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宁!你又吃冰淇淋!这对子宫可不好!以后你和三好美人的宝宝怎么办?”陈清瑶夺走于宁刚到手的冰淇淋,塞进了自己嘴里。
“我身体好着呢,生十个八个一点问题都没有!”于宁拉着陈清瑶走到树下的阴影处。
陈清瑶一巴掌拍到于宁的屁股上,又抓了两下,她贼兮兮道:“屁股的手感极佳,真羡慕三好美人以后的‘幸福’生活!”
于宁也贼兮兮笑起来,一手轻轻环住陈清瑶的细腰,另一手则轻轻捏起她的尖下巴,缓缓地向她的脸庞靠近,凝视着她那粉嘟嘟的嘴唇,轻声道:“你这小蛮腰加上小粉唇不知道将来会便宜给哪位绝世美男子。”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一个阿婆路过,看到两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不知羞耻的行为,她赶紧用芭蕉扇捂住被辣的眼睛,摇着头,操着一口淮话碎碎念离开了……
“噗呲——”于宁和陈清瑶对视一眼,捧着肚子笑了起来。
“好啦,我们该去见见你爸妈给你安排的第二十一个相亲对象了!”于宁张大嘴一口吃掉陈清瑶手中还剩下的半个冰淇淋,拉着她继续往村子里走。
陈清瑶将冰淇淋包装袋揉成一团,随手丢到垃圾桶中:“今天气温肯定超过40度了。唉,好不容易我们俩能同时休假,原本计划着带你来我的家乡好好旅游一番,没想到我爸妈竟然给我安排了一堆相亲。”
于宁走在青石板上,看着周围小桥流水的美景,感叹道:“我不是正在玩吗?江南美景真是美不胜收啊!以后我们退役了,我能住你家吗?”
陈清瑶点头,开心道:“我怎么没想到呀,我们可以住一起!等退役以后,我带你抓金龟子,带你捕鱼~你喜欢吃什么,我们就在后院里种什么!就是不知道草莓好不好种……”
于宁摇头晃脑道:“美人种啥都好吃~你种的草莓一定和你一样香甜美味!”
“等会结束了,我们可以先买点种子回去试试!”陈清瑶看到路边的芭蕉叶,摘了两个下来,递了一个给于宁,“这个可以遮阳,还可以当扇子!”
两人一路欢声笑语,畅谈着对未来的憧憬,不知不觉间已走到了相亲对象家的附近。相亲的男孩早已守候在门口,一见陈清瑶那美丽可人的脸庞,眼中不禁闪过一抹亮色。
男孩红着脸走上前用淮话询问道:“你是陈家的阿瑶妹妹吗?”
陈清瑶用淮话礼貌地笑道:“是的。”
“你好,我是……”
“大孙子!相亲的姑娘来了吗?咦——”拿着芭蕉扇的阿婆听到声音冲了出来,看到“不三不四”的女孩竟然是孙子的相亲对象,立刻拉起男孩回家。
“砰——”大门被关上。
门内传来阿婆超大的声音:“我跟你讲,那两个女人刚才抱在村口做不堪入目的事……”
门外的陈清瑶与于宁对视一眼,顿时狂笑起来。
陈清瑶抹了抹眼角笑出来的泪水,拉起于宁往村外跑:“免去相亲的时间,正好带你出去玩!”
她们举起芭蕉叶跑过金灿灿的稻田,此时正值丰收时期,不少的农民还在田间奋力劳作。
于宁举起相机,拍下这美好的一幕。
“阿瑶,你不是相亲去了吗?”田间劳作的女人抬头看见女儿带着她的好朋友正向自己狂奔而来。
“妈,对方没看中我。家里的船还在塘里吧?”
“你爸今天去镇上办事去了,船没人用。”
“今天太热了,别忙了,赶快回家吧,明天早上,我过来收割!”陈清瑶拉着于宁继续朝着远方奔跑。
绕过一大片田野,最终,一幅绝美的画卷在于宁眼前缓缓展开——那是一片广袤无垠的荷塘。此时荷塘中粉白色的荷花交相辉映,开得鲜亮。她忙举起相机,拍下美景。
“来!上船!”陈清瑶跳上船,向于宁伸出手。
两人划到荷叶之间,陈清瑶从一些早熟的荷花中采下几朵莲蓬递给于宁,随后她撑着船继续向前划去。
于宁剥开莲子,吃了一口,夸道:“好嫩!好甜!”
“再过段时间,等莲蓬都长出来了,我让家里人给我们寄点!”陈清瑶吃着于宁喂过来的莲子笑道。
于宁继续剥莲子:“作为回报,我明天和你一起去割水稻!不过我不会,你得教我,可不能嫌弃我!”
陈清瑶调侃:“免费劳动力谁会嫌弃呀!就怕你吃不了苦!”
于宁叉腰狂妄道:“当兵的苦吃了这么多年,割水稻对于我来说小意思!”
陈清瑶只笑不说话,她的笑容比周围的美景还要璀璨夺目。于宁情不自禁举起相机给陈清瑶来了一个特写。
游玩了一圈后,陈清瑶将船停回原处。
她拉着于宁来到自家的菜园掰下几条脆嫩的黄瓜,接着从院子里的桃树上弄了几个桃子下来并将它们洗干净,最后拿起几瓶啤酒,带着于宁钻进后山的树林中。
两人顺着后山小路爬到山顶上,陈清瑶扒开一片密集的树丛,顿时一阵凉爽的清风拂面而来,瞬间吹散两人身上的燥热。
于宁站在至高处,看向一望无际的田野河流,只觉得心旷神怡,仿佛所有的烦恼都随风而去。
陈清瑶吆喝着于宁坐到石头上,两人吃着瓜果,喝着啤酒,吹着小风,好不畅快。
“小时候,我喜欢呆在这里,一个人静静地度过一整天。”几口啤酒下肚,陈清瑶回忆着往昔,她侧过脸看着于宁,“我与你不同,我选择当兵不是因为崇高的理想。”
“幼时的我很瘦小,总是被其他孩子欺负。后来我想尽办法锻炼自己,终于打败村里的孩子王,成为他们的老大。”
“我们村的孩子团由于年龄普遍偏小,在与周围其他村的孩子团进行‘领地’争夺战时总是处于劣势。起初,我每日苦思如何让我们在竞争中胜出,但屡遭挫败。”
“一日,喜好文学的叔叔赠予我一本《孙子兵法》,我深受启发,日夜研习。最终,凭借兵法智慧,带领孩子团赢得“领地”之战。”
“我渴望赢,我享受指挥的乐趣,我钟爱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感觉。因此,当我长大成人时,选择当一名指挥官。”
于宁听完,喝了口酒,缓缓将心事道来:“我参军最初的想法是想当个像我爸爸莫郁离那样的大英雄。”
“后来,我发现自己太天真,英雄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一个人的能力是有极限的,在极限之外的英勇大概率会失去自己的生命。我不是圣母,不想牺牲,所以有了权衡利弊的迟疑。”
“每每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自私、卑劣,和大英雄压根挨不上边。”
两人相互看着彼此,这一刻她们将内心脆弱的一面剥开。
陈清瑶举起啤酒:“你我皆凡人!成神之路漫漫!敬卑劣的我们!”
于宁举起啤酒:“愿我们都能实现自己自私的梦想!”
“干杯!”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夜幕悄然降临,两人清理好垃圾走在回家的路上。
于宁被路边发光的东西吸引,指着它们问陈清瑶:“哇,那是萤火虫吗?”
“是的。”陈清瑶抓住一只,放进啤酒瓶中。
萤火虫在绿色的玻璃瓶中闪烁着微弱的亮光,宛如夜空中的小星星,为这方小天地增添了几分梦幻。
于宁看到这一幕,来了兴趣,迫不及待地把周围的萤火虫全抓住,塞进手中的啤酒瓶中。
她得意地向着陈清瑶摇了摇手中星光璀璨的啤酒瓶:“好看吧,我要把它送给三好美人。”
陈清瑶看着有些微醺的于宁无奈道:“萤火虫可不好养,你得抓软体虫给它吃……”
“……那我养一晚上就把它们放了!”在于宁的“讨厌清单”里,软体虫是最恶心的生物,没有之一。
两人闲聊着回到陈清瑶的家。
第二天天刚亮,于宁便兴冲冲地跟着陈清瑶下田割水稻。
然而打脸来的太快,尽管她努力割了一上午,但她所割下的水稻却远不及陈清瑶的十分之一。更让她感到不适的是,长时间的弯腰劳作让她的腰部酸痛不已,加之烈日炎炎,她竟然中暑了。
从小生活在城市中的她,这次切身体会到“粒粒皆辛苦”的真正含义。
割完水稻后,于宁感到饥饿难耐,而陈清瑶的妈妈已经贴心地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
她狼吞虎咽地吃了两大碗白米饭,心中涌起前所未有的满足感,由衷地感叹:“我从来没觉得米饭有今天这么好吃!真是又香又甜又软糯!”
吃完饭后,她们将水稻铺开在烈日下晾晒,忙完一切,陈清瑶拉着于宁去溪边摸鱼。等她们抓了鱼回来,陈清瑶的爸爸已经把稻田重新翻土施肥了。
愉快的假期悄然结束,两人恋恋不舍地回到部队。
余颢无意间听到两人关于种田的闲聊后,好奇地问道:“你们为什么不考虑购买一台小型自动播种收割机呢?现在国家有政策补贴,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很少。”
陈清瑶一拍脑袋:“对喔!三好美人,还是你机智!”
说完,她便急匆匆地跑回宿舍,去给家里人打电话。
余颢有点懵:“三好美人是叫我吗?”
于宁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离开了。
余颢无语,为什么她们给他起了个奇怪又娘炮的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