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知南,你知道吗?
我曾经以为沈平安是鸠占鹊巢的恶鸟,
大伯父是贪得无厌的小人,爹爹是叛徒,是懦夫。
可我跌跌撞撞,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真正想明白,我为什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一步。
挡在我面前的,从来不是这些具体的人。
而是这世道的规矩。
这个时代!
……。
——女子不能抛头露面做生意,不能单独购置房产,不能在钱铺开号。
嫁妆,我能拥有钱财的唯一方式!
——女子以夫为天。所以,即使我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可他宁愿把财产,留给他的侄儿?
在我父亲眼里,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
侄子变儿子,到底沈平安生前死后,都得喊自己一声爹。
而女儿呢?将来注定要嫁人,一旦这些资产做了我的嫁妆,将来就要变成外姓之子的。
父亲不会允许,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财富,落到一个外姓人手里。
若我招一个赘婿,哪怕随了沈姓,在爹爹看来,生出的孩子到底是旁人血脉。
曾几何时,爹爹靠娘的嫁妆发家,他更明白这个时代,男人的心思,若我将来找的赘婿,比父亲还不如?那将来谁来护我,谁来发扬沈家”?
……。
若我不嫁人呢?
——按照这个时代的惯例,一旦父亲、母亲故去,我一个女子?则会被族老吃绝户。
在爹爹看来,选择沈平安过继,是他能当下的最优选。
而我母亲曾经以为,豁出全力,能为我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就是
——沈家财产将一分为二。
一半留给过继的堂兄。
一半留给我做嫁妆。
……。
但大伯父和沈平安,想要的不是一半家产,而是整个沈家产业。
郑知南,你知道吗?人的本性是如此贪婪。
如果,大伯父这一家,一开始老老实实在乡下窝着,种那一亩三分地,偶尔得父亲给的补贴,倒也罢了。
偏早些年,爹爹将这大伯父这一家人接到江南,添了豪宅,买了奴仆。
可真饱了欲孽,苦了贪心!
自从爹爹出事后,大伯父虎视眈眈,他认为:所有的钱财,就应该完完整整留给自己儿子。
毕竟,他可是让自己的亲儿子,喊别人做爹爹呀。
这两年,大伯父和沈平安三番五次置我于死地,仿佛只要我死了,他们就能得到沈家的全部。
爹爹不信我。
娘亲护不住我。
你瞧,郑知南,你在遇到我的时候,我就明明白白告诉过你。
——我才7岁,就已经被这个世道逼得无路可走!
……。
故事讲完了,我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件事。
娘亲曾说:说我原本是个防御心极重的人,沈平安进府的那些年,我性子大变,越发乖张,连爹爹也不肯亲近,这一晚,我却对着刚认识不到几日的少年,无话不谈。
郑知南也陷入了沉默,我不知他在想些什么。
……。
直到,远方一声长长的鸡啼,打破黑夜与沉默。
那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是郑知南他娘无聊的时候养的,虽然不清楚原因,但郑知南的的确确随母姓,所以我喊一声郑伯母,我也从未见过他的父亲。
这段日子,我慢慢和他们母子熟悉起来。
别看郑知南本人才14岁,却内敛,安静,令人越发捉摸不透。
而郑夫人恰好相反,是个泼辣的美人,一双烟柳细眉。
她美丽的精神状态,绝对遥遥领先这个时代。
对郑知南基本是放养式的,比起郑知南的学业,她更关心哪家新出炉的瓜子更香,哪家的茶叶更便宜,又或者最近有什么新的话本子在坊间流行。
郑夫人每天只管嗑嗑瓜子,和喝一杯闲茶,偶尔嘴皮子痒了,双手叉腰和邻居吵一架。
因为至今吵遍方圆十里无敌手,所以大家走到郑宅,都得绕道。
最初,我刚刚出现在郑家,跟在郑知南屁股后面溜达时,郑夫人古怪的看了我一眼,然后云淡风轻抛出一句话。
“儿子,拐带女童,三年起步,最高死刑,你晓得?”
郑知南:
“……”。
“不不不”,我赶紧摇摇手。
“伯母,我没有家,是我求他收留我的”。
郑夫人用一种看破不说破的目光,看了看我,潜台词仿佛在讲:“装,你继续装”,她猜到我不会讲实话,索性懒得问。
只是叮嘱郑知南,以后多交一份家用。
直到很多年后,郑夫人和我娘成了最好的麻将搭子,她才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解释当初留下我的原因。
她说,这个时代——大多数女子总是没有退路的,你肯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才不肯回家,留下你,不过是餐桌上多一个人吃饭罢了。
从那天起,娘在麻将桌上,再也不好意思胡她的牌。
“……”。
偶尔,郑夫人晒太阳的时候,会把我喊过去帮她剥瓜子,一次剥够100粒,她在一旁打瞌睡,说我剥好了喊她。
我一边剥瓜子,一边看着郑夫人的脸发呆,她真是长了一副盛世美颜,头发又浓又密,眉毛又细又长,皮肤又白又软。
而郑知南仅继承了她八分相貌,就称得上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了。
怎么办?忽然自卑了。
郑夫人醒了,这时,她忽然伸手捏了捏我的脸。
我冲着她,灿烂一笑:
大大的笑容,偏偏豁了一颗门牙,
郑夫人没忍住,笑了。
我表示很受伤。
接着,郑夫人抬起手,食指莹白如玉,轻轻戳了戳我那光秃秃没几根头发的脑门,很严肃的说:
“你这病歪歪的样子,一看就不好养,从今天开始,不许吃糖”。
我瘪了瘪嘴,我换牙前,由于长期偏爱吃甜食,连睡觉都喜欢偷偷摸摸在枕头下藏着糖果,于是动不动就牙疼,一口黑黑的牙齿,导致我牙齿坏,脾气更坏。
现在,恰好到了换牙期,郑知南母子二人,干脆严格监视起我来,一点甜食都不让我沾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馋瘾犯了,可怜巴巴的、滴溜溜瞅他,拉拉郑知南的衣袖。
“我想吃糖,我就咬一小口”。
郑知南笑眯眯地拿出一串糖葫芦,笑眯眯地在我眼前晃了晃,笑眯眯地当着我的面一颗一颗吃下去。
一口都没给我留。
接着,用母子款,同样修长的、莹白如玉的中指,敲了我一记爆栗:
“一口烂牙,想屁吃”。
……
我本以为日子这样不紧不慢过下去,可我万万没想到,某天下午,郑知南真面目暴露。
——忽然犯下如此罪行。
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正喝着绿豆羹消暑。
郑知南像一道阴影,从我头顶罩下。
“来”,他冲我招招手。
接着,郑知南不紧不慢,从袖子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剪刀。
不知为何,我脑中警铃大作,我忽然想起那些年,赵二小朋友来我家玩时,我同样冲她招招手,同样蹦出一个字。
“来”。
我脚底抹油就想开溜,他眼疾手快,一把薅住我。
那个下午,我的沉睡已久的良心,忽然受到了严厉的鞭策,那一天,我深觉自己很对不住赵二,毕竟,那天嫉妒心作祟,揪了她一小撮头发。
而郑知南这狗东西,这狗东西,他把我的头发,全剪了~
“哇”地一声,我嗷嗷大哭,哭的可伤心了。
始作俑者却堵住耳朵,不紧不慢说道:
“你这一头枯黄枯黄的头发,丑到我眼睛了,现在只有全部剪掉,让它重新长长,这段时间,你好好吃饭,不许再挑食”。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第一次深刻意识到这句话有多对。
我用手狠狠擦着眼泪,看着满地秀发,哭的更伤心了。
郑知南很嫌弃我的遣词造句,他觉得我哪来的自信形容这叫秀发?分明是满地杂毛。
……。
在若干年后,我会和赵二成为手帕交,甚至会得意洋洋的在她面前,自信地将头发一撩、一甩:
“看,我的秀发,比你好”。
赵二:
“……”。
这是后话了。
在郑知南严厉监督下,但我的身体渐渐壮实起来,不像从前,养了一身娇娇弱弱的臭毛病,稍微吹吹冷风就伤风。
他偶尔捏捏我的脸颊,看上去颇为满意:
“不错,总算有点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