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忙?用不用吃点?”
据点内,骨头的念力绳勾着一辆餐车,没等赵哲回答,便将餐架的一盘牛排和意面放到了对方面前。
“辛苦骨哥了。”
赵哲的目光从电脑屏幕前移开,连忙向骨头致谢,紧接着问道:
“纣王呢?今天一天都没见到他人影。”
骨头摇了摇头:
“说是在做实验,似乎在研究格异会的意识海技术。”
赵哲皱了皱眉:
“技术方面有我们不就好了,没必要让纣王亲力亲为。”
“这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纣王自有定夺。”
话罢,他看了眼赵哲的电脑:
“城区信号和监控还没有覆盖?”
赵哲心知骨头是纣王心腹,斟酌了下用词才开口:
“技术问题不难突破,但他们活动越来越勤快,我们一直处于侦察和反侦察的拉扯,雇佣兵很容易暴露。”
骨头正想安慰几句,突然发现门外飞来了一条念力绳,上面挂着一张地图。
一旁赵哲的终端也响起墨纣的声音:
“那就不必排查了,现在开始负责比对已覆盖区域内的人员,让白鹰他们全面停止动作。”
“是!不过这张地图是……”
赵哲观察着地图,只见城区内密密麻麻地标注了许多记号和路径,其中一部分让他有些眼熟。
“大黄搜集的情报,你们安置的摄像头和无人机一旦被第三者干涉就会被它标记。
无论是伊甸园还是其他外来者的痕迹都在这里,只不过大黄无法同时锁定太多踪迹,需要你通过附近监控详细比对。”
“是!”
赵哲大喜,有了这张路线图,即便信息有可能失真,也足以填补许多视野盲区的情报。
如此一来起码能锁定九成可疑地点和大部分可疑人员。
一旦有区域发生异动,通过数据比对就能确定不少线索。
骨头见状转身离去,不再打扰赵哲。
几个小时后,赵哲眼前的数据和地图已焕然一新。
虽然只排查了不到一半,但已经让他发现了许多住宅区和酒店的可疑人员。
除去一部分梦魇的情报,剩下的大多是其他势力的外来者和伊甸园派来的支援。
只要再给他一天左右的时间,这片城区的信息库就能初步建立。
哪怕这次任务出了问题,对这处据点日后的发展也是一大助力,可谓大功一件!
……
血十字临时居住的酒店内。
琼斯总觉得有些不妥。
这次任务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思。
和大多数组织一样,一个组织发展壮大后,带来的除了信仰,还有无数各怀鬼胎的投诚者。
琼斯就是其中之一,一个加入血十字的投机主义者。
作为一个商人,他去过很多国家,几乎十几年就走遍了大半个蓝星。
但作为一个失败的商人,没有什么国家适合他。
炎国的律法让他很难钻空子,逻斯国的执法者更是粗暴无礼;
以瑟列的尤太人险些把他坑破产,黑洲的那群好吃懒做的货色手脚比他还不干净。
直到四处奔波的他确诊了糖尿病,他反而看得很开,准备起了养老生活。
可互助会的一次派对让他接触到了异常。
那是一把菜刀,一把拿他当做筹码的菜刀。
起初他认为这把刀是无敌的。
因为无论是什么东西,这把刀似乎都能上去和人打一打。
而在菜刀战斗期间,自己只要不去攻击人,死亡就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无论狂风烈火,枪林弹雨,他就像是电视前观看拳击比赛的观众,擂台上打生打死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但很快他就知道,无敌的不是菜刀也不是他,只是普通人和士兵不够强。
当他在棒子国玩女人时,一次丧尸危机里,一名丧尸一巴掌扇飞了菜刀。
而刀刃只在对方身上留下一寸深的伤口。
菜刀败了,他也失去了无敌的庇护,差点被一头丧尸干掉。
甚至后来自己才了解到,那丧尸竟然是棒子国官方搞出来的东西,自己也顺理成章地被米国和棒子国一起通缉,随后遇到了血十字的成员。
【血十字】,听起来不像什么好东西,对方还时不时宣传他们嘴里的“启神”、“天途”什么的。
他实在有些搞不明白,许多文学作品里有“神启”这种说法,但“启神”是个什么玩意?
他本来想拒绝,毕竟天大地大,有的是地方躲开这些异常组织。
不过打听到血十字能帮忙治疗糖尿病甚至其他很多绝症时,他决定加入血十字试试。
但几次任务过后他有些后悔了。
这些自称【赤契】的人脑子有问题。
明明也不是什么模因污染,却一个个只要搬出作为教义的《启示录》或“血海天途”之类的口号,就突然团结起来了。
现在他们刚落脚不久,就要被人牵着鼻子算计?
哪怕对自己实力再有自信,浑水摸鱼也有很多风险啊。
琼斯想不通这些事,可沉没成本太大,他现在已经无处可去了。
「实在不行……找个机会开溜?不,那岂不是被全世界一起追杀,去哪都不妥……」
琼斯心里筹算着这笔账,自己在血十字已经对付过很多组织了,其中多数都有一定的宗教背景。
要是溜了,那群疯子也不会放过自己。
“咕噜——”
心中想着,他突然觉得有点饿,想了想还是下楼去便利店买了份三明治垫垫肚子。
这地方他可不敢在外面久留。
回去的路上,他看了眼公园里晒太阳看报纸的普通人,忍不住在心里嗤笑了一番。
他们还能活多久呢?
一天,还是两天?
鬼知道,或许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莫名的琼斯心里有些累了,回到酒店匆匆解决了三明治,小酌了一杯葡萄酒便小憩起来。
炎国有句诗这么说来着?
人生小有成就的时候,就该肆意狂欢。
好像是这么个意思。
琼斯将腰间的菜刀放到枕头底下,渐渐陷入沉眠。
梦里,他似乎漂洋过海,成了一名水手,或者说海盗。
只不过他们用的还是相对古早的帆船,船上几乎没有什么工业化迹象。
这代表没有冷藏室,他们没有水果和蔬菜,以月为单位的漂泊让坏血病的风险大大提高。
但这并不是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于,这艘海盗船上唯一的女人死了。
这并不是个好消息,航行变得更加痛苦。
直到琼斯在船舱看见了一只山羊。
“上次靠岸有人买了山羊么?”
琼斯问旁边的同伴,却发现同伴的脸有些模糊不清,衣领上绣着两条长蛇。
“谁知道呢,不过据说山羊是恶魔的化身,它比女人还要娇嫩,但比海鱼还要恶心。”
琼斯皱了皱眉,他很排斥这东西。
“我更建议大家一起把它烤了吃,我已经受够那些鱼肉了。”
同伴笑了笑:
“吃肯定是要吃的,但至少也让大伙儿放松放松不是?”
琼斯依旧有些拒绝,却见同伴拍了拍手:
“别害羞,伙计,你看他们,再看看你自己。”
咔吱——
话音落下,令人牙酸的开门声响起,琼斯扭头看去,只见大家伙儿都在门外守着,似乎早就准备好了一样,但都看不清楚面容。
他又想起同伴的话,顺手掀开了一旁水桶的盖子,同伴和他一起看了过去。
“看吧,这下不用顾忌你那点羞耻心了。”
船舱的煤油灯闪烁着,映得水桶波光粼粼。
这次琼斯看清了所有人,大家脸上都戴着一张小丑的面具。
“呵……伙计,或许你说得对。”
(本来说加更的,但今天加班了,计划赶不上变化,明天补上,狗日的老板早晚该去挂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