,那里,藏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动手或不动手,这是一个问题。
自己带着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就算当场动手,也不怕暴露身份。
但当街杀人,杀得还是警卫人员,未免有些招摇。
只是莫里斯犹豫之际,那群士兵还以为他在服软,竟是变本加厉地围了上来,其中一人甚至伸手去扯莫里斯的兜帽。
这还能忍?!必须跟他们爆了!
三秒,自己就能杀光全部然后开润。
他正要使刀子,就要大开杀戒,但下一刻,一声暴喝如惊雷般炸响:“一群饭桶!干什么吃的?!”
这声音雄浑有力,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队……队长?”
围拢上来的士兵们如同被施了定身咒,动作僵在半空,脸上贪婪之色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惊恐和慌乱。
一个身影从城卫队驻地内阔步而出,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山。
他身高超过两米,络腮胡须如同钢针般根根竖立,左眼上戴着一块黑色眼罩,更添几分凶悍。
嘴里叼着一根粗大的雪茄,烟雾缭绕间,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老子养你们这群废物,是让你们吃干饭,搞这些垃圾事的吗?!”
他粗声粗气地吼道,唾沫星子喷了那群士兵一脸,“现在,立刻,马上,给老子绕城跑十圈!跑不完,就等着吃屎吧!”
士兵们如获大赦,连滚带爬地跑了,生怕跑慢一步,就被这活阎王撕成碎片。
那独眼壮汉看着士兵们狼狈逃窜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将目光转向莫里斯,上下打量了一番。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先动手再说。”
他瓮声瓮气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却更像是调侃。
“不过,你也变了一些,至少这次你学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壮汉将嘴里的雪茄取下,随手扔在地上,用脚碾灭。
“你不在的这几十年,恩兰多变了很多,别在这傻杵着了,进去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