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之后,政府礼堂。
以往举行人代会的地方,被布置成了一个临时听证会会场。
听证会由县法院行政庭的一位庭长主持,监察局长邵和亲自担任指控方代表。李振华作为被控方,没有聘请律师代为答辩,而是亲自上阵,直接答辩。
这几乎是上次在监察局里审讯的情形的翻版,只是角色不同了。
上次是询问与被询问的关系,现在却是平等的控辩双方。
上次李振华可以采取拒绝回答的策略,现在不行,他必须为自己的利益发声!
赵刚没有出席,他通过电视直播收看听证会的情况,并且守在电话机旁,随时准备听取汇报和发出指示。
姜玉山同样没有到场,代表他出席的是纪委书记蔡铭。
县政府方面,到场的最高长官是分管交通的张副县长。
交通局长张万山作为事件相关方关键证人同样参加了会议。
其他参与人员有电视台记者、当地着名律师、中州日报记者、法学专家、体改办主任等,还有村民代表吴有才、陈树军,以及几个市民代表。
听证开始,主持人先是宣读了一遍会场纪律,然后介绍控辩双方的人员名单,就正式进入听证阶段。
听证的第一步就,就是由控方陈述检控事实和理由。
邵和今天打扮的十分精神,西装革履,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油光可鉴,显然,他攒足了精神,准备在大众面前高光一把。
李振华则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穿着朴素,整个人显得务实、平淡、胸有成竹。
邵和站立,在宣读了洋洋洒洒的万言指控书后,从李振华提交方案开始,到县领导否决,到李振华回去后私自开工建设山塘、河湾公路,说了一遍。
最后严正指出:“李振华作为乡长,竟然未经批准,对抗上级,私自推进公路项目建设,此乃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我们作为监察部门,强烈建议县委、县政府立即撤销其职务,开除出公职队伍!”
指控书宣读,会场内起了骚动。
特别是最后邵和义正词严的指控,更是让人议论纷纷。
“还有这种事?他真的私自建设,竟然不上报?”
“年轻人啊,不懂官场规矩,以为有能力,能办事就行,殊不知规矩更重要!”
“是啊,不经过批准的项目,就算是天大的好事也是非法的,都得推倒!”
“这下麻烦了,他的职务肯定是保不住了,撤职是十有八九了!”
人们看向李振华的目光,很是同情,觉得这个年轻人太冲动了,怎么那么笨,为了那些普通的百姓利益把自己的前途搭进去呢?
刘国栋和刘德行也参加了听证会。作为项目所在地的主要领导,刘国栋自然会是需要参加的,由于乡长李振华成为了听证的当事人,刘德行就代表乡政府参加。
刘国栋脸色非常得意,在他看起来,李振华这次死定了!
作为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没有人比他更希望李振华倒台。
刘德行则忧心忡忡,看邵和这一通指控,炮火凶猛,李振华招架得住吗?
吴有才和陈树军则很焦急,他们很想帮李振华讲几句话,只是轮不到他们发言,只能干瞪眼。
“李振华同志,对于邵和同志的指控,你有什么话说?”
主持人问道。
李振华淡淡地笑了笑,开始答辩:“首先,谢谢邵局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大家,现在大家已经对事情有了基本了解。”
“邵局长说的没错,在修建山塘、河湾道路的事情上,我没有上报县政府。”
邵和听到这里,得意地笑了。
别看在监察时那么横,到了大庭广众之下,还不是得老老实实承认!
然而,李振华话锋一转:“但是,我不承认隐瞒不报,也不承认违反组织纪律,我做的一切,完全合理合法!”
哗!此言一出,会场哗然!
什么?刚刚李振华不是已经承认没有上报县政府了吗,怎么又说不是隐瞒不报?这么不是自相矛盾吗?!
隐瞒不报哪来的合理合法?放在哪都是很大的罪过啊,你竟然说合理合法?
“有没有搞错,还能这样说?当我们是傻的吗?”
“不是我们傻,是他傻,脑子进水了吧。”
“真是幼稚,当这里是什么地方,信口开河,黑白颠倒!”
“这到底是什么干部啊,满嘴胡话,撤职活该!”
邵和听到这里,脸上的笑容更浓了。
李振华这是犯糊涂了,还想采用耍横耍泼那一套,在这里行不通!
你这样搞,大家只会看不起你,让你死得更快!
刘国栋却觉得有点不对劲,凭着他对李振华的了解,这家伙绝不会无的放矢,可能憋着什么坏主意!
只是一下想不明白,李振华凭什么那么说?
连一直稳如泰山的纪委书记蔡铭、分管交通的张副县长都有些糊涂了,挺直腰身,开始聚精会神地倾听李振华接下来的陈述。
交通局张万山也是一脸茫然。
他可是很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从李振华递交的第一天开始,他就在经手,,直到交通局内部审批,上报县政府,被撤下,李振华前来追问,他都一清二楚。
但是李振华私自开工,他们都不知道,如果不是李振华被停职,他们还被蒙在鼓里。
这不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工,违背上级意志么,事实很清楚啊!
他不禁觉得有些可惜,以前开着李振华,觉得他挺聪明的,怎么今天这样犯糊涂!
“李振华同志,请你说的具体一点!”
主持人很聪明,他没有说自己不明白,尽管他的确是不明白,而是让对方具体阐述。
这都是说话的艺术,可以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无知,把问题推到对方身上。
“很简单!”李振华清了清嗓子,无比清晰地说,
“首先,我们修建的不是县道,不是过境公路,而是村道!无需向县政府报批!
按照相关规定,县道、乡道的审批权在县里,村道的审批权限在乡政府。
其次,山塘、河湾的村道工程没有隐瞒不报,而是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符合程序!
在开工之前,山塘、河湾两村的村委、支部已经向乡政府提出了申请,我已经签字批准,盖上了乡政府的鲜红的大印。他们兴建他们村里的村道,完全合理合法!
“所以,我的所有所作所为,都是基于作为乡长的权限做出的合理合法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一条纪律。所以,邵局长说的,未经批准,无组织无纪律完全是无中生有,是污蔑!”
此言一出,全场肃静!
李振华这一席话,像是突然出现的一股旋风,刹那把他们的思绪带入另一个维度。
有人很快明白过来,比如蔡铭、张副县长张万山。
毕竟他们站得高,望得远,见多识广,对法规也熟。
有人还转不过弯,在那里拼命思考着。
他们习惯于有事没事找领导,根本就没有认真考虑过分级负责的事!
只是习惯性觉得,你没有向上面申报就是不对,完全想不到,原来事情可以这样办!
其实规矩本来很清楚,每一级政府都有相应的权限,大家只要按规章制度去执行,分工负责就好。无奈官场文化流行拍马溜须和明哲保身,加上领导也喜欢指点江山,造成了长期以来,本该自己负责的事,大多数干部不愿负责,不敢负责,一切请示上级定夺。
领导在这种环境下,也养成了到处指导工作的习惯,忘记了职责的划分,从而造成了很多有的人不作为,有的人又乱作为的事情。
李振华这一席话,把大家的思绪重新拉回规章制度层面,回到法规治理的轨道!
是啊,村里道路的修建,严格说,只是村民自己的事,根本不需要向谁申请,村民集体通过就行。
国家对公路的规定,分为专用、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几种,是没有村道的。
既然没有,何来报批?
向乡政府申报,已经是对上面的足够尊重的行为。
至于县里,完全是不需要插手的。他们主管的是县级公路的修建!
按照这个逻辑,李振华的确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自然也不存在什么未经批准,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