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愿意去死。
除非这个人活的很累,不愿意再面对这个世界。
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是绝不会像郑腐这样,浑身都会散发着死亡的腐烂气息。
其实在很多年前,郑腐就想死了——那是在跟飓风的最后一次战斗中,郑腐受了太重要的伤,虽然没有缺少了哪个零件,但却再也无法娶妻生子。
当一个男人,失去他娶妻生子的功能后,他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了。
从昏迷中醒来,得知这个残酷的结果后,要不是大首领一再相劝,郑腐早就自杀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悲惨的事实,让郑腐失去了对官场的兴趣:就算能爬到高老头当今的地步,孤家寡人一个,那又有什么用?
所以,在大首领的极力劝说下,郑腐才决定了他的人生:就是把生命献给峭壁。
这也是他为什么很疼爱、娇惯大首领儿子陈青,不顾原则的大力提拔自己亲侄女郑姗姗的主要原因。
更是他能心狠手辣的起源——一个对生活没有所求的人,肯定会有一颗冷漠的心。
继承大首领的遗愿,努力维系一九七三的利益,随时准备着飓风再次登陆,就成了郑腐活着的最大的追求。
不过随着华夏盛世的来临,跟飓风战败后的承诺,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时间内,一九七三始终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反而因为高人一等的地位,造就了郑姗姗这样一批狂妄三代。
别以为郑腐不敢管,他只是不想管,可等到他想管时,郑姗姗等人嚣张跋扈的性格已经成型,就像一棵长歪了的树,无论郑腐怎么努力,也都无法成材。
既然这些被郑腐寄予厚望的树无法成材,那么就砍除他们——郑姗姗,就是被郑腐亲手砍除的一棵树。
本来对生活就没追求,本该比祖辈更加优秀的三代继承者,又长歪了,请问世间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打击更大?
郑腐,早就不想活下去了。
正如他现在所说的这样:我,太累了。
郑腐是故意寻死。
能够死在红尘这个宿敌的手中,也算是死得其所,死的安然了。
红尘却没想到,郑腐是故意寻死。
尤其是在他说出这句话后,她眼眸中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戾气,只有搞不懂的茫然:她不明白,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最幸福的,干嘛要自己寻死?
被洞穿后摘走心脏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更何况郑腐也不是一般人,所以才能没有立马死去,只是死死抓着红尘的胳膊,在心口被洞穿的那一刻,剧痛使他撕烂了红尘的衣袖,露出了莹白的手臂。
瞳孔彻底的扩散,郑腐脸上带着如愿以偿的笑容,缓缓垂下头走进永远的、幸福的,温柔的黑暗怀抱中时,却忽然嘎声吼道:“我明白了,原来你……”
郑腐双眼死死盯着红尘被抓破衣服的胳膊,忽地明白了什么。
但很可惜的是,他明白的已经太晚了。
失去心脏的他,能够维持长达三十秒的思维清醒,这就已经很变太了。
如果他再能喊出他想明白的那些话,那么他就不是郑腐,而是仙人了。
“你明白的,太晚了。很抱歉,让你带着遗憾去那个世界。不过,这是你自找的,但也是你所渴望的,不是吗?好好安歇吧,下辈子可别再这样固执了。”
红尘淡淡的笑着,缓缓抽回了血淋淋的右手。
郑腐的尸体,马上软塌塌的歪倒在了雪地上,一双再也没有了生命气息的眼睛,死死盯着天上的明月。
很出乎红尘的意料,又在她的意料之中:郑腐的眼里没有遗憾,只有深邃的解脱。
滴滴——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汽车喇叭声。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早上,荒野外的公路上,肯定是光滑如镜,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傻子才会在这种环境下,开车外出呢。
当一辆车轮上缠了草绳的小厢式货车,乌龟似的爬过一片枣树林时,郑腐的尸体已经僵硬,红尘也早就消失了。
却有一个女人,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戴着大口罩,从枣树林中缓步走了出来。
她脖子上,吊着个高倍望远镜,随着她走路的步伐,悠悠荡荡的,很有节奏感。
背后,还背着很大的背包,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咯吱,咯吱,脚步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声音,其实很动听的,因为这代表着生命的活力,哪怕是在向一具死状相当残忍的尸体走去。
女人双手抄在羽绒服口袋中,走的很慢。
不过再慢,只要不停下,总有走到目的地的时候。
女人站在了郑腐的尸体前,慢慢的蹲下了身子,单膝跪在了地上,垂下眼帘时抬手摘下了口罩,露出了姣美的容颜,接着又摘下羽绒服帽子,一头金色秀发丝一般的垂了下来,遮住了半截脸庞。
默哀。
这是标准的默哀方式。
宙斯王亲眼见证了郑腐的被杀全过程,也放任了红尘轻松离去,她都没有现身阻拦。
因为在来之前,她就曾经答应过郑腐: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不要现身,你只看,就是替我料理后事。
宙斯王肯定会问,为什么不许她跟他一起,来对付红尘妖道?
郑腐的回答很简练:我们两个人加起来,也不是红尘妖道的对手。
宙斯王不相信。
不过她必须得答应郑腐这个要求,要不然郑腐就不会带她来。
宙斯王答应了,所以她来了,然后就藏在很远处的那个枣树林中,用高倍望远镜远远观察着这边。
她看到了好像一下子出现在郑腐前的红尘妖道(可能是因为她全身都是白色,再加上会一些障眼法之类的,所以红尘是怎么出现的,宙斯王还真没有看清),也看到两个人说了会话(可惜,距离太远,听不到),更看到了郑腐是怎么死的。
因为,我太累了。
这是郑腐被红尘一爪洞穿心口后说的话,宙斯王当然听不到,却能猜得到他是故意寻死,要不然堂堂的一九七三大首领,绝不会被红尘妖道一招秒杀!
郑腐死的很惨。
宙斯王却没觉得有什么:人总是要死的,无论以哪种方式死去,都是死,所以死得惨,跟安乐死其实一个滋味,都是闭眼蹬腿说再见。
更何况,郑腐是自己寻死的,宙斯王更没必要为他的惨死,就愤怒不已啥的。
她单膝跪地,摘下帽子默哀,那是因为这是在恭送峭壁的第二任大首领归位,一路走好,毕竟这个老人,曾经为峭壁立下过汗马功劳,死后理应获得她的尊敬。
默哀片刻后,宙斯王卸下了背着的包,拉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塑料桶子。
桶子里装着一种特殊的染料,只要泼洒在东西上,哪怕是钢铁,也能燃烧变形,实在是焚尸灭迹的必备专用品——当场沈狼主在冀南南部山区的跑马场,就是被人用这种燃料,烧了个灰飞烟灭。
那些昂贵的骏马,在那场大火中,连一点点的骨灰都没有留下。
宙斯王不知道这种燃料的正确名字叫什么,也不知道郑腐从哪儿找来的,只知道他曾经嘱咐过她:等我死后,就用它们来把我火化。
宙斯王答应了郑腐,所以在来时才背了这些东西来。
拧开塑料桶的盖,宙斯王把里面的燃料倒在了郑腐的尸体上,一滴不剩后,才拿出了一个打火机,啪哒一声点燃,正要凑到尸体上时,却又灭掉了,秀美紧皱,死死盯着郑腐的左手。
郑腐左手下的雪地上,有两个模糊不清的字。
这是在郑腐猛地发现红尘妖道的某个秘密,在彻底死亡前留在雪地上的。
看了老大一会儿,郑腐认出了第一个字:克。
克,是一种计算重量的单位。
当然也有克服、克星的意思。
不过,郑腐留下的第二个字,宙斯王看了老半天,才基本认出是个‘降’,投降的降。
“克降,克降,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宙斯王秀美紧皱,喃喃自语道:“难道说是个人名,一个叫克降的人名?”
克降这俩字,的确很适合是个人名,比方王克降,高克降等等。
当然了,这个字也是‘降落’的降,但跟克字组在一起,却不怎么像个人名,总不能叫王克jiang,高克jiang的吧?
所以呢,宙斯王觉得这个字肯定是念xiang,是个叫克降的人名。
郑腐彻底死亡前,留下这个人名的含义,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只是这个人跟红尘妖道有什么关系?
难道说,要想搞清楚红尘妖道,必须得先找到这个叫克降的人?
克降应该是个男人名,可全华夏有一大半的男人,叫克降的没有个十万八万的,估计最少得有个万儿八千的吧?
还包括散布在世界各地的那些华人,要想查出这个克降,并逐一分析——绝对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话又说回来了,就算再不能完成,宙斯王也必须得尽力去做。
“你好生去吧,我知道了。”
宙斯王轻轻叹了口气,重新点燃了火机,刚凑到尸体的衣角前,就轰地一声轻响,冒起了蓝汪汪的火苗。
宙斯王迅速站起身,接连后退了三五米,才停住了脚步,怔怔的看着那团人形火苗。
不得不说,这种燃料的燃烧值的确很骇人,在开始燃烧后,郑腐的尸体就以肉眼看的很清楚的速度,在变小,蒸发。
尤其是晨风吹来时,尸体更是发出了轻微的啪、啪声。
焚烧尸体的感觉,其实一点也不好,也就是宙斯王这种见惯生死的人,才能面不改色的盯着看,这要是换成别的女孩子,早就尖叫着捂着脸,亡命狂奔了。
就这,还不能保证三个月后,不会再做恶梦了。
最多三分钟,随着火苗变成一缕青烟,郑腐的身体,也彻底消失在了尘世间。
都说人在死后,灵魂会在天上。
宙斯王想到了这句话,抬头看向天上时,却忽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问:“你刚才,在雪地上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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