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上午,白榆打字、接电话的手就没停下来过,曲钦闫每次得了空想去找他聊聊天增进一下感情的时候,一扭头就只能看到他埋着的一个黑黢黢的脑袋。
易白榆上初三的时候刚好赶上疫情爆发,进入高中的第一周,学校更是强制要求师生要凭借健康码才能出入校门。
因此,他的第一个手机就是在上高一后不久买的,虽然是个杂牌,但还是花了他七百多块钱,他省吃俭用做兼职地足足攒了三年才挣到的七百多块。
四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手机性能什么的都已经大不如前,但只要还能用,易白榆是万万不愿意去换新的。
他真的真的很缺钱!
出门时还是满格的电量,在白榆连着用了两个半小时后,屏幕上方就开始闪着红色感叹号,提醒他马上就要关机了。
曲钦闫时不时就要偷瞄一眼白榆,看到他一脸焦急地翻包之后,忙走上前去问发生什么事了。
“我手机快没电了,今天出门的时候还忘记把充电器带过来……”白榆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咱们学校前两天把自助充电宝全挪到教学楼去了,不管是去那边还是回寝室,就算用跑的,一来一回,也要在路上浪费半个小时。”
曲钦闫也跟着急,眼见又有一批新生准备过来了,慌忙转身的时候不小心手磕到了大腿上,被里面装着的东西震得指节都发麻了。
“哎!”一拍脑袋,曲钦闫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白榆,“我手机里只插了一张卡,白榆,要不你先用我的顶顶,等到中午人少些了,我再帮你拿充电器或者扫个充电宝过来?”
曲钦闫现在还挺庆幸的,多亏他昨天懒鬼上身了,要不然,手机壳后面的取卡针就被他拿出去放抽屉里锁着了。
白榆朝他露出一个感激的目光:“真的吗?对了曲钦闫,你手机里面有什么不方便给别人看的东西啊?”
感觉自己刚才说的话带着些让人误会的意味,白榆又解释道:“我不是想要随便翻你手机的意思,就是担心万一别人发消息给你的时候,我不小心给你看去了。”
曲钦闫不在意地笑笑,一边埋头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点了几下,一边说道:“那有什么,如果是你的话,看就看了呗。”
说完,他主动把自己的手机壳揭开,将卡槽取了出来:“好了,他们快过来了,剩下你就要辛苦你自己弄一下了。”
白榆嘴里的谢字都还没说出口,已经回到椅子上坐着的曲钦闫又回头道:“对了白榆,我的锁屏密码是0,要是有人给我发消息了,你也不用管,先紧着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要是曲母在现场的话,指不定要被曲钦闫的双标行为给气得扣掉他一半的零花钱了。
呵,也不知道是谁口口声声喊着要扞卫自己的隐私,死活都不肯把锁屏密码说出来呢。
把卡装进曲钦闫的手机里,然后又登上了自己的企鹅号之后,白榆又开始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解新生惑了。
人在着急的时候总是冷静不下来,等手忙脚乱完了,不用特意去复盘,事情的更优解就会自动浮现到脑海里面。
此时此刻,曲钦闫的手机已经带上了自己的体温,白榆鼓起腮帮子重重吐出一口气后,神色之中颇有些懊恼。
他之前为什么不先问问其他工作人员带充电宝或者数据线没有呢。
曲钦闫当然也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除了把自己的手机借给白榆以外,其实还有其他的办法可以解决当时的困境。
只是,他回头看看白榆微拧的眉和被阳光温柔笼着的侧脸,心里就一阵满足。
对于白榆愿意用他手机办公的举动,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反悔?他根本就不记得它们该怎么写了!
最后,他们两人一个不愿提起,一个不舍归还,时间也悄然来到了中午十二点。
“曲钦闫,我……”一抬头,白榆就看到曲钦闫撑着脑袋,以一种较为扭曲的姿势侧过身安静地看着自己。
摸摸鼻子,白榆继续:“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去食堂吃饭?”
十分钟前,刘远森给白榆企鹅发了一条消息过来,说他现在在食堂里面吃饭,要不要帮他们带两份回体育馆。
看着聊天框里的“他们”两字,白榆就猜到刘远森肯定是又往覃灿月身边凑了。
除了覃灿月,谁还认识曲钦闫在体育馆里面,然后又把他和自己待在一块儿的事情告诉刘远森呢。
知道有覃灿月在体育馆里面,只要下午没课,刘远森肯定会待到迎新工作结束才离开,白榆就没让他帮忙打包午饭,打算等他回来了之后,又让他像昨天一样,过来给自己顶一会儿。
曲钦闫不知道刘远森等一会儿要过来帮白榆替班,闻言,有些犹豫:“今天没有昨天那么热,而且来报到的人也要多些,要不你先去吃吧,帮我打包回来一份就好了。”
当然,他绝对没有想偷懒的意思。
打包的饭菜在提回来的路上有凉掉的可能不说,它们还都是被装到同一个盒子里面的,味道都串在一起了,口感不知道会比堂食差上多少。
曲钦闫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糙点就糙点吧,可不能让白榆也被委屈到了。
“不用了。”白榆笑着同曲钦闫简单解释了一下,然后再次向他发出邀请,“所以,等会儿要和我一起去食堂吃饭吗?”
本来拒绝过一次就够让他心痛的了,现在后顾之忧也没有了,曲钦闫又哪里有不答应的道理。
点点头,他露出一口大白牙来:“当然要来,对了,刘……刘学长他是什么时候过来啊?我这边还要再收拾收拾呢。”
曲钦闫现在是彻底把白榆的工作揽到自己身上来了,除了最开始需要白榆帮着指点两句以外,后面甚至做得比某些被提前培训过的工作人员都要好了。
看着曲钦闫尽职尽责工作的模样,白榆真真是自愧不如。
哎,要是让白榆去打一份得不到报酬的白工,他能在保证不出错的基础上做好就已经算是很良心了,更不用说像曲钦闫一样保持住活力四射的模样了。
可真是个好人啊。
在心里给曲钦闫发了张好人卡之后,白榆才又回答:“不急,他可能还要再等十五分钟左右才过来,其实你不收拾也没关系的,我们下午还要再回体育馆接着待三四个小时呢。”
刘远森并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回体育馆,覃灿月又没有跟着他一起去。
所以,白榆根据记忆和经验判断,刘远森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再去到食堂三楼给覃灿月打包她喜欢吃的鸡公煲回来。
而鸡公煲的窗口开得比其他的要晚,十二点十分才正式营业,加上刘远森排队、打包以及路上耽搁掉的时间,十五分钟,应该是差不多的。
而为什么会说百分之九十九呢,白榆只是觉得,自己好歹也要给刘远森留点面子,还是不能让对方显得太舔狗了不是。
是的没错,刘远森喜欢覃灿月。
只是他虽然平日里口嗨得厉害,一会儿让这个去谈恋爱,一会儿让那个去耍朋友,但轮到自己了,就只敢暗戳戳关心,连句告白的话都说不出口。
覃灿月也真的比较直,一点儿没发现刘远森对她的心思,还隐隐有把他处成自己男闺蜜的打算。
对此,白榆就很自信。
他肯定是不会像覃灿月一样粗神经的,如果今晚确认了曲钦闫真的是他在前两个任务世界的对象之后,他绝对会向曲钦闫发出猛烈攻势,掰也要把人给掰弯!
说实话,白榆也形容不出来自己对他是什么想法。
爱吗?
大概是爱的吧,毕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已经快一百年了。
但只是为了爱吗?
白榆又觉得不尽然,也许他更多想的是对方都把他好好的一个大直男掰弯两次了,他也不能一直吃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