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纳族居住地通往塞罗韦的道路,在缓慢艰难地开拓前进着。
这片神秘而狂野的土地上,炽热的阳光毫无保留地倾洒而下,将热带丛林与南非大草原交织的地带,烘烤得酷热难耐。
斯玛科是原来军训第二小队的队长,现在是一位坚毅的开拓者,正带领着十人组成的尖刀小组,在这充满未知与危险的热带丛林中,开辟着通往塞罗韦的道路。
丛林中,繁茂的枝叶像是巨大的绿色屏障,阻挡着他们前进的道路。
第二小队的黑人青年德罗拉,现在是尖兵小组的开路先锋,他手持锋利的砍刀,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每一次挥动都带着力量与决心,斩断那些坚韧的藤蔓和荆棘。队长斯玛科紧跟其后,手中拿着一根两米长的梭镖,身背m1加兰德步枪,腰里携带着m7军刺,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一边确保方向正确,选择出最好开拓的道路。
突然,一条粗壮的带着一身白色和褐色斑斓花纹的毒蛇,从草丛中窜出,吐着信子,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嘶嘶声,像一只离弦之箭一般,张开大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和血红色分叉的蛇信,向着正砍伐着荆棘的德罗拉腿上咬去。
高度警惕的斯玛科,已经发现了危险,迅速挥舞梭镖,准确地击打在毒蛇的心脏部位。
打蛇打七寸是一句华夏民谣。一般二尺三尺左右长的蛇,心脏部位就在七寸左右的位置,打蛇只有打碎毒蛇七寸左右位置的心脏,最容易把毒蛇打死。
斯玛科将德罗拉护在身后,他的眼神中没有丝毫畏惧,只有坚定的守护之意。
他小心翼翼地与身子柔软速度快速无比的毒蛇周旋着,寻找着最佳的打击时机。终于,在毒蛇发动攻击的瞬间,他精准地用梭镖砸到毒蛇的心脏部位,蛇头和蛇尾都卷曲回来,缠绕在梭镖上。
斯玛科继续猛地挥舞梭镖,将缠绕在梭镖上的毒蛇斩杀。
尖兵小组继续前行,他们来到了干旱的大草原。太阳高悬在天空,烤得大地干裂,每走一步都扬起一阵尘土。远处,一群狮子正慵懒地趴在地上,虎视眈眈地注视着这支闯入它们领地的队伍。
斯玛科队长立刻让大家围成一个圈,手持武器,严阵以待。狮子群在公狮王的带领下,开始慢慢靠近尖兵小组,低沉的吼声在空气中回荡。
斯玛科和十个尖兵小组一起大声呼喊着,试图用嚎声吓退狮群。
十人一起高声呐喊,声震原野,不可一世的狮子,要不是肚子不饿,要么就是害怕了,张张大嘴,摇摇大脑袋,甩甩威武霸气的鬃毛,泱泱地转头向着大草原远处走去了。
斯玛科身后的六个拿着加兰德步枪的黑人青年,大松一口气,缓慢的放下随时都能发射出致命子弹的武器。
通往塞罗韦的道路,正在继续开拓缓慢前进着。
经过一天的努力奋战,他们奇迹般地开拓前进了三十公里路程。
已经到了傍晚时分,近六十个开拓小队成员,都已经疲惫不堪,但精神却更加振奋,已经距离成功到达终点,又近了大约三十公里这么远。
三小队队长图拉姆和几个队员,到丛林中猎杀到了一头角马,准备享用这头大草原的馈赠——角马。
角马属是偶蹄目、牛科的大型食草动物。以前总以为它是野牛!要是我来命名,角马应该叫野牛,角马和牛长的差不多一样的身材。
角马有飘逸下垂的鬃须,长而成簇的尾,雌雄两性角马都长有两只弯角,从头顶先弯向两侧,然后向后上方扭转,雄性的角尖向内又宽又厚,非常光滑。颌下和颈下长着胡须状的长垂毛。
角马群平时活动时,一般有一只强壮者屹立高处了望放哨,如遇天敌来袭,头角马会率领角马群集体发起冲锋像坦克车一般冲向前去,势不可挡,直至脱离险境。
凭借强壮的体躯和力气,角马可以随时赶走,来争食的毛冠鹿、麝、鬣羚和其它有蹄动物。
成年角马的天敌,有三色豺、狮子、野狼、猎豹、鬣狗等食肉动物。
角马体型臃肿,在行进时弓腰驼背,步态蹒跚,在需要时却能跃过两米多高的枝头。
角马是食草动物,肉质细嫩美味爽口,今晚上的开发小分队都有口福了。
他们熟练地生火,将角马肉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烤了起来。不一会儿,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气。
吃过晚餐,他们烧了开水,让每一个小分队成员,都补充了水分,然后开始搭建帐篷,安排夜晚轮流休息的岗哨,还要准备好足够的枯树枝,要保障有一夜缓慢燃烧的篝火。
夜空中繁星点点,但夜风呼啸着,吹得帐篷沙沙作响。热带茂密的丛林中,不知名的夜鸟,单调乏味地一声一声地叫着。草原深处,偶尔一阵高亢尖利的野兽嚎叫声,为这寂静的夜晚,增添了几分恐怖和神秘的气氛。
李一帆安排了队员轮流站岗警戒,他自己则主动承担了后半夜的值岗任务。
丛林中的夜晚,可是野生动物的天下,没有任何污染源的南非地区,夜空繁星闪烁,想起后世污染严重的时候,没有一丝云彩的夜晚,天上只有一颗孤独的月亮,看着地球上的所有人,发出无言的嘲笑!
虽然野营地燃烧着篝火,密林深处,一双双眼睛,在漆黑如墨的草原夜幕之下,反射出森冷的光芒,只要这些野生动物不靠近五十米之内,岗哨也只是监视着。
已经是后半夜了,烦人的夜鸟可能是叫累了,不再发出任何声音了。
野兽也停止了嚎叫,要么是在啃食猎杀的猎物,要不就是没有找到食物,肚子饿了没有力气嚎叫。
草原之万籁俱寂,自己要求站末班岗的李一帆,背着步枪,警惕地巡查在宿营地周围。
突然,两个明亮的光点,快速地在丛林树枝间穿梭跳跃,不好,来了一只猎豹!
猎豹有着长长的腿和非常纤细的身体,与所有其他猫科动物截然不同。头部小而圆,耳朵短,成豹和幼崽的眼睛在收缩和放松时都有圆形瞳孔。后颈部的毛比较长,好像很短的鬃毛一样。因为猎豹具有流线型的体型,所以跑起步来显得十分轻盈。脊椎骨十分柔软,容易弯曲,像一根大弹簧一样,跑起来的时候前肢和后肢都在用力,而且身体也在奔跑中间一起一伏;在急转弯时,大尾巴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不至于摔倒。身体的特殊结构使得猎豹奔跑速度极快。
公元前1700年,埃及人就已经驯服了猎豹。他们钦佩猎豹的超高的速度、狩猎的能力和美丽的皮毛。
埃及人尊猎豹为皇室和声望的象征,是地球上速度最快的动物。迅速成为欧洲、亚洲和印度皇室珍爱的狩猎伙伴。
直到19世纪初,追求拥有一只驯化猎豹,就如同他们追求黄金一样的执着。
某些皇室和贵族组织的狩猎活动,是为了挑战和炫耀,而不是为了把猎物当作食物。
因为狩猎,代表着最高的权力和受人尊重的声望。
李一帆已经把背着的步枪,拿在手中,随时准备开枪射击,对于这种速度奇快的杀手,不论怎么重视,都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猎豹在慢慢靠近宿营地,李一帆手中的步枪,紧紧地握在手中,枪托抵在右肩膀上,右手的食指,扣着扳机时刻准备着射出去子弹。
距离大约只有三十米了,猎豹一步都能跨六米远,一秒可以跑四步,不能再等了,李一帆瞄准丛林中的光点,果断开枪射击。
“砰”、“砰”、“砰”。
一连三枪,快速移动的光点消失了。
帐篷内休息的人,已经都被惊醒了,准备要起来查看情况,李一帆喊道:“继续休息,外边没有任何情况。”可是语言不通,在黛米儿翻译后又喊几声,这才都又继续睡下。
天明了,东边的太阳已经跃出地平线,在朝霞的衬托着,慢慢升起来了。
李一帆和早起的西可多,两人一起到丛林中,找到一只被猎杀的猎豹。
今天早上的早餐,食材这下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