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她压住心头的激动,咬唇道,“土合谷之战,最后是谁胜了?”很奇怪,无论是谢环琅还是长天,都没有提起过这场战役的输赢,似乎那根本就不重要。
长天脸上浮起了奇异的神色:“严格来说,这场战斗没有赢家。”
她眨了眨眼,表示不理解。
“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巧事。”他缓缓道,“这场战斗才进行到一半,竟然就遇到天降殒石,几乎将整个土合谷都夷为平地。战中双方,无论是蛮族还是妖族,都受了极大损伤。”
“什么?”她的确觉得难以置信,“所谓天降殒石,该不会是哪个大妖施展出来的神通罢?”
“你以为无人考据过?这场战斗根本没有能够施展这一级别神通的大妖参加,否则也不会打上好几个时辰了。”长天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
“至于蛮族——此时的蛮族才刚刚通彻了煞气的用处,只会利用它施放些小型的咒术,比如诱发植物生长,你看到的树墙就是这样催生出来的。他们根本还没创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咒法来,像皇甫奇施放的‘天地洪炉’那般大手笔,都是到了后期才出现的。”
她好不容易救出自己鼻子,眼中都泛起红雾:“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是绝对的巧合。但这场战役对玄武来说又有什么意义了?”
长天伸了个懒腰,双手枕在脑后,靠到了竹架上:“也合该它运气好。玄武是这场战役最大的获益者:殒石当中包含了一块特殊的金属,称为地巽金,这东西在南赡部洲上从未见过。玄武取走了它。日后掺入了自己的本命法器之中熔炼,这才炼成了后来大名鼎鼎的‘山河阵’。”
原来乾清圣殿想取的宝物,竟有这样的来历,她听得一阵神往。
“在这样遥远的年代,妖怪们使用的本命法器都是纯用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炼成的,而多数蛮人还是炼器之道的门外汉,只能凭着自己强悍的肉身和巫者的咒术取胜。玄武此举。堪称首创。”长天目中透出了精光。“此举对后世影响深远,亦是敢为天下之先,所以得了天道的酬勤。这才很快渡过了雷劫,又成就了神兽之身。”
她立刻想起了此刻移种到隐流仙植园里的春华秋实。原来,玄武当年也得了天道的奖励,莫怪乎它将这段往事放到了第二幕天地。原来对它来说,意义亦是深远。
想到这里。她伸手入怀,摸了摸一方白绢,突然拧起细眉。
长天见了道:“怎么了?”
“还记得我从第一幕天地掰走的蛋壳么?”她抿了抿嘴,“平空不见了。只有包蛋壳的绢布还在。”
“谢环琅不是说过。每一幕天地当中的物事,除了前人遗落的法器之外,都不能带走?”
“我知道。我就是做个试验。”她沉思道,“若是这方天地每十二个时辰就转换一次。一切又重来,那么死在这里的修仙者物什为什么会留下,不会被清出去呢?”
他轻敲她的脑门儿:“才走了两幕天地,有用的线索太少了,待多走几幕你再费这神儿不迟。”
她正思忖间,前方突然走过来三男一女,她看了一眼就瞳孔骤缩,一下子绷紧了神经:这几人肤色虽然也和他们一样,是淡褐中露出点紫红,像是久在烈日下劳作的凡人,可是目光闪烁,四下瞟个不停,显然正在寻物。
最重要的是,这几人显然不若久居此地的人类那么干瘦,尤其居中那名女子身材还透出了一点点丰润。
乾清圣殿门下追来得好快!
宁小闲右手微动想去扶住獠牙,长天却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心以示放松:“莫急,未必就是追兵。”
他二人说话一直压低音量,哪怕隔壁棚子的人听着也就是一阵低沉的嘤嗡声,现在更是低下了头,不理会眼前这几人。
果然这几个人的目光从他们身上扫过,也未存疑,就继续往前走去了。长天亲传的敛息术可以换貌改形,连人的精气神看起来也自不同,宁小闲现在的外表瞧着枯瘦黝黑,面貌憔悴,只可惜一双眸子太过灵动,不过她只要努力双目直视,装出呆滞的模样,倒和这里的其他居民有几分相似。
见过了自己这尊容,也难怪她担心长天嫌丑。
不过宁小闲见着这几人,终于想起了一直被自己忽略的事实——这大阵之中,可不止自己这一行和乾清圣殿的追兵啊。固隐山河阵易进难出,只要是个人就能蹦哒进来,但要出去么,可就得看本事了。眼前这三男一女,必然是闯入了第二幕天地的修仙者无疑,却未必就是乾清圣殿的人。
这样说来,无论是己方追捕喀赤哈,还是对方寻找自己这一行人,难度都要大上许多。因为但凡是做好了准备进入云梦泽的修仙者,都会有些保命手段,改换容貌是最基本的办法。她既能给自己这几人换了面容,怎知被谢环琅称为老狐狸的喀赤哈没有这种本事?
这时,身边传来了轻微的响动。
隔壁那一对凡人母子的红薯焖好了,作母亲的将红薯从树叶堆的灰烬当中扒拉出来。这块红薯的体型令宁小闲都为之侧目。
不是太大,而是太小,居然还不到她常用的妆盒大。并且这位母亲将红薯取出来的时候,动作快得不像话,同时十分警觉地望了望四周,似乎她怀里揣着的不是半块红薯,而是金银财宝。
他们转过身,背朝外,母子分食。可惜红薯份量太少,孩子虽然呼呼喊烫,却居然在四、五息功夫里就吞掉了自己那一份儿,然后紧盯着母亲手里的食物。而作母亲的嚼得慢条斯理,似乎要将食物里每一分营养都榨出来,那是长期经受饥饿考验的人才懂得的道理。
一个骨瘦如柴的母亲,一个饥肠辘辘的孩子,居然就靠这么点儿东西维生。宁小闲只看了一眼,心里就酸楚难当,只得低下头不敢再望。可是她耳中却清晰分明地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道:“小家伙,这个拿去吃吧。”
这声音很清脆、很甜,声音的主人年龄一定不大,最重要的是,带着南赡部洲中部的口音,用的也是流传最广的语言。然而这里可是蛮族部落之外,即使是这个时候的凡人,天南地北之间的语言也绝不互通。话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都要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语言和文字,可见六国语言之繁复,而在面积更要辽阔千百倍的南赡部洲、在整整六万年前,鬼知道土合谷里的凡人用的什么语言!
所以这种语音,只有外来的修仙者才可能持有!
宁小闲猛地抬头,果然看到一名女子从怀里掏出一块炒米饼,递给了吃光了红薯犹在啃手指的大头娃娃。在天下繁华之都中京,炒米饼的做法已经演化得十分讲究,要将大米翻炒至金黄色后碾成粉,还要把白糖煮成糖胶,加入油、鸡蛋搅绊,再用香葱、花生碎、椰丝、芝麻等做馅,块头更是缩到了只比铜钱大上一圈,因为惟有小,才会显得精致。
这女子拿出来的炒米饼是正儿八经的干粮,当然没有那般细致,口味也很不好,宁小闲尝过的,干堵得慌,吃一块就要喝上小半瓶水。但特么的这块饼子也是货真价实的大米制成的,可怜这些凡人生平只食粟和野菜,却从未见过饱满的米粒!
此刻恰好是午时,炽热的阳光将这饼子照得白花花的,耀眼得发光!
“这女人真是单纯。”宁小闲难以置信地低喃道,现在她确认这一行人必不是喀赤哈派来的了。乾清圣殿若是派这种人来狙击长天,她都要出离愤怒:简直太看不起人!
那女子的同伴未料到她会有这一下神来之笔,也是当场惊住了,随后一个中年男子才厉声叱道:“你疯了,快收起来!”旋即合身去挡,想要拦住其他人的视线。
可是来不及了。那男孩伸出鸡爪般尖瘦的手,以与他年龄绝不相符的敏捷一把抢过炒米饼,塞进嘴里咬得嘎吱作响,连腮帮子都高高鼓起!
他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小狼,吃得那么快、那么用力,像是害怕下一秒就有人行抢。
周围的人看着他飞快地进食,看着雪白的米饼迅速消失在他口中,他们嘴里也跟着嚼了两下,咽了下口水,仿佛尝到了味道,随后眼中的麻木也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渴望和急切。然后,他们将这种目光投向了拿出炒米饼的女子。
她手里,有食物。
这种眼神,终于令女子警觉地缩起身体,不敢吱声。这时三名男子已经将她护在中间,快步前行打算离开。不过已有两个凡人站起来,挡在他们面前,一边伸手,一边快速说了几个字。
声音含糊不清,又带有浓厚的口音,连宁小闲都听不明白。她回头看了长天一眼,他也摇了摇头:这大概是某个小地方的言语,他怎么会通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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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和大家说个事:由于起点新规则的实施,如今的章节都是2000字一章,每天2章共计4000字,只是水云一直很懒,尽管是三更但都还是按原来的习惯划作3000字一更,实际上应该是4000字+2000字滴。
说了这么多,其实真正想说的是,咳,明天加更,一共四更8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