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归最后还是紧赶慢赶的把爱心早餐做了出来。
他本来是想做些考验技术的吃食,但因为时间紧迫,也就只草草做了心形煎蛋、蓝莓山药泥和一碗鸡蛋羹。
当然了,作为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他肯定是不会做饭的,但他自信又好学啊,匆匆洗漱完就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按教程操作,最后还真被他弄出来了。
白榆是八点半起的床,天知道当他半眯着眼睛从房间出来的时候有多懵。
空气里带着些无法言说的味道,但凭借他生存多年的经验,还是可以依稀辨别出那是食物的味道。
家里来田螺姑娘了?
好像还是一个技术不大好的田螺姑娘。
白榆脑袋里刚冒出个天马行空的想法,厨房里的宋时归就探了个头出来。
看到白榆,他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扬起一抹笑:“你起来了?快快快,到卫生间洗漱去,等会儿早饭冷了就不好吃了。”
白榆眨眨眼睛,好家伙,他不会是还没睡醒吧,居然看到宋时归在厨房做饭了。
看白榆傻站着不动,宋时归眉头一挑:“别发呆了,快洗脸刷牙去。”
说完,他就把脑袋缩了回去。
耳边响起拖鞋踩在地上的声音,宋时归手上动作不停,一副我很忙的样子,但嘴角却是上扬上扬再上扬,心里也早就乐开了花。
哈哈哈,被他帅到了吧。
果然,网上说的没错,会做饭的男人最有魅力了。
白榆捧了把水泼在脸上,几滴水珠颤颤巍巍的挂上睫毛,有的还不小心跑进了眼睛里。
在冷水的刺激下,大脑已经彻底清醒,而萦绕在鼻尖的味道仍未消散,白榆也终于接受了宋时归在厨房做饭的事实。
天呐,他昨晚的猜想该不会要成真了吧,现在宋时归已经开始自力更生学做饭,那离他被赶走的时间还远吗?
白榆洗漱好出来的时候,宋时归已经把早饭端到餐桌上了。
看到他,便一脸期待的招着手:“你可算来了,我费了老大劲才做好的,你赶快过来尝尝。”
白榆僵硬地迈着步子走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宋时归笑得越灿烂,他心里就越发慌。
刚坐下来,就被人塞了一双筷子在手里。
接着,宋时归催促的声音响起:“快吃快吃,我觉得我的手艺应该还是不错的。”
看着桌上摆的那个宋时归嘴里说的应该还不错的手艺,白榆咽咽口水,实在是有些不敢下筷。
好好的一碗鸡蛋羹被蒸成了马蜂窝,一看就是熟过头了,水和蛋液的比例也不合适。
爱心煎蛋的蛋有一大半都是焦糊的,那爱心看着也不像是个正经爱心,被锅铲切得乱七八糟的,而外面的一圈火腿肠更是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坑坑洼洼的不说,还断成了好几截。
不过蓝莓山药泥倒是勉勉强强说得上是色香俱全,毕竟还没吃进嘴巴里,味道怎么样还有待验证。
想到宋时归好歹也是自己的衣食父母,白榆斟酌了一下还是开口夸道:“宋总,您的摆盘挺精致的,应该不是第一次吧?”
摆盘精致,真的是白榆目前能对着宋时归的作品想到的为数不多的一个优点。
宋时归却不知道想到了哪里去,突然就脑袋一抽:“怎么可能,我可还是个处……”
反应过来自己说的什么后,他连忙来了个急转弯:“我,我是说我天资聪颖、天赋异禀,就算是第一次也可以做得很完美!”
白榆没大听清宋时归之前说的话,只点着头附和:“真的吗?宋总您可真是太厉害了!”
他表情真挚,语气真诚,直接把宋时归给弄迷糊了。
盯着人看了两三秒,宋时归才回过神来,把其中一份爱心煎蛋推到白榆面前:“行了,有什么话吃完了再说。”
说完,自己又拿过桌上另外一份爱心煎蛋吃起来。
比给白榆的还要丑一些。
可能是亲妈滤镜吧,宋时归浅尝了一口之后,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做饭的天赋。
和白榆比起来,也就差一点点吧。
白榆还是纠结。
偏偏宋时归还说什么吃完。
咱就是说,今天的早饭难道就非吃不可吗?
在白榆终于狠下心动筷的时候,宋时归已经把他盘子里的爱心煎蛋吃掉了一大半。
白榆没忍住多看了两眼。
看宋时归一脸享受的样子,说不定只是卖相不好,味道其实还是挺不错?
而感受到白榆打量的目光之后,宋时归默默挺直了背,进餐的动作也变得优雅起来。
白榆夹了一截火腿肠放嘴里,细细品尝一番后,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味觉来。
接着,他又不信邪的咬了一口煎蛋。
不错,满嘴焦香、外皮酥脆,简称碳化了。
他再次抬头看了宋时归一眼,发现对方面前的盘子已经空空如也了。
宋时归擦了擦嘴,拿起旁边的勺子,给两人的碗里都来了满满一大勺。
“还发呆呢?”宋时归把其中一碗递给白榆,“不是说蛋制品冷了会有腥味吗,到时候就难吃了。”
白榆真的有被宋时归体贴的动作吓到,再听着他那温柔得能滴出水的声音,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三两口把爱心煎蛋塞完,白榆开始吃起鸡蛋羹。
到底是吃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白榆现在都能对着鸡蛋羹说出两句赞美的话了。
嗯,盐没搅匀,咸一口淡一口的,就挺有层次感。
余光一直注意着白榆的宋时归偷偷松了一口气。
看人一口接一口的模样,好像还吃得挺香的,就说明他的手艺其实也不赖的嘛。
见碗里逐渐变空,白榆的心情都好了起来,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胜利就在前方!
宋时归瞄准时机,眼疾手快的完美结束了一项交接任务。
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白榆:……
不是,我的空碗呢,怎么变成蓝莓山药泥了?
太突然,真的就太突然。
宋时归眉眼含笑,扬了扬下巴:“你不是挺爱吃糖的吗?蓝莓山药泥也算个甜品,说不定会合你心意。”
白榆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期待,着实有些愣住了。
难道是他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吗?
宋时归好像真的就只是想要单纯的做一次饭,而且,竟然还贴心的注意到了他的小习惯,知道他喜欢吃糖……
虽然,爱吃糖的人并不是他,他也只是按照路白榆的记忆去进行演绎,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好像真的有些被感动到了。
看白榆不动,宋时归有些急了:“怎么了,是不喜欢吗?还是你对山药或者对蓝莓过敏?”
白榆摇摇头:“宋总,谢谢您。”
说着,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到嘴里。
甜甜的,真的很合他心意。
宋时归,他手艺好像是还不错。
吃着吃着,白榆突然鼻头一酸。
要是路白榆还在的话,知道除了他的家人之外,还有一个人也在关心着他,他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看白榆吃得脑袋都要埋进碟子里了,宋时归一下子膨胀起来:“哎呀,你慢点吃,如果你能说点好话夸夸我什么的,我也不是不愿意再给你做一次。”
白榆被他搞怪的话逗得噗嗤一笑,眼泪却是啪嗒一下掉进了碟子里。
很多时候,人的感情其实无关阅历、无关处境,只是自然而然的就会由心底生发出来。
他是经历过很多任务世界不错,但不代表他的心会像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一样冷了下来。
能成为演绎部任务者的,往往感情更为充沛。
沉浸式的体验才能完美演绎各种各样的人生,所以,当进入任务世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成为了原身。
因为原身的委屈而委屈,因为原身的喜悦而喜悦,因为原身的崩溃而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