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地下军事要塞时,天已经黑透,三人步行来到一家小餐馆,坐了下来。
袁丁小声问:“常爷,这一次,您……有把握吗?”
因为常小鱼家族中的往事,算不上什么秘密,养尸圈里的人都知道。
当年常家太爷跳过九大尸王,从昆仑山脉背回来一具两千多年前的水晶尸,那可是羡煞旁人,无数养尸人都在暗戳戳的想法子抢夺。
故而,常小鱼父母失踪,姐姐病逝,就连他也被迫改名,小心翼翼的生活了十几年。
但常小鱼一身本事,压是压不住的,这才十几年光景,南天常爷的名号便早已响彻养尸圈。
如今看来,当年想抢水晶尸的那帮人已经按捺不住了,而韬光养晦,忍了十几年的常小鱼也要出山了。
“当年太爷说过,身背水晶尸,我便拥有了预测未来的能力,虽然只有七秒,但能保我在关键时刻不死。”
“如若不然,在赵家贵出车祸那一刻,我也跟着被撞成肉泥了。”
石城信心满满道:“常爷就是天下无敌的,谁来也不行。”
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石城小时候是个脑瘫儿,后来是常小鱼亲自请回来了一具‘老爷’,放在了石城身上,才使他开了灵智,并且身强体壮,从此死心塌地跟随常小鱼。
眼看老板娘开始上菜,常小鱼打住了话题,笑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先吃饭。”
袁丁吃饭时紧皱眉头,像是有什么问题一直想不明白,末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常爷,别人在暗,我们在明,这会不会又是一场阴谋?”
“会不会?就是!”
常小鱼道:“压根就是提前给我们挖好的坑,就等着我往里边跳了。”
“没关系,这坑我喜欢,今天我还就跳给他们看了,等我亲自揪他们出来那一刻,新账老账一块算!”
随后,三人驱车前往秦记棺材铺。
铺子大门关着,但没上锁,门口的纸人纸马已经烂成了一团,做棺材的凿子**随意的扔在门口,已经布上了一层灰尘,月光下显得别样凄惨。
“老秦一辈子老老实实,得我常家恩惠而活,又因我常家恩怨而死,都是命啊。”常小鱼推开了大门,随后招手示意两人跟上。
三人进了屋内,关门落锁,常小鱼在黑暗中取出了听诊器,当即说道:“石城,你守门。”
“袁丁,你跟我来。”
两人打开手电筒,掀开地窖入口,刹那间,一股尸臭扑鼻而来。
顺着木质梯子走下地窖,常小鱼问道:“老袁,你常年在外收尸,你看看,老秦是怎么死的?”
袁丁上下打量一番老秦的尸体,尔后道:“这帮人真是狠毒,看伤口的切入点,应该是从右侧腰部划到左侧胯部,一刀将老秦斩成两段。”
常小鱼眯了眯眼,笑道:“错了,再看看。”
因为尸体已经腐烂,并且显现出了巨人观,袁丁看了半天,找不出更细节的地方,便侧头看向了常小鱼。
“你看这。”常小鱼指着秦老头的左胯部位,“衣服边缘和血肉粘在了一起,且皮肉向内卷,说明此处不是出刀口。”
尔后又指着秦老头的右腰部位,“你看,这里出刀口平滑,皮肉往外展,衣服也并未出现粘连。”
说到这,袁丁愣道:“这是从左往右出刀?从下往上斜着砍的?”
他一边说,一边用双手比划出刀姿势,越比划越别扭,常小鱼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出刀者,是个左撇子。”
“上一次来的时候,我就察觉到这个情况了,所以我连夜翻阅了养尸圈,所有高手的信息,有关左撇子的,只有一个人。”
“这人盘踞西北,据说年少时便力能扛鼎,一臂千力,曾用一条左胳膊与九头牛拔河,不落下风,故而养尸圈里称他为——左九爷。”
“能一刀斩断秦爷,并且还是左撇子,同时还要懂养尸的,满足以上三点,多少跟左九爷脱不了干系。”
“所以……”说到这,常小鱼晃了晃手里的听诊器,“这次来,就是确定是不是左九爷做的局。”
袁丁眼中露出欣喜之色,顿时竖起大拇指,“常爷,强呀!”
“寻常人哪能注意到这些细节,更别提该如何查案了。”
“去,请仙开路。”常小鱼道。
袁丁重重点头,当即从怀中掏出一个椭圆形的小铁盒,盒中堆放着极其细腻的香灰,这香不是一般香,其制作工艺相当繁杂,要求用极嫩极嫩的枝芽,晒干之后再混合中草药炮制,所以其香灰也很轻。
轻到稍微走动,便会飘荡而起。
将香灰对准秦老头的尸体,轻轻吹动,“呼——”
一阵白烟落下,缓缓洒在秦老头尸体周围,这时再看,袁丁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秦老头尸体旁边,赫然多出了两串脚印。
之前常小鱼发现秦老头的尸体后,并未落入地窖,就是不想破坏第一案发现场,此刻请仙开路之后,袁丁才知道,这事复杂了!
地上那两串脚印,其中一串庞大沉稳,推断起来像是一个孔武有力的大汉,这符合西北左九爷的外形。
但另外一串脚印,便是古怪的。
因为那不是人的脚印,更像是马蹄子印记。
袁丁和常小鱼同时抬头,朝着地窖入口看去,不是……这么小的地窖入口,马是如何进来的?
最关键的是,地上的马蹄子印记,不是四蹄,而是两蹄,这绝对不是马!
常小旗举起手电筒,盯着马蹄印看了半天,暗自咂舌道:“这帮人这么厉害,竟然能移花接木?”
“常爷,什么是移花接木?”
“我猜测,当时杀死秦爷的人,是两个,一个是强壮的大汉,此人应当是挥刀者。”
“另外一个,要么是被砍掉了半个脚掌的人,要么是嫁接了兽腿的人。”
“嫁接兽腿,或者死人腿脚,前提得是自己身上没有老爷,一般没人这么做,除非……”
袁丁小声问:“除非什么?”
常小鱼缓缓起身,思绪回到了很远之前,“小时候太爷跟我说过,古代养尸人有一种比较阴狠的下套方式,一拨人谋财,一拨人害命,后来被江湖中人围剿,便做起了偷盗的行当。”
“从那时起,便有养尸人抓小孩,拆骨架,换成猫狗之骨,故而灵活多变,可随意缩骨,能像家禽畜生那般穿过下水道,更能钻门槛过铁圈。”
“再后来,更是斩手砍脚,更换为野兽的,这一来是方便攀爬,二来是落地无声,三来是有些特殊作用,但这种人活不了多少年便会死去,所以此法在清末民初之时就已经失传了。”
常小鱼道:“他们这种组合,我理解不了,明明有一个孔武有力的大汉,为何还要搭配一个毛手毛脚的小偷?”
“算了,一会再说。”
当即常小鱼从怀中取出一枚鸡蛋,将鸡蛋彻底摇散黄之后,敲开一个小口子,就在秦爷尸体旁边,往地上倒。
边倒边画符,这符也有意思,里三层外三层,看似各不相连,实际上又一环扣一环。
不多时,地窖四周阴暗的角落里,便有一波又一波的虫子,缓缓爬了出来,没有丝毫迟疑的朝着鸡蛋液赶来。
爬在前边的虫子,贪婪的趴在边缘,吸吮着生鸡蛋,后边爬的慢的虫子赶来后,只能绕过前边的虫子,往中心区域赶。
如此一来,这里三层外三层画符似的鸡蛋液,就把爬得快的虫子,与爬的慢的虫子筛选了出来。
常小鱼捏起鸡蛋液正中心那一小拨虫子中的一只,对袁丁说道:“看见没?真正的肉尸虫,拿活人尸体养出来的,所以秦老头那具活尸,连我都看走眼了。”
袁丁暗自心惊道:“常爷,他们为了杀死你,可真是下血本啊,活人肉尸虫这得是什么成本。”
以前常小鱼遇到过一些断手断脚,但家里又穷的揭不开锅的壮汉,他便会用尸虫帮助对方长出断肢,但常小鱼用的尸虫,都是以尸体养之,功效自然差点。
而用活人养尸虫,没几个人愿意,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
谁能想象,一掀开袖子,胳膊上一团烂肉,肉里边全是蠕动的虫子?
或者一掀开衣服,肚皮上黑一块紫一块,然后一团蟑螂似的虫子,一团土元似的虫子,还有一根根盘绕在一起的小蚯蚓?
是个活人都受不了,给多少钱都干不来。
吃完了蛋液,这群虫子便逐渐缩了回去,常小鱼不管其他虫子,就紧盯最后一波,也就是位于蛋液正中心的肉尸虫,它们爬向哪里,常小鱼就跟到哪里。
一直等到那十几只肉尸虫爬进了地窖的西南角,钻入土缝之后,常小鱼才眯了眯眼,戴上了听诊器。
他将听诊器另一头,轻轻的摁在墙壁上,仔细倾听墙体内的声音,尔后一点点移动。
直到移动至两面墙壁相连的拐角处,常小鱼停下了听诊器,脸上浮现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来在这。”
摘掉听诊器,递给袁丁,常小鱼悠闲的点了一支烟,说道:“听听看。”
袁丁疑惑的带起听诊器,另一头摁在常小鱼所指的墙壁位置,没想到听诊器刚放上去,传入耳中的声音吓的袁丁差点往后一跳。
“哇——”
“哇——”
他一把摘掉听诊器,瞪眼道:“常爷,墙壁里边有婴儿在哭!”
“挖开看看,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