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还提出了“以静为化之本”的施政方针,强调在经历了大乱之后,应该以安静为根本,给百姓提供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以便休养生息,恢复和发展经济。他认为,隋朝虽然府库充实、兵力强盛,但由于频繁发动战争和不断征发徭役,最终导致了虽富强却走向衰败的命运。原因在于其政策过于“动”,即过度干预。相反,在大乱之后,民心渴望安定,此时若能保持静态,则社会会趋于稳定;反之,若继续扰动,则可能导致新的混乱。这道理并不深奥难懂,而是显而易见。
为了防止劳役百姓,魏徵多次劝谏太宗停止不必要的军事行动,提倡轻徭薄赋,布德施惠。例如,贞观二年(628年),当高昌王麴文泰准备入朝,西域诸国也计划派遣使者贡献时,魏徵上谏指出此举将使沿途州县不堪重负。李世民听取了他的意见,立即下令召回迎接西域使臣的使者。同样,在贞观六年(632年),面对文武百官请求东封泰山的提议,魏徵考虑到隋末战乱刚过,户口尚未恢复,仓库空虚,车驾东巡将耗费巨大,最终说服李世民放弃了这一计划。
魏徵深知帝王崇饰宫宇、奢侈无度将带来的严重后果。他提醒李世民以隋炀帝为例,“亡隋为鉴”,警惕这种行为可能引发的危机。随着李世民在位时间的增长,有时他会忘记早期的节俭作风。如贞观十一年(637年),李世民东巡洛阳期间,因为不满地方官吏的供奉,严厉责备了他们。
魏徵察觉到这是奢侈风气渐起的危险信号,立刻引用隋朝因苛求贡品而导致灭亡的历史教训,劝说李世民应当在这个时候更加谨慎自律,而不是后悔自己不够奢华。随后,魏徵再次上疏强调,“愿当今之动静,皆以隋为鉴”,以此警醒李世民,帮助他认识到存亡治乱的道理。
魏徵的“偃革兴文”的政治理念不仅符合当时唐初的国情民意,而且对于医治隋末战乱留下的创伤、促进社会经济复苏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李世民对此深有感触,曾对宰相长孙无忌说:“朕即位之初,收到不少奏章,有的主张皇帝必须独掌威权,不能委任臣下;有的希望耀兵振武,威慑四夷。唯有魏徵建议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认为只要中国安宁,远方的人自然会归顺。朕听从了他的建议,结果天下安宁,远方的君长纷纷前来朝贡,九夷之地的使节络绎不绝。这一切成就,都是魏徵智慧的体现。”
兼听广纳,君臣共理
贞观二年(628年),唐太宗李世民向谏议大夫魏徵询问明君与暗君的区别。魏徵直言不讳地回答说,明君之所以明智,在于能够广泛听取不同的声音;而暗君之所以昏庸,则是因为偏听偏信。他引用了历史上的贤君如唐尧、虞舜的例子,他们广开言路,使得四方的信息得以畅通,因此不会被蒙蔽和误导。相反,秦二世、梁武帝和隋炀帝等因偏听而失去天下,却浑然不觉。
魏徵认为,帝王若能兼听纳下,则有权势的大臣无法阻断信息的流通,民意也能够直达天听。这样不仅有助于克服帝王可能存在的主观片面性,而且对于防止其独断专行,减少一些决策上的失误至关重要。由于帝王大都深居宫中,难以全面的了解社会现实,只有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才能确保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在魏徵看来,兼听纳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改进君主的思想作风,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对臣下智慧和能力的尊重,以及君臣共同治理国家的精神。魏徵还强调,君臣如同一体,彼此信任,协同合作,这样才能达到治国的理想状态。如果君主忽视臣下的建议,只凭着个人的意志行事,那么很难实现良好的治理。
魏徵还指出,君臣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君主应当以诚信待人,信任臣下,否则上下之间将会产生猜忌,这样对理想的治国境界是极为不利的。基于此,李世民在实践中积极采纳了魏徵的观点,从而促进了君臣间的和谐合作,鼓励臣下大胆进谏,纠正施政中的错误,最终形成了贞观年间谏诤之风盛行的开明政治局面。这种做法大大改善了君臣关系,使朝廷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为“贞观之治”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知人善任,惩恶劝善
魏徵在其谏言中引用了管仲对齐桓公的回答,指出了妨碍霸业的五大用人问题:无法识别人才、识别后不能任用、任用后不能赋予重任、信任不足、以及任用后又让小人干预。这五点——识人、任用、赋权、信任和不使小人参之——构成了魏徵吏治思想的核心。
魏徵强调,君主能够识别人才是合理任用忠良与贤能之士的前提条件,这对于实现“无为而治”和天下大治至关重要。在贞观六年(632年),魏徵向李世民解释说,知人善任自古以来就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通过考核官员的表现来确定其优劣。他主张,在选拔官员时,必须仔细考察候选人的行为,一旦确认其德才兼备,便应大胆任用。魏徵还提出了一种灵活的用人策略,即根据不同情况调整用人标准。在国家未安定之时,可能更注重才能而非品德;而在太平盛世,则要求官员既要有能力又要品行端正。这一观点体现了他对实际情况变化的深刻理解。魏徵认为,扬长避短是用人之道的关键。他建议根据个人的能力和特长进行任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而不是苛求完美。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应该被给予发挥其优势的机会,而不应因某些不足之处就被否定。
此外,魏徵坚持赏罚分明的原则,反对徇私枉法。他认为公正无私地处理奖惩事务,可以确保正直与邪恶的行为都得到正确的评价。例如,在庞相寿贪污案中,魏徵成功劝阻了李世民基于私人感情而赦免罪行的做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最后,魏徵对于宦官的使用持谨慎态度,警告李世民要注意这些近侍的潜在危害。他在贞观十四年(640年)提醒太宗,虽然现在朝廷清明,但为了长远考虑,应当杜绝重用宦官,以防后患。魏徵的远见卓识得到了李世民的认可,并成为了唐朝初期用人制度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