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豆,你别管这些了。大叔那个人还是不错的。他帮我救了诺诺,不是吗?”
“这事也奇怪,你不觉得你说的那个大叔很奇怪吗?凭白无故的,他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冲进火里救诺诺啊?”
毛豆是个大姐,管着一大家子事,她心思向来成熟,性格稳重。凡事都三思而后行。她怎么听,都觉得顾慢嘴里的那个大叔有问题。
“毛豆,这一次,你真想多了。那个大叔之所以和我假结婚,真是他现在非常需要有一个新娘子。”
顾慢不能把大叔的事,告诉毛豆。虽然毛豆是她最好的朋友,可是,直觉,她并不想把大叔的事告诉任何人。
“那你也不能不防着他一点,他一个快三十岁的人了,你才十七八岁。你得多长个心眼。你和诺诺都住在他家,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晚上他——”
“没事的,毛豆,我告诉你——”
顾慢附耳过去,小心地把大叔的毛病说了给毛豆听,她觉得这个方面的事,倒没有什么。
“什么,他得过敏症,不能碰人。”
毛豆突然笑了,拍了顾慢肩膀一下,
“我就说嘛,你虽然重生到这个身体上。可你怎么说也是二十五岁的人了。总不至于这么没脑子,和一个陌生男人契约结婚。这样我就放心了。”
天底下居然还会有人不能靠近人,哈哈,这毛病,还真是很少听说。真是富人多做怪,得的病也很奇怪。
“我只是想暂时让诺诺在他家住着,他家条件好,对诺诺的康复有帮助,而且我做这件事,会有报酬的,我拿那些钱,三个月后,我考上大学,就想拿着钱,带着诺诺到另一个地方去,以后永远再也不回到这里来了。”
这是个让她伤心的城市。她的一切不幸,都是从这个城市开始的。
六岁的时候,初到这个城市,就是她不幸的开始。
七年前,又是在这城市,她大二暑假回到家里,结果被她妈为了救她爸,卖了她。是她更不幸的开始。
六年前,也是在这个城市,在一个富家小姐的大宅子里,她生下了诺诺……
又是在这个城市里,她和孩子被人困在地下室里,活活烧死……
这个城市,回想起来,除了悲伤,除了不幸。什么快乐也没有。
如果硬说有,唯一值得留恋的地方,就是在这个城市里,她认识了毛豆,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最好的朋友。
“他能给你多少钱,你可别傻。到时候,要多敲他一些钱。反正你不是说他很有钱吗?应该不在乎这些钱的。只要他肯多给一些,你和诺诺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你要知道,你要上四年大学,还有小诺诺要治病,都是很花钱的。”
毛豆有些悲伤地说,
“医院是什么,你知道吗?医院就是钱最不值钱的地方。”
毛豆的妈得长远病,经常住院,没有谁比毛豆更能体会到,医院是最烧钱的地方,这种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