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到今年,张谭和苏莎,认识一年多,交往也快一年了。
初见苏莎的时候,苏莎只是漂亮的妹子,并未留给张谭多少深刻的印象。漂亮的妹子他自然喜欢,只是没有期待中一见钟情、*的感觉。随后渐渐成为朋友,然后因为一首《喜欢你》走到一块。
可能那个时候,张谭都还并未产生多少喜欢,或者只是想要早日告别单身,毕竟……辛苦啊!
苏莎无疑是被张谭深深吸引的。
交往之后,张谭渐渐发觉了,苏莎的性格真的很合自己,这个小妮子性格大喇喇、没有公主病、也不缠人,很爽朗。跟苏莎在一起的感觉,非常的舒服,因为张谭本身就不是掌控欲很强的人,苏莎的外向性格,对他的吸引力很大。
直到某一天,水到渠成一般,张谭把苏莎带回家见父母了。
没有什么突然的心动,没有什么突然的醒悟,就是慢慢的、慢慢的、自然发生了。
看着因为自己一句“被我喜欢就够了”哄得甜蜜蜜的苏莎,张谭觉得有的时候,不一定非要有轰轰烈烈才叫爱情,平凡的恋爱也是一种别样幸福。
“我应该给这个女孩快乐。”
张谭心头一阵清明,感觉自己对人生方向,又有了校订。
曾几何时他希望过简单潇洒的生活,成名之后又追求更高的享受,那是对名和利的追求。前一阵子,在浙大做了一场演讲,让他彻底飘然起来,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陷入了对名利的纠缠。
忙忙这个。忙忙那个,什么都想插一脚,恨不得把自己当超人使唤。
但搂着苏莎的时候。问问自己的内心。
真的喜欢这种被名利包围的生活?
这当然是否定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张谭觉得自己有更高的追求。那无非是事业膨胀太快,造成的心态上的浮躁。他内心里,依然是向往着那种,吃喝玩乐潇洒不羁的生活,一如当初知道自己重生后,设想的那样。
潇潇洒洒活这么一辈子。
做一个幸福的人,读书、创作,快乐生活。
“人啊。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每一发兵,头鬓为白。每纠缠一件俗务,浪费的是多少青春年华。”
孟子每日三省自身。
张谭很少去反省自己做的事,总是偶尔撞见了,便擦拭擦拭心头积落的灰尘。
明心见性,在这一刻。
若是按照玄幻小说的发展,这一刻起码能提升心境两个级别。从xx后期跳过xx后期小成,直接进入xx后期大成,逼近xx后期大圆满。
……
拒绝了《中国时报》浮世绘版的“谭张茶馆”专栏邀请。
张谭给自己精简了工作范围。微.博公司交给专业人士管理,他只要专心上课和写作,其它都不去操心了。
有点时间就陪着苏莎享受恋爱的浪漫氛围。
时间一晃就到了11月13日,秋老虎还在肆虐,因而天气一点也不凉爽。不过张谭喜欢夏天的尾巴,只要穿着一件单褂就行,十分方便。
这天是星期天,学校没课,可以偷懒睡个懒觉。
不过大清早。张谭却悄悄爬下床,没有吵醒苏莎。然后摸进厕所。洗脸刷牙,换上雪白的衬衫。打扮的帅气一新。然后从屋子里拿出来一个方块盒子揣进口袋,再将吉他拿起来。回到主卧室。
苏莎还在睡懒觉,侧卧着埋在枕头间,有些乱乱的头发遮掩下,是宛如婴儿般恬然的表情。
坐在阳台边的椅子上,张谭随意的轻轻拨弄吉他。
还没有发出声音呢,苏莎就已经醒来了,睡眼朦胧的看到了张谭:“啊,你已经起来了吗?几点了?”
“八点半。”张谭走到床头,坐了下来。
苏莎揉了揉头发:“大早晨你拿着吉他做什么?”
“唱首歌给你听,躺好。”
苏莎靠着床头半坐着,将头发顺了顺,不施粉黛的脸上,显现出白里透红的光泽,起床时分的女性,其实最美,自然美:“怎么想起来唱歌了,你今天早晨很奇怪?”
张谭没管苏莎的疑惑,直接开始弹奏吉他,边弹边唱,动感的音符,爽朗的唱腔,充满整个卧室。
“happy-birthday、happy-birthday-to-you。”
一句英文祝你生日快乐的歌词,瞬间令迷迷糊糊的苏莎,眼睛明亮起来,今天是她的生日,农历十月十二。
当下露出微笑,安静的听张谭唱歌。
“happy-birthday-just-for-you……”
“有我在你会更快乐。”
“好多的心愿向你祝贺。”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天天快乐。”
“吻你的手表示天长地久,看你的眼好久好久,对你说我爱你。”
“happy-birthday……”
一首不是经典《生日快乐歌》的生日快乐歌,让气氛变得份外温馨,一曲终了,苏莎感动的眼泪都快要落下来。
这时候,张谭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方块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条宝石项链:“送给你,今天的寿星、莎莎公主。”
窗外阳光洒进来,照耀在宝石上,闪烁着璀璨光芒。
苏莎傲娇的昂起头:“你帮我戴上。”
“愿意效劳,公主殿下。”张谭双手绕过苏莎的脖子,替她仔细的戴好,雪白的脖颈、闪目的宝石,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两人面对面,呼吸贴着呼吸,不自觉就凑到了一块。
深情凝视,然后,嘴巴也慢慢的靠近。
正要吻上时,苏莎忽然闪开,懊恼的说:“哎呀,不行不行,我还没有刷牙!”
好吧,有些败气氛。
但是女生总是会爱干净,早晨接吻的确不卫生,电影里演的浪漫桥段,浪漫是浪漫了,但不容易复制出来啊。
张谭将吉他收好,然后听到厕所里的哗哗水声。
心中一动……
一场浪漫的洗浴……
等到十点半,张谭才和苏莎穿好衣服,离开了家。今天是苏莎的生日,又是没课的星期天,正好出去玩一整天。
在高档餐厅吃过了不知道是早饭还是午饭的一餐,苏莎立刻兴致勃勃的拉着张谭去逛街了。
今天她是寿星,张谭是小厮,跟着她只做三件事——刷卡、赞美、拎东西。
“啊,逛了一下午,脚好酸哦。”苏莎又可怜巴巴的看着张谭。
张谭本能感觉到一股“恶意”涌来:“怎么了,踩着柠檬啦?”
苏莎张开双手,央求说:“背我一下啦,我们去前面吃冰淇淋。”
“免谈。”
“人家脚好酸。”
“我还脚疼呢!”
“我今天是寿星哎。”
“……就这一次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