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的话,接下来我们应该有的忙了。”蒲言说道,顺带着看了一眼凌云,这一眼满是哀愁,看的凌云心里一个咯噔。
难道真的是自己最近犯了大错了吗?
喵喵喵?
蒲言却只是看了他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前几天的时候,白莹莹演的一部电视剧大爆了,她在里面演的是女三,虽然是女三,但是却被观众以最深刻的印象记住了。
她敢打敢拼,放得下身段,还有系统和宫家做靠山,让她在娱乐圈如鱼得水。
或许她并不是有多么擅长人际交往,但是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能让她在不擅长人际交往的前提下。被所有的人尊重。
她有实力,也很努力,还有靠山不被打压,不必太费心。
认真来说,白莹莹对蒲言,只是一条支线任务的支线任务。
或许以后她会有一些用处,但是,那也是很久的以后了。
目前来说,白莹莹所负责的就是把在系统里学到的那些知识,传授或者说教给其他人。
仅此而已。
破蒲言对于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要求。
就在这时候,宫腾欢的电话忽然打了进来,蒲言抬了抬手,示意周围的人安静,抬手接起来了电话。
“喂?”
宫腾欢那边的声音有点嘈杂,似乎是在什么ktv里,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叫嚷着的歌声。
但是背景音嘈杂,正主却在沉默,只有清浅的呼吸声。
蒲言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刚要开口询问,那边却又主动说话了。
男子的声音清冽,低声唤道:“是我,言哥。”
蒲寄尘。
蒲言一愣,随后回过神来,看来宫腾欢找到人了啊。
蒲寄尘站在走廊里,背靠着墙面,低垂着头,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捏着电话,有些紧张。
旁边,宫腾欢保持着优雅得体的笑容,丝毫不在意自己的手机在蒲寄尘的手中被大力的捏着。
寻找到蒲寄尘真的是花费了很大一番功夫。
在几个月以前,宫家的人马就已经出发寻找他。
还动用了一些地下势力。
时至今天才终于找到……不,或许应该说是,知道今天蒲寄尘才愿意被找到。
种种迹象都已经表明,蒲寄尘绝对发现了寻找他的人马,但是他并不想被找到。
以他的实力和阅历,可以轻松的掩盖自己的踪迹。
但是今天他还是主动现身了。
他原本只是不耐烦的想和凡界的势力较量较量,掰扯掰扯。
警告他们不要再继续追踪自己的足迹,像一群苍蝇一样让人心生厌恶。
他仅仅也只是以为是凡界的势力,发现了他这个实力颇为强大的修仙者,想要上来巴结拉拢。
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是自己一直以来非常尊敬的少主堂哥在寻找他。
哪怕没有见到面,都让他有一种近亲情怯的感觉。
他是偷偷下界的,言哥……会对他失望吗?
蒲寄尘苦笑一声。
他也想过把重生的事情告诉族中,但是却害怕自己贸贸然说出来,改变了什么,导致以后的世界发展和上辈子不一样。
他只能躲在暗处,认真掂量,做一些自认为不会影响世界轨迹的事情。
他也是害怕,自己的家人不理解自己,自己又不能说,那该怎么办……
蒲寄尘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等待审判一般了……
电话那边,传来了蒲言轻轻的叹气声,惹得蒲寄尘心里一紧。
蒲言对于蒲寄尘的所作所为,其实真的没有生气。
他想,不管他知不知道蒲寄尘的真正目的,他觉得自己都不会对蒲寄尘动怒的。
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没有什么可以操纵他,掌控他。
也许他会做错事,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只要根子还是好的,那就是好的。
况且蒲寄尘所做的一切,对于他,对于整个蒲家来说,都不见得是坏事。
立场不同,看待问题自然也不同。
电话那头的孩子的呼吸声逐渐急促了起来。
蒲言知道,他在紧张了。
他并不想要自己的堂弟在揪心和紧张中苦苦等待,于是他说道:“我现在在帝都,宫腾欢在你身边对吗?”
“对……”蒲寄尘低声回答道,像是一个知错的孩子。
也许他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但是私自离开蒲家,还连累少主出来找他,蒲寄尘是觉得自己错了的。
哪怕他知道自己有理由,也是错了的。
“回来吧。”
电话那头,蒲言悠悠叹了口气,语调却很轻松。
“我在帝都等你。”
仅仅只是几个字,并没有说什么原谅不原谅,也没有提及他私自离开蒲家的问题,蒲寄尘却觉得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
他脸上不自觉的带出来了笑容,是曾经的蒲寄尘绝对不会有的笑容,他听到自己声音轻快的说:“好!”
挂断了电话,蒲言脸上也露出了笑。
蒲寄尘回来自己身边,那就轻松多了。
看来他猜测的没有错,不管怎么变,蒲寄尘依旧是蒲家人。
这样也好,不至于让他分心去对付自家人。
“师尊,是师叔要回来了吗?”凌云开口问道。
“嗯,”蒲言点点头,又复杂的看了凌云一眼。
回来是要回来了,只希望到时候蒲寄尘可别和凌云打起来了才好。
不不不,应该打不起来,毕竟还有自己在呢,到时候怕是要修罗场了。
啧啧啧。
蒲言毫无良心的感叹道。
凌云抿了抿唇,轻微的笑了一下,回来就好,毕竟蒲言已经等了那么久了。
他旋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间,凝神静气,从书桌上拿起来了一支狼毫笔。
狼毫笔并不是用狼的毛发做成的,而是黄鼠狼的毛。
这只狼毫笔是祁连游回来的时候送给他的。
虽然祁连游喜欢给别人当儿子,还喜欢带上别人给别人当儿子,但是对于凌云却是没得说。
只要他不发疯,不犯傻,不缺钱,那么他就是最好的朋友。
这支狼毫笔所采用的毛,是一只已经成了精的黄鼠狼的毛发,也就是黄仙儿。
是祁连游在游历途中,遇到的一只黄仙儿赠予他的。
祁连游想着回去给家里人带礼物就收下了,所以,这只狼毫笔就到了凌云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